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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门”事件余音未了,51.com与腾讯之间又闹出“彩虹QQ”之争。 “彩虹QQ”为一款第三方插件,由于拥有IP地址探测、显示隐身好友等腾讯QQ的“增值”功能,因而在庞大的QQ用户间迅速蹿红。 然而,11月24日,腾讯QQ突然开始大规模要求用户强制卸载“彩虹QQ”软件。伴随着腾讯的出手,“彩虹QQ”的幕后团队——51.com——亦随之现身。而此时距离腾讯起诉15名跳槽至51.com的前员工事件,尚不到半个月。 对于当下国内最赚钱的互联网公司腾讯而言(腾讯2007年总营收为人民币38.2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66亿元),QQ软件无疑是承载其众多业务和盈利模式的根本,腾讯对于任何染指QQ软件的企图从不手软——就在今年11月,备受各界关注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传来终审判决,陈寿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但相比较“珊瑚虫QQ”,同为第三方插件的“彩虹QQ”这一次显然有备而来。
2008年12月12日 1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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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步都有法律团队支持” 随后,围绕“彩虹QQ”软件之争,双方展开了新一轮口水战,甚至一度传出消息称,“腾讯不排除起诉51.com”。 但据记者从腾讯(百度)公司获悉,截至目前,腾讯并未就此事进入法律程序。 “由于存在种种互联网立法的‘空白地带’,类似的法律诉讼往往雷声大雨点小。”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在推出“彩虹QQ”之前,51.com曾咨询过相关的法律机构,“彩虹QQ”的研发、设计到市场推广,每一步背后都有相关的法律团队予以支持。“可以说,彩虹QQ在制作之初,就考虑到有关的法律问题,并做了充分的准备。”有知情者向记者透露。 在游云庭看来,彩虹QQ的软件模式和早期的珊瑚虫QQ有所不同,很难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该罪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软件,二是要从中盈利。而这两点彩虹QQ都不具备。”游云庭律师认为,首先,彩虹QQ软件包中并不包含腾讯QQ,用户需要到腾讯网站下载QQ软件才可以使用;其次,彩虹QQ目前没有进行过捆绑插件、弹出广告、篡改用户浏览器之类的盈利活动。 而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彩虹QQ”是否为非法外挂?尚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 记者获悉,目前仅是新闻出版署在对网络游戏领域,有过将外挂认为“非法网络出版物”,而针对“彩虹QQ”相应的即时通讯领域,尚无此类规定。 “彩虹QQ也没有复制腾讯软件、传播病毒、捆绑插件牟利、破坏游戏公平性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游云庭认为,要将其作为非法出版物进行打击可能性不大。 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彩虹QQ”目前看没有商业行为,但其运作背后必然有着一定的商业逻辑:其一,是第三方外挂将占用腾讯QQ的服务器,增加腾讯服务器的负荷;其二,“彩虹QQ”可以轻易的获取腾讯的用户数据,并为己所用。 对此,12月9日,51.com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彩虹QQ”完全的基于用户的体验需求而推出的产品,并无任何商业牟利目的。
2008年12月12日 1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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