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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之冠县,汉曰馆陶,唐之魏州,古孔孟之乡。今有孝子于欢,其母从商,借贷于劣绅,遇贼十余,占其茅舍,制母子于司内,逼良善而行苟且。哀之,击鼓冤之,衙差匆至,曰:尔等讨则罢,切勿相拳。言毕衙欲离,欢欲随,賊阻之。其愤之持刀乱舞,伤之,賊自驱车欲医,路又与人争,医治误佳期,失血致亡。有司判其无期,国人不服,皆论曰:人生之耻,莫过于此,辱母不护,国家何御。
2017年03月30日 13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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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贴吧需要重拾文言文!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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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是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原副主任陆群对山东聊城辱母判子的评价:“士可杀不可辱。当众用下三滥手段侮辱妇女,按刑法规定,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当着男人的面故意猥亵侮辱其母亲,在男人眼里,应该是死罪,可以立即执行。男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隐忍,枉为男人。一个国家,如果充满这种男人,绝对是没落之邦,我们将要亡国灭种!山东聊城那几个法官中,肯定没有真正的男人。你当着一个男人的面,一再以极端手段侮辱其母亲,这对于一个男人的影响,可能比剥夺其生命更严重。在这样的条件下,男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报复,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行为。按法律规定,死者并没有犯死罪,他只是茅厕里打手电——找死(屎)。这个案例应广泛宣传,让国民知道当着男人的面猥亵侮辱人家母亲的下场。国人皆曰可杀。上下五千年,只有日本鬼子对山东人干过这种事情,反抗者居然判无期,这他妈是我们山东人的耻辱。轉
(转)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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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记者问聊城法官:“请问法官先生,你母亲被人凌辱,你会怎么做?”不少人纳闷:怎么提这种问题?大家都关注聊城法官怎样回答。聊城法官肯定地说:“我会一起参加” 全场哗然,议论纷纷。聊城法官看出了大家的疑惑,补充说了一句:“因为我妈喜欢SM。”顿时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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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shi官猫桑:回复 星盗帝国 :如若真维持了这荒唐的判决,若将来再遇侵略之时,问:你为何当汉奸?答曰:当初有人为护母刺死人,被判了无期,还要赔个倾家荡产。故泱泱大国无人再敢言护母之事。国之与民恰如母之与子。国且不倡护母,民又何必去护国? 这尼玛...真是想想就特么可怕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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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细思极恐!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唯利是图的市侩成了穷凶极恶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农村良家妇 上行而下效,看不到国家民族的血性!无脑愤青却是不少
2017年04月04日 1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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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年后,判正当防卫并无罪释放案例的屈指可数。并非情境不符合正当防卫,而是官方意志不敢激发国民血性和个人生命财产保护意识,如果这要是判了正当防卫,那以后强拆,维权该怎么办?都变成正当防卫了,他们还要不要统治了?他们不需要我们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公民,他们只需要我们做一个被阉割的奴隶!─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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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奴隶社会!车奴房奴
2017年04月04日 13点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