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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要不然就是知法犯法,嘿嘿。另起一行:前年我省级司法系统门口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在外地读研究生并外遇企图离婚的老公中午在其老婆上班的司法系统门口暴打其穿着司法制服的老婆,持续半小时时间。期间该单位无一人出来劝阻。该单位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该老婆不同意离婚,孩子都2岁了。问问各位大哥大婶当时该如何处理呢?万能的新宋吧,给我个解决当时状况的意见吧。
2008年10月15日 08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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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4-8位执法者合法“正当防卫”打死一名暂定“流氓”……大家应该还会大声叫好……在如果,我是说再如果有一天,400-800位执法者合法“正当防卫”打死100名暂定“流氓”……大家应该还会大声叫好?
2008年10月15日 08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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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就打死 该十年就十年 凭什么jc打死人就要砍头 凭什么流氓打死正当防卫 就只十年
2008年10月15日 08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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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偏颇了吧。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大家义愤填膺,都以为自己代表了正义。其实啊,都是拿个体公正来代替了法理公正。
2008年10月15日 08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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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6楼,我只是问一声而已好吧我承认。我中午喝酒了大家继续打……
2008年10月15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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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太肉,一开始挑衅就应该上去两个扯胳膊拽腿把他按在地上,开始被挑衅的时候不赶快控制局势,等到最后忍无可忍,头脑发热下手就没轻重,而且动作基本上没什么章法,纯实在发泄怒火,结果就把人打死了。
2008年10月15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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