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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在佣金集团见到她的第一天,虽然,以前在公告板上我见过她的名字,但见到真人,还是第一次。佣金猎人排行榜第一名:玫瑰。她应该有一份很好的家业,她为什么会来做佣金猎人,这成了大家心底的一个谜。她经常会出现在佣金会场,她的身边总会围绕着一堆人,她漂亮,武功高,差不多是佣金猎人心目中最完美的妻子。我却不愿意娶这么一个妻子,因为我不适合做佣金猎人,我之所以会成为佣金猎人,因为我现在的生活实在是无聊。我之所以会和她接触,是因为一个富商点名要火红佣金会场的前两位高手――玫瑰与太阳执行一项任务。对了,我的名字叫太阳。在佣金会场,没有人会用真正的名字。我们要执行的任务是杀死大鹏,并且还要拿回这个富商的一个盒子。盒子上面镀有一条金龙,盒子下方镀有那个富商的名字,这些记号已经足够。与玫瑰的见面礼非常简单,仅仅是对笑了一下,然后打了一个招呼。佣金非常丰厚,差不多够我后半年什么活都不用干,专心喝酒。
2005年10月18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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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喜欢的是自由自在,但是自由自在必须有一样东西支撑,那就是金钱。所以,我选择了佣兵这个行业,它是一个短时间就可以获得暴利的职业,也就是说,做完一个任务,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干我自己想干的事。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高强的武功,是一个佣兵必须具有的条件。这些我都具有,而且我的武功好像比一般人还强那么一点,所以,我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佣兵。所以,在佣兵排行榜上,我排行第二。它为我带来的好处是,我的佣金比别人高了那么一点点,就是因为这一点点,使我可以比别人多出至少一个月的休闲时间。它为我带来的坏处是,雇佣我的人,似乎少了那么一点点。我不在乎是否能超越第一,因为我的志向并不是佣兵。并且我也成为不了第一,因为我完成任务后,都要消失一段时间,这个时候,谁的任务都不会接,这是我和会场定的规矩。而名次是按照完成任务的大小以及多少来划分的。没钱的时候,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来到会场。由于我不出众,所以,一般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有我的任务,老板自然会通知我。其实,我经常在会场的,因为我会经常的感到无聊,除了老板,一般没人会知道我在会场,有时候,连老板都不会知道,因为,我没有通知他。而我之所以会接任务,是因为,我没钱了。在老板说出太阳不在的那一刹那,也就是我即将被第三顶替的时候,我站出来了。这次的任务由我和玫瑰来完成。一年后的今天我想,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缘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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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虽然玫瑰不适合做我的妻子,但是我早就已经开始注意她了,因为我感到,我对她居然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就好像很了解她似的。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温馨。因为,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大鹏居住在红河山庄,从会场步行到那里,大约需要一百二十天,而骑上富商送我们的马,大约十五天就可以到了。玫瑰是一个很健谈的人,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因此我更加需要和人交流。我想,玫瑰应该是和我一样的人,她之所以来做佣兵,也许也是因为无聊。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忙着挣钱,对于感情什么的,已经不像原来的人一样看重了。大家都在忙,而我们不想忙,所以我们无聊。我们寻求刺激与金钱,所以我们做佣兵。谈人生,谈感悟,不知不觉,拉近了我们的距离。也许真的像我说的那样,我们真的有心灵感应,因为我们的观点不谋而合。这时候的我,是快乐的,是不寂寞的。十五天过去了,我们来到了红河山庄,大鹏,就在这个山庄里。我们的任务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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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没有人阻拦,我们进了三进院。花园的布置很是别致,一眼望去,你会感觉到雍容华贵而又不落俗套,然而这种雍容已经困死了一百二十三名好手。是的,这是一个阵。我和玫瑰继续往前走。前面是一片树林。继续往前走,又是一个花园。再往前走,又是一片树林。又到了花园,我知道,这不是我刚进门的时候看见的那个,虽然它们是那么的相象。因为,后面没有退路。我们不敢破坏花园,因为花园中的机关并不比外面的少。我们已经被射杀了一条狗。