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关于同居、虐待的问题。请求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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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加 楼主
我在重庆人,她是湖北孝感人。我们在重庆结婚、生女儿。现在我们都在孝感。实在是没办法了,她现在天天和小三在一起,不让我见女儿。她要和我离婚,但不同意我写的离婚协议,她不想给钱。我要求是女儿跟我,不限制她探望,她每月300抚养费,房子归我,她给我5000。我觉得真的不算过分啊!为了女儿,我只有选择上诉了,请大家帮帮我。谢谢!谢谢!1、重庆的房子首付是用的我父母遗产的钱,一直都是我在供贷款。但房产证是我和她的名字,她有没有权利要?(房子首付3W5,现在还欠银行6万多)2、她承认有小三。吵架后,她赶我走,我搬出去了。出差回来发现她家里有男人,我半夜破门而入,拍摄证据(门店,前店后屋,是她租的。女儿居然和他们睡一张床上,都被我拍摄下来)。小三这段时间天天白天都在店里,很多邻居都知道,她居然让女儿称呼小三为爸爸。能不能证明同居?3、曾经签过一份离婚协议,按过手印。上面有“因为她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话,能做证据吗?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吗?能索赔多少精神损失费?4、她把我耳膜打破(已报案,有法医鉴定为轻伤),并多次打我,我没还手(有一次是小三和我斗殴)。有一次甚至在我公司打我和女儿,很多人都看到了,我也有录音。我想告她虐待,怎么收集证据?能索赔多少?5、她说我以前对她不好,怀孕的时候打她和她妈,生孩子的时候没去,等等。有用吗?(有真有假,都是在重庆发生的事情,她应该没有证据)但我有证据能证明她离开重庆的时候,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她离开重庆时给我的留言,女儿生日时她写给我的信。),破裂的原因只能是第三者。可以吗?6、她离开重庆时带走了我的存折,只有3000块钱,她在孝感取款,并拿钱开了理发店。她现在说理发店是她妈拿钱开的,孝感的一切都是她妈的。我可以去银行打印取款记录作为证据吗?能作为共同财产吗?7、我一直付房贷,她离开重庆半年,我经济困难,很少给她寄钱。她妈没上班,女儿一直是她妈带大的,现在她妈找我赔几万块钱的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合理吗?她说我没资格要女儿,合理吗?8、女儿两岁多了。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能判给我吗?能限制她的探视权吗?9、现在她不让我进她的理发店,不让我看女儿。我怎么办?10、之前她还有过一次同居,并和我闹离婚,后来我们和好了。还能起诉索赔吗?我并不想让她以后的日子很难过,毕竟夫妻一场。但我为了女儿,一定要争取些钱。
2008年11月03日 11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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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实如你说的一样,那你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法院判决,在关于索赔上,目前就中国的法律来说还没有确切的定义。当然你这完全可以用第3者的原因做为离婚的理由。按我国的婚姻法来讲,你妻子属于过错方,而你属于非过错方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你重庆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都讲证具的。还有你属于非过错方在抚养问题上法官也会向着你多些。按理会判给你。当然探视权就不能限制了。因为她是母亲。但我要给你说的是,关于小三你必须要有证据,因为你整个案件最大的赢点,最让法官偏向你的就是你是受害方。你岳母的理由不成立的。还有疑问的话你在留言嘛。
2008年11月04日 07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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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本都可以成立。但对于虐待你的录音可能无法成立,但你有证人可以证明是最好的了。赔偿上就2,3条来说可以有民事赔偿。
2008年11月05日 15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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