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短租协议擅自修改为不能使用分时租赁网点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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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uitfish888 楼主
环球车享汽车租赁公司于3月份新增短租业务,提供车型荣威e550,在3月份手机APP宣传清明节3天租车360元,租赁协议上写明可以免费使用分时租赁充电桩和网点免费停车,但不能使用E币和优惠券,并得到在线客服的确认。预订要求一次性交付租车费用480元(含交强险)和押金4000元,订单一旦确定不得修改,取消订单需缴纳违约金。
本人于3月23日订了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日)短租车,并缴纳了相应款项和押金。于4月1日取车,之前未收到任何微信、短信或电话提醒,取车时工作人员未说明,但取车之后,在分时租赁网点停车时被告知不能停车,不能使用分时租赁充电桩,并说因分时租赁的车辆没地方停,所以合同已经改了。我打开手机微信,发现订单下面的说明果然改了,改为不能使用分时租赁网点停车位和充电桩。
因在3月23日付款,合作协议已经达成。环球车享汽车租赁公司违法契约基本精神,擅自改动合同,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故对其举报,烦请马上处理!
2017年04月01日 10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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