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襄樊】市区在校生医保费归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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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9时30分,市第七中学向襄城十字街办税服务厅缴纳了1213名在校学生的4852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成为市区第一个缴费学校。 据悉,备受学校、广大学生家长关注的市区中小学生(含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已于9月10日启动,在校学生均可在所在学校参保。目前,市区各类学校都已确定专人,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襄樊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表》,归集学生缴纳的医保费。 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学校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时需携带缴费学生明细表、《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经学校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盖章后,到所辖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缴费后,学校须将明细表与地税机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一并公示,公示期7天。 缴费地址为:十字街办税服务厅(襄城区东街13号);丹江办税服务厅(樊城区东风路28号);中原办税服务厅(樊城区新华路20号);七里河办税服务厅(高新区中原北路66号);东风办税服务厅(高新区车城派出所旁);地税五分局办税服务厅(樊城区松鹤路8号)。 
2008年10月25日 07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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