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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确实有“ 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的相关条款。
但是其含义并非是把全部资金收缴,而是指参与者投资时对方承诺的利息、返点、好处费、代理费之类的统统不保护,已经收到的还要收缴。但投资者的本金还是保护的,但是这类案件很可能追回的赃款无法退还全部本金,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比例退赔了。这些在最高院、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因此,在张小雷已经自首,公安已经开始调查处理的情况下,相关投资人还是要报警的,警方将来也可能会发布通告提供相应报警途径,比如之前E租宝案件,公安部就开通了网上报警途径。
投资人报警能拿回多少本金,取决于警方查扣到多少资产,肯定是不会全部回来的,损失也是必然的。但 如果投资人真不去报警,公司又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将来公司的资料里没有才是没有索赔的
2017年12月28日 1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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