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请进一下!!请教个法律问题
蚌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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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合同时候,签了5年5万违约金(相当与我三年工资),怎么样离开才不算违约?目前我已经工作三年,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以后还要交违约金吗?
2008年09月26日 07点09分 1
level 1
得不适宜该工作的病。。。
2008年09月26日 08点09分 2
level 1
或者给领导塞红包,主动解除劳务合同
2008年09月26日 09点09分 3
level 6
天天给你领导板凳上涂胶水 等他解聘你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的话 还是属于你主动辞职他还是可以找你要违约金
2008年09月26日 09点09分 4
level 6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来说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你虽然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但是合同期限属于服务期约定。所以~~~
2008年09月26日 09点09分 5
level 6
所以主要还是看你和单位领导协商
2008年09月26日 09点09分 6
level 8
辞职,上乐翻天啊!
2008年09月26日 09点09分 8
level 12
哥..也要辞职..??额..
2008年09月26日 13点09分 10
level 8
等他解雇你吧你主动辞职 就是离开了以后办一些手续他还是会卡你 到时候还是麻烦他解雇你就没有那么麻烦了
2008年09月27日 03点09分 12
level 5
额~这下被发现了,恩,不想干了,干的没劲~靠,怎么着都得给钱了就是?解雇的话,在档案上不就又记录了?
2008年09月27日 06点09分 13
level 6
不用叫违约金了 因为新的劳动法里规定了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行了
2008年09月27日 13点09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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