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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问是这样滴。8月份嘛,我在郑州献血,血小板,遇到一位不认识的老乡嘛,他父亲白血病治疗需要用血,暑假嘛,血库存量比较少,医院就让他找亲朋好友献血,因为他家不是郑州的,不方便找朋友,他自己已经献过了,就想找别人帮忙,我想着能帮就帮吧,就答应了。抽完血之后就去那个负责分配血的科室,填信息,看到那个负责人往我的献血证上划了一下,后来我问过那个老乡,他说这不是用我献的血,也不能给他报销费用,他拿到的,只是一个调血权。这里我就有疑问了,既然互助献血,患者不能像无偿献血那样报销,那么如果我或者我的家人以后需要用血,那我这次献的血还能不能用于报销费用?
废话有点多哈,当然,献血本身不是纯粹为了什么报销什么的,但是谁能保证自己和家人没有那个时候呢?所以还是搞懂为好,太晚了,也不好问血液中心,就请各位解答啦。那天献完血之后,他一直坚持要给我几百块钱,一直那种感谢啊,看得我都不忍心,但是既然是无偿献血嘛,拿钱那算什么!我坚决拒绝了,就说,如果你给我钱,我做这事就没有意义了,我就不帮你了。最后他还是给我买了一箱牛奶,无奈只好收了,在他的坚持下去吃了一顿便饭,能帮助别人才是我们献血的目的!
2017年10月10日 10点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