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7
爱情太过纯粹
楼主
《我的同性恋人》读后感 看这部小说时,不时地被晨晨和季平的所作所为感动着。在我看来,他们理解了(同性)爱的本质。他们勇敢地爱、勇敢地恨、勇敢地与世俗作斗争、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样是可歌可泣、感天动地的! 首先,我要赞扬像晨晨、季平朋友一类的理解同性爱的支持者。她们理解爱的本质和朋友的本质,尽到了作为朋友的责任——理解和帮助,是称职的朋友。 与此同时,我要批判像小瞳一类的社会渣滓。他们别有用心地引人上钩,趁机抓住对方把柄,并进行威胁,以此牟取物质财富和满足精神贪欲,连禽兽都不如!因此,希望那些追求真爱的人,一定要保持必要的警惕心,以免受到伤害。 此外,我要批评像季平叔婶一类的无理取闹的多管闲者。自己的事儿都没管好,还管别人的?!他们俨然一副为兄弟着想的样子,实际上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幸灾乐祸者。 最后,我还要批评像晨晨父母一类的顽固到最后才化的“持之以恒者”。如果不是晨晨的死,他们还会顽固不化。要是他们当初尊重晨晨的选择,不百般阻止他和季平在一起,悲剧就不会发生。 有多少父母能够尊重子女的选择?他们总是以自己固有的认知方式来干涉子女的选择,而不是合理引导和积极鼓励。虽然初衷是好的,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甚至弄得子女离家出走。父母必须重新看待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和子女(尤其是已成年的子女)之间应是平等的建议者与被建议者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的命令者与执行者的关系!因此,父母不应干涉子女的选择或替子女做出选择,而是把自己的看法说给子女,(同时子女也应把自己的看法说给父母)帮助他们分析利弊得失。至于采纳与否,则由子女做出最终的决定。父母如果真的爱子女,就不应该包办一切,而是培养其独立自主的能力。我认为父母只要把自己的建议说给子女就已经尽到了父母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了,就是一个称职的父母了。如果再强加干涉,那就是越俎代庖了。不要好心办坏事,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2008.03.06
2008年11月27日 15点11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