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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站在峡谷的边缘,让风拂过发梢。从这里望下去,天空是多么广阔,山川宏大连绵,使得那唯一的茅屋如同蝼蚁般卑微。生命不也如此?卑微如蝼蚁,脆弱如蝼蚁,我嘴边泛起一丝苦笑。忽然间,肩上多了一件薄衣。我如雪的颈脖有丝帛的触感。“你伤还没好,别着凉了。”他低沉地说。他目光如一湾平静的湖水,波澜尽无。那般温和,那般与世无争。他是我失忆后睁开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他叫尘烟。他说,他是隐士。他去河边洗衣裳,偶然间发现我昏迷在河岸,然后将我背回了自己居住的茅屋。他唤我神儿,说是我昏迷的那三天嘴中一直重复着神这个字。我睁开眼后记忆全无,只认识他一人。这些日子他一直悉心地照顾我,每天出去采药煎药给我,还将他唯一的草榻让给我。在这荒无人烟的峡谷,只有白头与黑夜,却完全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月。我偏过头看着他。“再给我讲一遍你在河边见到我的样子吧。”他微笑,如寒风中绽放的阳光,充满了温暖。“我发现你的时候,你长发披散,满脸血渍,脚上缠着水草,狼狈如同索命的恶鬼。用清水洗净你后,竟是副绝世的容颜。于是我便将你带回来了。”我撅起嘴说:“你又骗我。我脸上分明有道长疤,怎会有绝世的容颜。”那道疤是我失意前留下的唯一一件证物。自脸颊至下颌,它宛如一道游龙攀沿在我脸边,提醒着我并不记得的某些往事。每当想到这儿,我的头便疼痛不堪。“神儿,别想了。”他拉住我的手,“我们回家吧。”所谓的家是一支用稻草与木头堆起的稻草房,简单得只有床,桌子和椅子。我喜欢捂在被子里,看他忙碌的背影,被他身上的味道所包围着。那是药的味道。他绝不简单,我明白。我曾亲眼见他救活过一只奄奄一息的白兔,手法灵巧得如同女人在绣花,却又那样迅速,不等血渗透开他已将伤口缝合。那样的医术绝不比任何一个御医差。我喜欢玩弄他的手,修长而温暖,在他掌心有一颗酷似梅花的烙痕,似乎是在暗示着他有着起死回生的力量。漂亮得如同他的脸,精致而温和。我们是朋友,是知己,相依为命地生活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他带我去看他的“药房”—他亲手建成的树屋。外面看似很小,里面却有千百种草药。全部都是他采集的,他神秘地告诉我,他隐居在这里不是偶然,他发现这山谷是草药的圣地,于是他决定留下来研制。他教我如何给受伤的动物包扎,疗伤。每当他看到我毫无畏惧地处理那些血渍时,总会发出一声叹息。但被我们医好的动物重新活蹦乱跳时,他便会用一根红丝线系在那只动物身上,说以后若看见了也好打声招呼。我忍俊不禁地看着他那样认真地做这些孩子气的事。我明白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但我却宁愿只见到他像大孩子的这一面。他是我的医者,我是他的病人,他给我定了无数条规矩,却又和我一起破例。我的伤口还未愈合时,他告诉我我不能沾酒。傍晚时刻我拿着一壶好酒悠哉游哉地走到他面前,与他对座在门前的栏杆上,他又兴高采烈地与我划拳喝酒。他总是输,但他却乐此不疲地向我挑战。有知己对饮与一个人独酌的感觉迥然不同,那是快乐,是逍遥自在。最终两个人醉的如同烂泥般倒在一块儿。每次我们喝完酒,他就给我疗伤,我不喜欢疗伤,他便用尽各种千奇百怪的手法。他带我泡温泉,是他用木头做出的温泉盆,里面放满芬芳浓郁的草药。他为我做最丰盛的药膳。我常常耻笑他,一个大男人居然对做饭这么在行。他则冷静地指出我作为一个女人竟然只要碰到柴米油盐便祸事不断。又一次,我想趁他出去拾柴的时候做一顿饭。却不想将茅草的屋顶给烧了。后来我们一起用竹子重新盖了一间竹房,有两层房间,这样他就可以睡床上了。完成的前一天晚上屋顶还没有盖上,我睡里面,他睡外面,我们望着夜空上广阔的星海聊了一晚。我对生命有种潜在的蔑视,他却对每一个生命都小心翼翼。
