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机
司考聚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1
来来来✨ 楼主
我想问一下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物权变动,是不是要登记啊
2017年04月16日 06点04分 1
level 11
来来来✨ 楼主
不要沉啊
2017年04月16日 06点04分 2
level 11
来来来✨ 楼主
有人吗
2017年04月16日 06点04分 3
level 7
动产一律不需要登记,只需要交付。特殊动产,在交付的前提下,如果登记,可对抗第三人。
2017年04月16日 07点04分 4
这里还有一个没有登记也可以对抗善意第3人的例外,针对司法考试的变态程度,有兴趣的也可以看看。物权法解释一,第六条。
2017年04月17日 01点04分
复制黏贴过来:   第六条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7年04月17日 01点04分
@开心的小二宝 支付对价or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视为成立,都一个类型
2017年04月17日 05点04分
@开心的小二宝 没见真题考过这个知识点,司考不会这么抠
2017年04月17日 05点04分
level 8
楼上说的好有道理
2017年04月16日 07点04分 5
level 8
特殊动产好像有点小变动的内容,但是我忘记变动在哪里了。
2017年04月16日 07点04分 6
有什么变动吗
2017年04月16日 15点04分
三大本还没到手。听钟秀勇说的改为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017年04月17日 00点04分
变动不是很大,应该只影响到特殊动产转让的竞合。
2017年04月17日 01点04分
level 13
交际先,交付 登记先签合同
2017年04月16日 16点04分 7
level 8
说了这么多给你终结一下吧。根据新规定,只要交付,而且付钱,你就可以对抗除了在你之前已经登记的,其他所有第三人,优先取得所有权。
2017年04月17日 01点04分 8
这是我自己想的,也不一定都对。
2017年04月17日 01点04分
level 4
不需要登记,登记可以对抗第三淫
2017年04月18日 01点04分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