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眼光判断,我认为现在种种说法很有问题
杭州地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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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多媒体评论太不专业。其次,官方、企业的说法很明显想要遮丑,最终目的是逃避或减轻责任!
2008年11月25日 12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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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揭露问题的表象,严厉处理施工企业,真是既简单又轻松!但大事故肯定会层出不穷,过多的事实已证明了这点。
2008年11月25日 12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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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的疑问,你还是不够专业1.你好像不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低于个别成本价的报价才是废标,如果你以低于成本价得标了,说明:A.评标委员会有问题,没有废掉你;B.你们施工单位有骗标嫌疑,属违法行为,若查明有主观故意,则可视为诈骗。2.工期问题,首先是否按照你们投标时候的工期?业主有没有压缩?你们有没有结合技术间隙、按照劳动定额核算过能否完成?若能完成劳动力、机械设备资源应配备多少?业主在招标的时候有没有同样核算过?即使业主错了,你们为了得标是否也在弄虚作假?3.监管单位只是承担他们的管理责任,他们承担责任并不能分担你们的责任;若他们错了,你们有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你们的抗辩权予以拒绝?若不拒绝则你们难辞其咎。4.同上5.说的有点道理,我也有同感。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甚至不敢依,法律再健全也是白搭。但是你们不行使拒绝权,那就是你们的问题。记得书面提出,不管结果如何,一定要有书面记录,留作证据,他们不同意也没关系,自我保护
2008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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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施工单位骗标搞钓鱼工程十分严重!
2008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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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已经答复你了,不过不是我的话,我抄来的。如果只是揭露问题的表象,严厉处理施工企业,真是既简单又轻松!但大事故肯定会层出不穷,过多的事实已证明了这点。
2008年11月25日 13点1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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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都是我自己的话,依据的是合同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还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等。我也没有说过“责任都在施工单位”这样的话,但是,别人并不能分担你们的法律责任
2008年11月25日 14点1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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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呀,你太专业了,本人佩服的五体投地。昨晚太冷,本人受不了,就回去了,不象你在空调屋坐着,想坐多久都没关系。但有些东西还是要跟你探讨一下。第一,施工单位肯定是粉身碎骨了。“因为中国式问责大多如此,很多责任都推脱到了最无权者的身上,比如毒奶粉事件中的奶农,矿难中的小包工头,因为他们缺乏话语权,不能再把责任像网友的恶搞短信那样推给奶牛和草,所以只能无奈地承担责任了。个别生病全体吃药,监管者生病工人吃药。这显然是权力的专断和霸道,手中的权力资源使他们能轻易地逃脱问责,轻易地把责任转嫁到无权者头上让他们承担代价。”不是我说的,抄来的,但说的很有道理。最终的结果本人猜测可能还是:原因五,施工单位弱势,怕出事,怕得罪管理单位,怕事情搞大而失去市场。往往都愿意背一下黑锅来免灾,大不了过几年再来。
2008年11月26日 01点1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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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我们,本人也是中铁技术人员,有切肤之痛,若不能唤醒公众对此事件的认识,可能下一个被埋进去的就是我。
2008年11月26日 01点1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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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说的“地面垮塌绝不会是突发性的,一定会有明显征兆“本人要告诉你,土体力学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科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人能提出完美的土力学计算公式,用的都是经验公式,而这些经验公式没有一个是中国人提出的,更何况是适合杭州等地区的。这一点你可以去咨询相关专业人员。至于你说的“环境监测所用仪器可是精确到毫米级的”,本人要告诉你,达到0.01mm没有任何问题,但问题是精确到如此级别的数据能反映什么问题?深层的土体变形10cm反映到地表可能也就是几个毫米,而这一点目前并无任何的公式可以推导。还有地表裂缝及土体变形是极为复杂的,至今也还是没有根据其数据来推导什么时候土体会失稳的。如果你能用你那专业的眼光来判断,更进一点就是你能告知其对应关系或是公式,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将感激不尽,说不定国家还会给你发一个科学大奖,类似于袁老那一种。
2008年11月26日 01点1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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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施工单位并不想逃避责任,事实上我们还愿意来背这口黑锅,如果把所有部门都扯上,估计下一步真的在中国建筑市场无立足之地了。但“如果只是揭露问题的表象,严厉处理施工企业,真是既简单又轻松!但大事故肯定会层出不穷,过多的事实已证明了这点”,这可是事实,我们可不想成为下一个被埋进去了。
2008年11月26日 02点11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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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我是经常利用一些技巧规避责任风险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别人责任再大,首先他们只是承担他们的责任,无法你们的责任;其次,现在的现实大家都清楚。所以:不知道自我保护就是自杀
2008年11月26日 05点11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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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分担你们的责任;
2008年11月26日 05点1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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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的责任是无法逃避的,如果说施工企业没责任那也是昧良心的,问题是仅仅苛责施工企业能避免今后类似的惨剧发生吗?就好像现在做的加强安全教育,考到九十分以上才能上岗,学习是必要的,但绝不是此次事故的主因。知道国情的应该知道,九十分也是胡鬼的。从负责任的角度出发,让逝去的农民工兄弟的不白白付出代价,不能仅仅就抚恤了事,应该查出真正的主因,对症下药,不要让参与施工建设的管理者、操作者,包括业主、监理、监管部门,个体再怎么努力也不能做到有把握,能够睡的着安心的觉。杭州地铁不仅逝去者悲哀,参与建设的人也是悲哀的!哀而不鉴,亦复后人而哀之。
2008年11月26日 09点1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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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故,监理肯定会受重罚,他们比你们施工单位还要弱势,你们集团多牛啊,财大气粗,上面关系又厉害,估计不会有什么大事,至多找几个可怜的替罪羊关几年。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目标、合同利益,是甲方的权利,但是他们可以放弃。但是,建设工程比较特殊:有可能会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因此,有些权利是不能放弃的,可以说即使义务也是责任。本人写过这方面的文章,问题的关键是“项目法人负责制”并没有真正落实
2008年11月26日 09点11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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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此次事故之前,监测数据肯定能反映出问题,因为监测的绝不仅仅是地表,如果你们仅仅监测地表,还是说明你们的监测大有问题,还是你们的责任。就算只是地表,我相信,监测数据也能反映出问题。而且现在早就已经有目击证人了。想蒙人呢?
2008年11月26日 09点11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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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口开河,耸人听闻,不是讨论问题应有的态度。有些无聊了。
2008年11月26日 09点11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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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就没有搞过深基坑深层开挖监测,在开挖过程中,对基坑围护结构本身也应监测,比如灌注桩、地下连续墙,首先在围护结构顶部设置监测点,随着开挖深入,每隔一定距离在结构体上也应设置监测点。
2008年11月26日 10点11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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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 10点11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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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 10点11分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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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些人搞施工,能搞好才怪。难怪啊难怪
2008年11月26日 10点11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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