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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5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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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单纯去分析《公羊串门》是件痛苦的事,像杨争光其他90年代的大部分作品一样,《公羊》几乎就是毫无感情色彩的白描,就那么毫不关己的叙述一件事。看过之后我总在想,究竟是什么导致两家人由一头公羊而导致家破人亡,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一个怎样的信息,他想要表达的内容能够引发我们怎样的思考,又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自己思考了很久,又把这篇文章拿去给别人看,大家尝试着从各个角度去解读它,但是得到的结果总是含糊的猜想,没有明确的解说,似乎这应该只是一部荒诞的黑色幽默吧。然而我不甘心,这小说中描述的一切离奇,以致结果的夸张,在我看来它都应该是真实存在着的,然而又为什么无理可循呢??我们在《公羊》里看不到电闪雷鸣,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他写的几乎都是那个环境下正常的小事,却让每一个读者感受悲哀。我们很难一下找到元凶。 我们从小说中几乎无法揣摩到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它就是那么一个偏僻的山村,没有肥沃的土地,只有一座又一座的贫瘠的山包,男女老少们靠各自的手艺养活自己,没有什么基础的文化生活,村子里没有多少人,所以彼此熟识,既不觉得萧索,却也看不见一呼百应的场面---这就是那么一个山村,人们似乎都在为了活着而活着。 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人物们已经抽去了文化和物质的影响,除了生理上的需求,精神世界已经赤裸裸的展现出来,没有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填充,人们的基本需求似乎就是将自己的那几根神经无限制的扩大以支撑精神空间,或是努力的做一些看起来荒唐可笑的事情来将自己的精神世界填满,以致这个故事的发展让人看起来是缺乏理性的,然而谁又不能说它的那一个环节是错误的。
2008年10月25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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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角度――李世民的断案 一部分人都持有的一种观点是,《公羊串门》讲述的是农村法制的不健全,有“法制”,但是非“法治”。我自己也曾陷入这种探究的循环中不可自拔,我甚至尝试分别从两家的角度写出两份辩护词(另附),但是我发觉这并非解析这篇小说的最有效方式,大概这便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吧。 诚然胡安全对王满胜的暴打,对王妻的强奸以及王满胜的杀人泄愤,都是有悖法律,触犯了《刑法》的。然而这些行为并不仅限于农村,城市中也是屡有发生,我们没必要为此深究。 如果一定要从这个角度解说,我们要关注的是这些行为的动机以及村长李世民在这些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动机我放在下边的人性角度中探讨,此处我们仅说村长李世民,李世民对村民间发生的纠纷并不积极――“管啥我都能想到,就是想不到连公羊给母羊配羔的事也得管。”然而当胡安全抓公羊去“职业配种”时,他对这件事发生了兴趣――“狗日的胡安全亏他想得出来。”当胡安全指责他不懂法律不配断案时,他才“脸发烧了”,决计要断这个官司,于是大张旗鼓的借来一堆书,闭门不见客,美其名曰学习法律,最后荒唐的断了一次“公羊强奸案”,李世民身为官方,什么也不懂却能当上法律的代言人。更可笑的是,李世民居然因此还成了名人。“先是县上的记者找他,然后是地区的记者,他们让他谈体会。”这个角度扩大了讲,就是对乡村治理非“法治”而是“人治”的揭露与嘲讽。
2008年10月25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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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荒唐而真实的王满胜和胡安全 这是我最愿意探讨的一个角度,法律角度毕竟有章可循,可这说到人的层面上,可就各有各的说法。 两家能够因为一头羊就打得家破人亡,这个过程是慢慢发展而来的――看戏的人永远都无所谓,可是演戏的人却每一步都走得很认真——即便是在情理之外。 让我们顺着时间的顺序,看看这事情的发展,王满胜家的公羊禁不住胡安全家母羊的叫声,趁王不注意,到胡家骑了母羊,胡安全乐得合不拢嘴,王满胜心理不平,要求胡家给出配种费。胡家认为羊是自愿来的,怨不得他,拒绝给付。王满胜怎能让胡家白占了自己的便宜,便到胡家狠狠踢了母羊,胡安全见状便狠打了王满胜。 