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间接正犯需要身份呢
张明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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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moonwalker94 楼主
如题
2016年11月28日 09点11分 1
level 4
间接正犯也是正犯,正犯是需要身份的
2016年12月02日 00点12分 2
为什么呢~~大神求解释,能举个例子嘛
2016年12月02日 00点12分
level 2
甲教唆15周岁的警察乙刑讯逼供 甲不构成刑讯逼供罪的间接正犯 单构成刑讯逼供罪的教唆犯
2017年01月05日 02点01分 3
在违法层面甲教唆乙,甲乙的行为一起侵害了被逼供者的人身,因为刑讯逼供和故意伤害在行为上的一致,只是在所保护法益方面存在不同,故甲乙一起构成故意伤害的共犯,在特定身份中,刑讯逼供具有特定身份,在有责层面中,甲乙均有故意伤害被逼供人的故意,而警察乙因年龄问题出现了有责性阻碍事由,故甲
2017年01月28日 11点01分
故甲构成故意伤害罪教唆犯,乙不够成刑讯逼供罪
2017年01月28日 11点01分
@亮亮1989415 这个观点是哪个教授的?我学的张的,貌似不是这么认定的
2017年08月23日 18点08分
教唆一个对自己行为有认识的人犯罪当然不成立间接正犯,15岁和这种认定没关系的
2017年08月23日 18点08分
level 7
间接正犯需要身份,是指身份犯而言的。说白了,甲是贪污罪的间接正犯,相当于甲自己做了这个事,那么甲如果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怎么能构成贪污罪?
2020年03月04日 00点03分 4
level 1
有些罪名的主体是特殊身份的才构成此罪
2024年10月09日 21点10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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