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
容城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1
w纯生 楼主
房屋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5-09-16 法律快车(官方微信:lawtimecn)大字
  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是否公正、合法。那么房屋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事项?评估过程中要注意评估机构的主体资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估价师正确适用评估方法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门直接指定某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的话,属于程序违法,可以提出异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不可以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评估独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正确适用评估方法
  主要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及假设开发法等,因此需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决定采用哪一种或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2017年04月07日 06点04分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