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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果全
楼主
广东吃猫肉就“可耻”了吗? 据《北京晚报》12月18日报道:12月16日,北京晚报以《北京猫友呼吁尽快立法拯救小动物》为题刊登了南京火车站西站5000只活猫被装箱运往广州,做成菜肴“水煮活猫”,引发北京猫友愤慨的报道。18日上午,50多名北京猫友聚集在广东驻京办事处,正式递交倡议书,呼吁相关部门对“水煮活猫”事件加以重视。 这些本没什么,但是随之相关爱猫人士竟然在网上掀起一股“妖魔化”广东人的活动,更有人直指“广东人吃猫肉可耻”。这就有点过份了,“吃猫”与“可耻”有什么联系?少部分广东人吃猫与广东人可耻又有什么关系? 首先声明,幽壹虽然是一个粤东地区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却从来没吃过猫肉,家人也从来不吃。在我认识的广东亲朋好友当中,也从来没见过或听过谁吃过猫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否认有少数广东人吃猫肉,但是也同样不意味着我认同“吃猫肉可耻”的谬论。对于这一点,我持的观点是:我不主张吃猫,但是我也不反对吃猫。我在想:猫肉是肉,狗肉、牛肉、猪肉同样也是肉,为什么单单吃猫肉就“可耻”了呢? 在这里请不要和我谈什么“猫是人类朋友”之类的话,猫固然是人类的朋友,狗、牛、猪也一样是人类的朋友。那么为什么在猫保护主义者眼中,单单猫就吃不得,吃了就十恶不赫,就是可耻?吃其它动物的肉就没事?同样的言论,也经常在狗狗保护者嘴中吐出来,在他们眼中吃猫肉无所谓,吃狗肉却像就犯了天条一样。 记得有一次,一位狂热的狗狗保护主义者曾向我宣扬她保护狗的种种事迹,我听了就颇不以为然,当场问道:“请问你吃不吃其它动物的肉呢?为什么独独对狗这么好呢?这不是有点矛盾吗?”对方听了后有点无言以对。是啊,难道牛羊猪就不是生命吗?后来那位狗狗保护主义者想了半天才挤出一句:“狗狗是不同的,它是人类的好朋友,它有灵性的。” 像这些某种动物的保护主义者,往往喜欢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身上,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要求别人与自己的价值观保持一致。我觉得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不同,有的人喜欢吃猫肉;有的人不喜欢吃猫肉,只要法律没规定吃猫肉犯法,那么别人就没有理由去干涉。因此,哪怕你是再强硬的猫猫保护主义者,也只能做你自己所能做的事情,千万不能越界,不能动不动就去干涉别人的自由。须知,你有不吃猫肉的自由,别人也有吃猫肉的自由,这都是现行中国国家法律框架内允许的事情。 退一步来说,就算猫肉真的吃不得。也绝不能由极少数广东人吃猫肉,就上升到对全部广东人进行批判,说什么“广东人吃猫肉可耻”。这似乎太过火了点,将打击目标大大地扩大了。 总的来说,我觉得吃不吃猫肉是每个人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你可以选择对猫好一点,别人也可以选择将其当作盘中餐,只要是合法的吃、安全地吃、健康地吃,就没有什么错。因为猫毕竟是家养的,不是吃一只就少一只的野生动物,所以吃吃也无妨,无须上升到道德高度去审判。 幽壹 2008年12月20日晨于深圳http://club.dayoo.com/read.dy?b=lhzq&t=243830&i=243830&p=1
2008年12月23日 10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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