2008年11月28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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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嘲笑他,他的眸子闪烁着光芒,他说:虽然不不能悬壶济世,但我仍有一颗医者的仁心。但每当我问及他的过去他总只字不提。“尘烟,你原来是干什么的?”“尘烟,你杀过人么? ”“尘烟,你为何隐居?”“尘烟...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尘烟...你...有喜欢的女子么?”他温柔地将我裹在被子中,一边替我换药一边说:“我忘记了。”我不满地躲开他的手:“胡说,你又没有失忆!”他望着天,眼中依旧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你究竟要不要换药。”“你不说我便不换。”他说:“笨蛋,哪有人拿自己威胁人的。”我任性地说:“但是只有这样才能威胁到你不是么。”尘烟轻笑着起身,“你不换药我就去睡了,半夜伤口痒可别叫我。”我倔强地转过身不去看他。因我霸占了他的床,他只能睡在外面扶栏的木敦上。我背上有三道奇异的刀伤,与其他地方的伤口不同,养了很久却不见愈合。他为我配了一副药,每天更换一次,否则伤口便奇痒难耐。我咬着牙倔强地不呻吟,连身子都不肯挪动一下。背后的衣服被轻轻地撩起,他将药敷在我身上,一阵清凉缓解了我背部的肌肤的瘙痒。他果然放心不下过来替我换药了。我佯装已睡着,还亦真亦假地打起呼。他轻声对我说话,声音低沉而悲伤:“神儿,对不起,我不是不想告诉你。只是有些过往我也想遗忘。有时候我甚至羡慕你,虽然身上带着那么多莫名其妙的伤口,但至少不记得它们的由来。”一滴晶莹的泪从我眼角滑过。尘烟,对不起,我想起来了。我得离开了。二从我恢复记忆的那一刻,我已经不再自由。我的名字叫洛烟。我的命不属于我,我是一名红楼杀手。红楼是江湖上规模最大,影响力最深的杀手组织。它培养了江湖上最顶尖的杀手,小至恩怨情仇,大致干涉朝政,只要有人出钱,红楼就可以完成任务。然而红楼的规则也是相当严酷的,一入红楼,终身不离。我自小被收入红楼,八岁便得为生存与其他人厮杀,奉信着只有最好的才能被留下的教条,踩着鲜血与头颅铺成的道路成长成为人才济济的红楼中的一名顶尖杀手。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亲生哥哥,洛神。从修罗场出来的杀手都是顶尖人物,但江湖人却不知红楼用一些极其卑鄙的手段控制杀手为自己服务。比如说我,他们将我哥作为人质,威胁我为他们所用。我亲眼见到他们当着任务失败的杀手杀掉人质。那痛苦的瞳孔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神,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我抓着哥的手,坚定地对他说。这是我生命唯一的意义,保全神的性命。不让他在我眼前受到任何伤害。那次我执行任务时居然被同伴背叛,最终在山崖上被对方包围,我拼死决战,杀出一条血路。却在最后时刻被那卑鄙小人为毒剑所伤,最终被他一脚踹入深渊。幸亏我命大,深渊下是深潭,并没有摔死,只是毒素发作晕了过去。我顺着河流飘到了尘烟住的峡谷,被他救起。而我昏迷时一直叫着神的名字,让他误以为我的名字叫神儿。我明白,若我不回去神会被处以极刑。逃脱是杀手界最大的禁忌。我将信摆在茅庐里唯一的桌子上,里面简略清秀的几行字:尘烟:我已记起我的身世。我有家人,我必须得回去。谢谢你对我的照顾。 神儿我回到红楼时,他们正在折磨奄奄一息的洛神。他英俊的脸上布满了可怖的血伽,身子半裸着,曝露的皮肤上没有一块肉是完整的。抱着他,心疼如潮水般蔓延。“神,我回来了,你看看我,你没事了。我回来了。”他勉强睁开眼,断断续续地说“傻瓜,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啊。。。”而我的到来让背叛者惊恐不已。他用变形的手指指着我说:“你竟然没死!”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当着楼主与所有首脑杀手的面脱净了身上的衣服,雪白的肌肤如新生般嫩泽,背后却有三道狰狞的刀疤,不愈合的伤口上还留有廉刀的齿痕,那是他专长的镰刀手。
