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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支持警察被枪毙ip是219.146.122.36
2008年10月3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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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 顶2楼。。。。。。我是中国人。。。。。杀死他们。。。。。。战胜正义
2008年10月31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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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山东的,支持司法公正,建议移交其他司法机关办理次案。哈尔滨公安局在这个案子上已经让大家丧失信任了
2008年10月31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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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律师,与双方无干。从职业角度看,警察必负法律责任。必负,毋疑。
2008年10月31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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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2楼的看法,警察必负法律责任.但是从双方面来看,各有过错.希望大家继续留下地址.同时请留下职业.我的职业:工程师.
2008年11月01日 0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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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支持正义,等待结果,白发人送黑发人,节哀吧,家属
2008年11月01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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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的!绝对不支持cj,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而且那几个jc在视频里看一下车走路的样子就知道不是好东西!现在想在警察里找到好东西不容易咯!可悲啊!
2008年11月01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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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林是民族败类从道义来说必须死法律是死的人治是活的不要拿西方的一套原本照抄的用在中国行不通道可道 非常道也中国人不信神佛但是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行不义必自毙林那样的嚣张劲其实死不死都是迟早的事
2008年11月01日 0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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