另一条狗被从陷阱中拉出了至少三十七次。破坏花园是否会带来万箭齐射?看着玫瑰一筹莫展的脸,我笑了起来。是的,人不能没有朋友。大鹏可以阻止庄外的人挖地道进来,可是,我们现在是在庄子里面啊。我们两个人如果挖地道的话,恐怕得挖到明年得今天才能到大鹏居住得房子里面。因为我曾经从附近的高山上俯瞰过这个院子,的确很大。幸亏我有朋友,我的朋友又碰巧认识一些专门精通于挖地道的人。而更加凑巧的是,他们居然还带着一条狗。一条可以嗅出来我气味的狗。他们现在应该从三进院大门那里挖到我这里了吧。其实,就是他们找不到我现在所处的地方也没有关系,因为只要天上出现了烟花,我就可以顺着我们一路丢下的东西走回去。所幸的是密阵只对地上有用,却干扰不了地下的方向。所以他们挖的非常快,不到半个时辰,天空中出现了烟花。呵呵,这还得感谢我那天俯瞰这个庄园的时候做的简略地图。可惜的是,高山距离庄园太远,看不清密阵的具体排布情况。不过,看清方向已经是绰绰有余。我笑嘻嘻的拉着玫瑰顺原路返回。玫瑰则是一脸纳闷的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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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个再细心的人,也不会把自己经常要居住的地方布上致命的机关。所以,我在杀了四十六名家丁后见到了大鹏。他之所以没有跑掉,是因为玫瑰一路上几乎没有见到家丁,所以,她抢先一步治住了大鹏。手起刀落,她在我面前杀死了大鹏。我有一个朋友是刑部出身,所以,玫瑰将大鹏的一个亲信交给了他。一个时辰后,我拿到了盒子。从此,我又多了一个朋友――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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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玫瑰的交往多了起来,我经常去她的屋子里面坐着。两个人坐着,所做的最多的事当然就是说话。如果是一番言谈甚欢的谈话,你认为,他们两个的关系能不在更进一层楼吗?可惜的是,她始终没有请过我去她家。这让我有了一个印象:我只是她会场上面的朋友。日久生情,老祖宗的话还是真的很正确。虽然,我早就已经喜欢她了。但是,我认为,现在我对她的感觉才是――爱。因为在与她的交往中,我喜欢上了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性格。也许是我比较怪,我始终认为,性格胜过相貌。就像我原来没有跟她接触,只是喜欢她的相貌,那么这种喜欢就带有了一种不怎么真实的感觉,怕点了一道图画上很漂亮的菜,结果上来了才发现只是红萝卜。我是比较不愿意吃红萝卜的。其实麻婆豆腐都要比红萝卜凉拼要好的多。如果一道色香味美的菜摆在你面前,你是否想吃它呢?你一定想,如果你饿的话。我饿了,可是菜想让我吃吗?在火红会场,我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可是在火红会场外面呢?在江湖上,我的朋友也不少,可是,有些人将江湖看成一个游戏。如果她也将江湖看成一个游戏呢?毕竟,江湖只是一个小地方,很多人在江湖以外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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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她开始将生活中的疑难问题告诉我,这让我很高兴,不管我能不能解决,起码她相信我。我现在想娶她了,可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够资格。毕竟不管是在江湖还是在江湖以外,都有很多人在追求她。一颗受过伤的心怕再受一次伤。几百年以后,一个科学家做了一个试验验证了我的这个观点:他将一条鳄鱼放在一个放满鱼玻璃池子里,只是中间用玻璃隔开。鳄鱼当然想吃那些鱼,但是它屡屡被玻璃顶回来,后来,它放弃了吃那些鱼的想法,即使是将那块玻璃撤开。因为它的心已经被伤了。可是,玫瑰的心也被伤过啊。后来跟她的谈话中,我有意无意的表达我对她的感情,因为我喜欢她。而她有意无意的回应总是让我高兴或者伤心。这种生活远比执行任务快乐多了。可是,她似乎很爱执行任务,所以,我总会接一个一个的任务,与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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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暗示越来越明显,有意无意中,我与她订立了十年的约定。但是,这并不能止住一颗年轻的心,在一个喝醉酒的下午,我在她的会场专用留言板上写下了我对她三个字的誓言。而她,似乎不知道这件事。如果会场可以结婚,我想我会和她结婚。然而,会场只是会场。在我最后一次执行任务后,她对我说,她觉得江湖没有什么意思,也许,江湖以外的生活菜更值得她格外珍惜。从此以后,她离开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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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并不是结尾,现在我已经离开了江湖。这篇短小说没有(十),我希望用行动来写出一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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