截至李世民的第一次裁判---胡安全给王满胜2块5毛钱时,事情还只是单纯的村民纠纷,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无外乎两家人的自私与贪婪,不肯自己吃亏,都指望着占到别人的便宜,两只羊的自发的行为本不是什么大事,却引起了两家人的极度不平衡,针锋相对。 可是当胡安全发现自己家的母羊落羔之时,将公羊抓来“职业配种”,事情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胡安全指望的是“报复”王满胜,王满胜指望李世民来替他报复胡安全。 两家人期望的所作所为,不再是为了“占便宜”,而是“让对方吃亏”,甚至是“宁可自己吃两块钱的亏,也要让对方吃一块钱的亏”,这种报复心态是变态的。 后来胡安全的强奸,王满胜的杀人都是基于这种心态,在他们的心里,道理是说不通的,而所作所为的标准只是让自己内心平衡,是让对方吃亏,是自己得不到也不要让对方得到。 精彩的地方是:公安局的人问王满胜为什么砸了一镢头还要砸另一镢头?王满胜说第一镢头砸在了腰上我想砸的是头而不是腰。 “知道不知道会砸死人?” “知道。” “知道会砸死人你还砸?” “你这话问得怪。他活着我难受。难道你们要让我难受地活着?” 公安局的人笑了。
2008年10月25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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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众是可怕的群众 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这一点若放在这个故事中,群众的力量便是可怕的。 1)胡安全蹲在落羔的母羊前时―― 两个村民和胡安全蹲在一起,表情和胡安全一样沉重。他们想安慰胡安全几句。 一个说:“白出了两块半钱。” 另一个说:“那天我在窑背上看得清清楚楚,王满胜在母羊肚子上踢了几脚。当时我就想,这羔配不住了,配住了也得落羔。” 又说:“李世民能断个毯官司。公羊要是个人会是个啥情况?要判强奸罪。” 2)李世民审“公羊强奸”的官司时―― 全村的人都拥到了胡安全家的院子里,心情都一样的兴奋和激动,等着观赏村长李世民用法律断公羊串门的官司。 3)处决王满胜的时候―― 枪毙王满脸的那天,村上的人都去了县城看热闹。 这样关于“群众”的描述,在杨争光的小说中并不少见,《黑风景》中看不过来米爹有粮食村民,以及《老旦是一棵树》中听老旦讲儿媳通奸故事的人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悲剧故事的主角――就好像《黑风景》结局,牲口贩子包围了村庄――人们精神的苍白,信仰的缺失,使他们沦为“看客”,麻木的看待别人的争执,只要事情还轮不到他们的头上。
2008年10月25日 1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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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冷峻的杨争光 纵观小说情节虽有起伏,层深选进,但却似乎都在情理之中,没有什么惊心动魄,尖锐激烈的斗争冲突,然而结局使我们不能接受的,这就好像李世民在第二次裁判—关于王满胜家的公羊“强奸罪”时说的那样:“母羊寻羔当然要叫唤,公羊听见叫声就串了门。公羊的主人王满胜要收配种钱,母羊的主人胡安全说公羊是送上门的,配羔钱不该出,公羊的主人说母羊用叫声勾引公羊,钱一定要收。这也是矛盾。矛有矛的说法,盾有盾的道理。法律呢?按照法律,强奸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案才能立案。还有,母羊不情愿,以公羊自身的条件和能力,也不可能强奸成功。所以,强奸不能成立。”这一切是听起来合理的,可是他的基础是不对的,羊怎么能跟“强奸罪”扯上关系?当事人只是凭着自己的一厢情愿去解开行为的因果关系。 “整个事情看起来是庄严的,但实际上是荒诞无意义的。”这一点,杨争光的诸多小说都是有所体现的,在他的作品中, 人都是一个非理性的偏执主体, 往往被一个固执的情感因素所左右, 作茧自缚, 制约一生。就好像《老旦是一棵树》中老旦莫名其妙的憎恨导致后来儿子的瘸腿,儿媳的背叛,自己也站在赵镇家的粪堆上“成了一棵树”;《棺材铺》中杨明远的突发奇想“要把棺材都卖掉”导致了新镇的血流成河,自己的儿子也悲惨死去。“在以往的许多作品中,不是没有这种生活,但是作家们习惯于用一种明确的因果关系来解释它,而在各种解释中,最大量的是归于社会政治的原因。”这些解释,或是由于统治者的黑暗,或是由于极左路线,再不就是有着罪大恶极的坏蛋。而杨争光的小说就彻底的抛弃了这些解释方式,他的解释就是不加解释,只是本色本相的表现自己体验的生活。 “我就这么写。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我得按我的方式和语言去说,去讲述”,“我有意和我所写的东西保持着距离。我以为这样做,我就可以平静一些,尽量避免受自己的欺 骗。”——杨争光 从这个角度讲,我无法找到杨争光索要揭示的答案,因为他像介绍一个现象一样把故事摊在我们的面前,而我只有在读多了更多的现象之后,才有可能找寻到它们的共同规律。或许陷于杨争光的故事逻辑中的人们,既无英雄,也无巨恶,消泯了善恶的对抗,消除了对意义的追问,也无需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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