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的来看看
承德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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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从同学至夫妻,是一段美的历程: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令人欣赏和感动。若没有各自性格的差异,怎能擦出如此美妙的火花?然而生活平淡,相辅相成,享受婚姻的快乐与承受生活的苦痛是人人必修的功课。人生如梦!当婚姻出现裂痕,陷于危机的时刻,男女双方均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本院极不情愿目睹劳燕分飞之哀景,遂给出一段时间,以冀望恶化的夫妻关系随时间流逝得以缓和,双方静下心来,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交流和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决问题,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重归于好。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予原告黄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2016年12月16日 01点12分 1
level 7
江苏法院的判决书真人性化,哈哈。
2016年12月16日 01点12分 2
没感情了 分开好 强拢着也是愁苦
2016年12月16日 09点12分
@昆仑旋转餐厅 不是啊。还是可以给一次机会的,别冲动行事,离婚毁了两个家庭
2016年12月17日 07点12分
@昆仑旋转餐厅 我的世界没有离婚只有丧偶
2016年12月17日 07点12分
@金子的财富新 合适就是好的婚姻 不合适的早分早解脱
2016年12月17日 0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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