2008年11月28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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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些他安详地闭上眼睛永远不再睁开,我抱着他依旧温热的身体泪如泉涌。洛神才是最不自由的一个,从小被囚禁着,因为我,都是因为我啊。当初入红楼也是因为我。是因为我说想吃馒头,洛神才会去偷,结果被楼主发现给了几个馒头给他,他却一个不吃,留着给我。楼主惊讶地看着我,选我进了红楼。从那时起,洛神就一直被当做人质。我做的不好他便会受罚。随时担心会被杀掉,洛神却一直那么温柔地对待残酷的命运。而敏感的他居然发现了我与医圣不寻常的关系,他选择了结束自己被动的命运,送给我幸福。神,哥哥,你好残忍。难道连这最后一天的自由也不能等了么。这么急着撇下烟儿么?我仿佛又回到我八岁,神十岁那年,神揣着馒头递给我,瞳仁中全是亮亮的阳光。“喏,烟儿不哭,哥哥给你馒头吃。”泪流尽,我离开了那个囚禁我与洛神的地方,像洛神说的那样去寻找我的幸福。巨大的峡谷,我顺着河水找到了我们曾经的茅屋。一切都一如十年前那般,连我走时用的被子都未曾改变。我静静地躺下来,让自己再次被他的味道围绕着。这十年,我想都不敢想自己能再次回到这个地方。但当我再次躺在这里时,那些杀戮,流血的过往渐渐模糊。我与他在一起的时光变得清晰得如同水中的倒影。宁静,前所未有的宁静。这是我恢复记忆以来唯一一次感到无所畏惧。脚步声渐近,我心如击鼓。“谁?”他低声吼道,破门而入。却在看见我的那一刻呆若木鸡。我看着他,那是我日夜想念的那张脸。薄唇,深邃的眼睛,平静坦然的表情,深如峡谷的臂弯。我从榻上跳下来飞奔上前拥抱住他。“尘烟,是我啊,你不记得我了么?我是神儿,我回来了。”他推开我,瞳仁中满是痛苦,他低沉的声音颤抖着:“我一定又是在做梦了。尘烟!你要醒过来。你不能再想她了。她不会回来了!”心痛如潮水般在我心中蔓延,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不敢去想像这些年他是这样日复一日地想念着我。他伸出手却又不敢碰我,眼中是我从未见过的害怕。“神儿,我又梦见你了。可我不想醒来,不愿醒来。”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奔向他,颤抖着贴上他的嘴唇。他睁开眼,惊喜地看着我,刹那间瞳仁中又充满了阳光与温柔。他如同害怕我会再次消失一般紧紧地搂着我,然后用舌头撬开我的嘴,舌头缠绕间将重逢的喜悦化为浓浓地爱意。温柔的鼻息喷在我脸上,一如他的温情。回忆如干固的泉眼突然冒出清凉的泉水。从我睁开眼见到他的第一眼,到在山谷中相依为命,到我们饮酒对歌,到我们在药房里玩耍,再到那些山野游戏,一丝一丝一缕一缕,编织了我有生以来最美好的一段生活。一个吻可以用地老天荒来形容么?一个吻可以说是海枯石烂么?一个吻可以代替一千句话一万句告白么?如果可以,我想我们的吻是如此的。在我们纠缠在一起时,他身体突然一僵,但马上又继续吻着我。又一次的僵硬,他的手开始颤抖却仍然紧紧地搂着我。直到他嘴角溢出鲜血,然后倒在我怀里,我才看到,在他的身后,红楼楼主冷笑着手握染血长剑。他可以避开的,他却因不愿放开我而被刺。楼主眼睛发红笑着说:“哈哈哈哈,医圣,你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当初你害死我娘,让我两岁便流离街头。如今你会命丧我手。”我睁大双眼,喝道:“你跟踪我!”他一步步逼近,“是啊,我跟踪你。我一开始就没有指望你会完成这个任务。从你再次回到红楼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失踪的那段时间遇见了医圣。你的衣服上沾有他特制的草药。而这种调和均匀黄金比例的草药世界上除华佗以及其嫡传弟子之外无人能配。但我不能露出马脚,我要利用你。我安排了十年的时间让你慢慢从底层爬到我的右护卫,为的就是取得你的信任。我告诉你传言医圣出现也是假的,他十五年前便隐居起来行踪全无,江湖早已将他遗忘又哪会有传言。
2008年11月28日 01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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