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票务,法律意见,急!帮顶】给琉璃/兔兔等及玉米
李宇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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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莫栢/琉璃/舒穆(呵呵大姐承认了吧,大家都知道是你)的帖子,心里牵挂,希望这个帖子的内容能给南京的玉米朋友们(大朋友们和小朋友们)帮上一点忙,呵呵。没有看到琉璃提到的盒饭和玉米兔兔和娟等小朋友的帖子。一直在等律师朋友的回信,所以现在才发这个帖子。我不能保证我的观点完全正确,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个意见来自上海最大的律师所。给出法律意见的大律师是真正的好律师、合伙人。请你们参考舒穆姐姐和我的帖子做决定。时间紧急,希望路过的玉米朋友们帮我顶起来!我的贴子分三个部分。比较长,麻烦耐心看完。(一)我给律师朋友的信和LXH大律师的回函。(二)我个人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给出的建议。(三)8G一下偶对春春和玉米的一点感受。另,请不要急着回帖,让俺贴完!谢谢!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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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Fax to:***Attn:上海***律师事务所XH大律师Fax From:***Pages:包括协议共4页尊敬的XH老师,您好!签合同的小朋友是超女冠军李宇春在南京的歌迷。希望您百忙之中,帮忙仔细看看这个协议,并给出您的专业意见!我会将您的意见转达,但不会公布您的姓名,并将指出该意见仅供签协议的小朋友参考。非常感谢!以下描述一下基本情况:南京的超女演唱会拟定于05年11月26日在南京五台山体育场举行。其中,内场VIP票价定为每张580元。但是,在该小朋友同主办机构协商过程中,主办机构利用小朋友急于拿票的心理,提出提前预订的VIP票价必须为880元每张,于是就有了这个协议。其中,1/该小朋友仅以个人身份签订该协议。2/歌迷会只是一个笼统的称谓,还不是也没有正式的组织,没有任何人正式书面授权该小朋友办理票务,从可以提供的文件看来,这只能说是该小朋友个人同主办方之间的行为。3/该小朋友签订该协议以后,引起其他歌迷的一片哗然。如果该协议不能执行,一种可能的后果是该小朋友将自行承担可能的损失。虽然**和我(注:呵呵,就是偶媳妇和我)同这个小朋友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我们能够理解她帮助大家的苦心,不希望她在这个事情上受到不公平的损失。所以,厚着脸皮请您帮忙,请您千万理解,呵呵,见笑了。我们希望知道:1/ 该协议是否在法律上成立?在该协议成立的情况下,2/ 如果该协议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履约,乙方(该小朋友)将承受的最大损失是什么?上限是否为定金5000元?3/ 按照协议的要求,该小朋友需要在10月20日交甲方定金5000元人民币,请问这个定金要不要交?4/这个孩子的具体年龄我们还没有办法知道。如果她小于10周岁,是否协议就直接无效?如果她在10岁到18周岁之间,拥有部分行为能力,这时她是否有能力签署该协议?(合同总金额88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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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227400元)5/ 该协议第6条称:“乙方按照实际票面金额购票,不享受任何优惠。”按我的分析,主办方显然会对这180张超级VIP票单独印刷,不然将同其他580一张的普通VIP票出现冲突。对于其他的看台票,是否会出现单独印制票面,也很难说。主办方完全可以借口该看台位置好等理由再行加价!敬礼!偶的名字,细细2005-10-18(XH大律师法律意见,仅供当事人参考!传真收到于10月19日晨,开始)分三部分:一、乙方为无行为能力人,合同当然无效。如果合同签订之日(2005年10月15日)乙方未满10周岁,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乙方签订的购票协议无效,其不必履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甲方应当返还。二、乙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因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而无效如果合同签订之日(2005年10月15日)乙方已满10周岁未满16周岁,或虽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由于购票协议约定的购票金额巨大(人民币227,400元),显然与乙方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因此,除非经乙方的法定代理人追认,购票协议无效。购票协议无效的前提下,乙方不必履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甲方应当返还。三、乙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有效,乙方视具体情况承担不同的违约责任如乙方签订合同之日(2005年10月15日)已满18周岁,或虽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的规定,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购票协议合法有效。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交付定金,则定金合同未生效。由于双方并未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购票协议成立或生效的条件,乙方未交付定金不影响购票协议的效力。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对其受到的损失负举证责任。如乙方已交付定金,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7条的规定,乙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购票协议。乙方解除购票协议后,由于购票协议尚未履行,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购票协议终止。(律师意见完)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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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呵呵,沙发。。。。。。。。。。。。。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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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大家帮我顶顶。。。一会儿上班鸟,就不方便上来太多鸟。。。。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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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到吗??????????????????////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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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太匆忙了,还是在最后部分出现了病句。。。不过无所谓鸟,大家都明白滴。。。。。。。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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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南京票务有点急还是帮你顶吧不过舒姐姐已经有置顶贴了大家应该都明白了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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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明白人,先我一步找到律师了~~~我惭愧~~~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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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DDDDDDDDDDDDDDDD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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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顶啊。。。。。。。。。。谢谢大家。。。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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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回复:【南京票务,法律意见,急!帮顶】给琉璃/兔兔等及玉米 看着南京票务有点急 还是帮你顶吧 不过舒姐姐已经有置顶贴了 大家应该都明白了 作者: 闻音石 2005-10-19 12:49   回复此发言 是的,算是给舒穆姐姐的一点补充。。。。。。呵呵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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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顶!希望南京的玉米都看到。也希望相关的玉米朋友们都能够站出来面对这个事实,把能挽救的挽救回来就好,大家只要都是心向春春,相信事情总是会旺好的方向发展的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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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受教了。。。。这些事情我不是很清楚,大家比我明白滴。。。呵呵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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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东道赌东道赌东道的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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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大家帮我顶一下,希望南京的玉米看到。。。。。。。。。。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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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帮忙。。。。。。。。。呵呵。。。
2005年10月19日 04点10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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