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安消防大队拟新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嵩县公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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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安消防大队拟新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嵩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的需要,嵩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⑴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⑵招聘人数:25名;
二、应聘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有志为保卫嵩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⑵年龄在18至30周岁(退役军人延至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⑶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⑷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的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合同期限
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满半年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嵩县社会保障局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四、相关待遇
⑴试用期一个月(含集训时间半个月),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后第一年工资月均收入2200元,满一年后根据相关的等级评定文件规定,逐年增加工资,并增设职务补贴(班长、副班长、通讯员、驾驶员)。退役士兵按照服役年限发放津贴补助。
⑵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6天,未安排休假按照规定发放相应无公休补贴;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婚假、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休假。正常探亲假的往返车、船费单位予以报销;探亲假期发放全额工资。
⑷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⑸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⑹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 (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嵩县白云大道西段嵩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身份证件原件、近期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部队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四)报名时可先填交报名表。
(五)咨询电话:田队长
15937906252

尹指导
15036552900
2017年11月30日 03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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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2日 04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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