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人性观和西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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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大陆 楼主
baidu
2008年12月02日 15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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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大陆 楼主
西方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没有人性本恶的观念,在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后,才从宗教故事中引进了原罪概念。所以西方的人性恶观念是来源于宗教的预先设定。恶的范畴包括所有上帝创造的人。 而法家的人性恶观念是从现实人群的行为当中观察总结出来的。阅读法家的书,我发现法家的恶具体所指很 明确,实际上,看来看去只包括一个范畴,即有人削弱或者篡夺了君主的权力,损害了君主的利益。只有这种行为叫做恶,所有的恶行似乎都是围绕着君主一个人进行的。 以前我也觉得很困惑,为什么法家会犯这么明显和致命的逻辑错误,简直就象韩非子说的自相矛盾。如果人性都是恶的,为什么法家还拼命的把权力往君主一个人手里集中,难道不怕浩大的权力把一个人的恶放大无数倍,造成惨重的灾难?为什么法家主张把官员都换成法家出身,难道法家不怕一群恶人因为垄断官位而朋党为奸?法家思想难道是商鞅,韩非子这些本恶的人搞出来的一个大阴谋? 现在我自己觉得搞清楚了,我是犯了一个张冠李戴,不知类的错误。把西方的人性观和法家的简单雷同了。法家其实也有一个不容置疑的预设观念,不容质疑到法家觉得不用说大家都清楚,所以一旦背景变化了,现在人都不知道。这个在法家看来明白无误,无须证明的预设是:这个天下所有的东西(权力),在根本上都是属于君主的,接着推论出,天下所有的个人利益,都应该是服属于君主利益的。 权力的基础在于土地。一个君主占有的土地上的所有出产,包括自然生成的和人工生产的,所人,当然伴随着控制这些人的权力,都是这个君主家的财产。 所谓的公心,就是只为君主利益着想。所谓的私心,就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所谓的恶,就是不经过君主的同意,用自己的方法途径拿了君主的东西(包括权力)。 每个人都应该听从君主对属于君主的物质分配的安排,只有这个才是唯一的合法利益。违反了这个原则就是违法。因此,所有的人都可能是恶的,惟独君主完全没有这种可能性。君主可能犯重大错误,从而给整个社会造成重大灾难,但那不过就象你不小心打破了你家的液晶电视。是大遗憾,但不是恶行。法家自我标榜为君主利益的守护者,全心全意只为维护和增值君主的家产服务,而在此过程中,受到的赏罚完全听从君主的安排,即使不公正也不会有任何怨言,法家就是大公无私的典型。因此真正的法家也不会为恶。人性恶中的人实际上是指排除了君主和法家自己的其他人。 请看一个法家津津乐道的例子,《外储说右下》篇记曰:“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 、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受赏,有罪而受诛~~~~~~~~夫使有功与无功俱 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这个残酷的法令表现了法家的严格的产权意识。灾民快饿死了,但这个是人民自己的需要,不是君主的需要。没有做多余的贡献,却想要拿君主分配给你之外的东西,就是非分之想,是私心。如果昭襄王答应了这个请求,开了这个口子,就会破坏法家的整个秩序系统,是走在动乱的道路上。因之此,‘生而乱,不如死而治’,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2008年12月02日 15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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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大陆 楼主
这样看来,一统君主‘肴函为宫,四海为家’的观念就毫不奇怪了。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历史上秦实施的政策。 抢劫和偷盗行为是某些人把君主分配的东西再分配,褫夺了君主的分配权,所以违法;私斗不但不能增加君主的财富,反而造成了财富内部的消耗,绝对禁止。 耕是有效利用现有土地,是内部增值;战是抢夺其他君主的产业,是外部增值;商人是靠把君主家的东西从这里拿到那里来挣钱,所以基本上多余。除了少数情况,有些物资是只能在特殊地点生产,大家又都确实需要的。这个可以得到例外的批准。比如养马,因为能够培育好马的好牧场不多;比如丹砂,附近必须有矿。 修长城,就象古代人喜欢在产业周围扎个篱笆,现代人喜欢在窗户上加个铁栏杆,虽然知道不可能完全防止外面的人进来抢你的东西,但有了这个,还是觉得安心许多 秦始皇想的很周到,还在在坟墓里仿造了一个全天下的模型,这样他到了阴间,就可以眼见为实的向祖先报道他挣下的这个大家产的具体情况。
2008年12月02日 15点1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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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文章。
2008年12月03日 09点1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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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
2008年12月05日 04点1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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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竟品
2008年12月06日 03点1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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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
2008年12月08日 11点12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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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大陆 楼主
ding .
2008年12月14日 06点12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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