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游客在青岛一顿烧烤一万八,拒付费遭殴打(转载)
青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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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85 楼主
本报青岛11月4日热线消息 近日,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在太平路上的露天烧烤摊位吃烧烤被宰,有的游客一行13人被收取了18000多元的餐费,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
4日,日照来青的游客韩先生告诉记者,10月29日晚7时多,韩先生与几名河南的客户共13个人分了5桌在太平路上的几家露天烧烤摊吃烧烤,这些烧烤摊前并没有标注每串烧烤的价格,韩先生询问价格的时候,摊贩也没有表明是以每串收费还是以每串上的一块肉收费。到结账时,5桌分别被收取了大约400元、 1480元等,最多的两桌被收了7000多元和8000多元,5桌加起来有18000多块。
他们最多也就吃了几百串烧烤,怎么会收这么多钱,遂与对方理论起来。对方告诉韩先生,15元、20元并不是一串的价格,而是每串烧烤上的一块肉的价格。韩先生和朋友认为不合理拒绝付款,但是,从附近出来几个人,一棍子打在了韩先生一位朋友的头上,双方打了起来。
  当晚,韩先生向中山路派出所报了案。经过派出所的调解,韩先生及朋友支付了摊贩总共18000多元的餐费,而摔坏的物品由摊贩自己承担。由于担心挨打,韩先生与朋友赶紧离开了现场返回了酒店。
  2日,济南来青的王先生也碰到了同样的遭遇。因为怕挨打,王先生没有与对方理论就离开了。3日,王先生与朋友来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市南区工商分局 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王先生: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负责。王先生又投诉到位于宁夏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
  4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派出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游客遇到的情况应当由工商部门管理,公安部门并不负责餐费纠纷。
  记者又采访了市南区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沈女士告诉记者,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如果对方不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商贩,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她还表示,占路经营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部门管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市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将联系负责该区域的城管前去调查处理。
2009年02月10日 03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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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85 楼主
青岛人真他妈的不是东西,
青岛人=垃圾
2009年02月10日 03点02分 2
level 0
是背景厉害吧 没管滴
2009年02月10日 04点02分 3
吧务
level 10
2007年起,你就在这发同样的帖子,报纸也报道过了,纯属恶性竞争。并且相关地段的摊位已经投诉到青岛吧来了,如果施主觉得有必要,咱可以网警介入。那些摊主拖我转告你,如果继续诬陷,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部分损失。
其次,咱不知道嫩这事谁对谁错,你不去有关部分报告,你来青岛吧叨叨长达2年+,我从个人的主观判断,你就是个枪。
2009年02月10日 04点02分 4
level 6
泥鳅好帅!
2009年02月10日 04点0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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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不是被青岛男人给爆过菊花啊 哈哈~~
2009年02月10日 05点0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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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这他妈的是个东西 - -
2009年02月10日 05点02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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