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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1
level 4
炒房的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2
Ps的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回复 忆惜憬 :哦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level 9
可见力度很大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3
level 14
哈哈,偷鸡不成蚀把米[太开心]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4
level 9
那已经买了房的怎么办?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5
level 1
非法经营罪:
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7
level 9
人家无证建设搞了三年,居然没人查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8
level 11
好事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9
level 4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11
level 1
4月2日,保定市公安局根据国土部门移交线索,经侦查,破获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增依法刑事拘留。
经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增于2010年3月注册成立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2月,该公司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圈占安新县安州镇东角村农用土地进行施工,开工建设37栋住宅楼,并对外销售。
经土地主管部门鉴定,安新县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非法占用耕地132.16亩,已硬化面积30.39亩,达到严重破坏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该公司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增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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