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襄樊】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独生子女有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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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中旬开始,房管部门根据广大居民的要求,决定延长首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申请工作,其中针对一些人群专门制订了优先政策。 相当一部分住在父母家中的市民,希望参与购买经济适用房。对此,房管部门表示:只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属于城区户口、没有住房或者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7.51平方米;去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8729元,都可以申报。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独生子女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不管是与父母同住,还是单独居住,只要自己名下没有房产或者人均房产面积不够,都可以申报。 市第二房管所住房保障科科长梁英说: 〔 如果是独生子女的30岁以上的,未婚的,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申报,不需要以父母的名义申报。30岁以下,已经成家了的以家庭申报。〕 房管部门同时表示,离婚家庭中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同样可以申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在相同条件下可优先取得购房权。距离10月27号申报截止日期只有几天的时间,符合条件的市民切莫错过良机。
2008年10月24日 07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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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呀……………………
2008年10月24日 07点1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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