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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人口总数估测 一 文献所见夏商人口数 夏代和商代人口数,一直是历史上之谜,文献中有一二说法,也是无一得实。这里且录两种主要说法,以备一览。 一种见于《尚书大传·虞传》,其云: 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郑注:州凡四十三万二千家,此盖虞夏之数也。如按一家五口计,则上说虞夏全国人口总数有216万。但是像邻、朋、里、邑、都、师、州这类如此整齐规范的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结构,在夏代并不存在,甚至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都还没有出现邻、里字样;朋字只用来称贝;都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商代称王都为大邑或大邑商;师是军队之称;州是族名兼地名。再者,以个体家庭人数作为人口统计单位,也不符合早期人口调查的特点。显然这一种说法是出于后人附会,根本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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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修务训》另有一说:“(禹)治平水土,定千八百国”,可能比较切实些,以平均一国人口1300余人计之,则夏初总人口数约略在240万左右。这比商初400万的人口总数,少160万左右。夏代纪年大致在公元前22~21世纪之交,至公元前17世纪末,在不到500年时间内,人口净增约66.67%,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商初领土扩大而带来的人口增加。 以上仅仅就文献线索所作的粗估。由于近代甲骨文的出土,以及夏商考古学上的重大进展,目前已有可能对夏商人口状况作出进一步的深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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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夏商人口总数的新考察 距今约7000~5000年左右,华北中原地区人口增长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数百人聚居一起的大型氏族共同体村落,逐渐改变了原先地广人稀的自然生态环境。 如西安半坡聚落遗址,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从已发掘的3000平方米居住区看,有大中小型房屋45座,分为两大群,周围挖有大濠沟,沟外北侧是两片公共墓地①。 宝鸡北首岭聚落遗址,居住区内房屋分三大群,环绕一块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中心广场而建,西部和东南部的两群,各有一座80余平方米的大房子和近20座中小型房屋,北部今为断崖所毁,尚存22座中小型房屋。居住区外有三片公共墓地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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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姜寨聚落遗址,两条环形大濠沟圈起的居住区,面积约18000多平方米,约112座房屋,分作五大群,分布在一块约4000平方米的中心广场四周,每群各有一座53~128平方米不等的大房子,以及20余座中小型房屋,中型房屋面积20~40平方米,每群一至两座,其余是小型房屋,一般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濠沟外今存三片公共墓地(估计原当有五片)③。 这些聚落的房屋布局组合有序,呈平面向心结构,公共墓地的分布与房屋群数相对应,体现出当时居民关系中的血缘纽带作用,暗示着氏族共同体内部的组织规模和人口结构状况。有的学者指出,姜寨聚落是由五个氏族组成的一个胞族的居地,每个氏族之下又有若干母系家族和多个对偶家庭④。大房子似为氏族酋长及其家族成员所居,可住15人左右,中型房屋为母系家族成员所居,可住6~10人,小型房屋属之对偶家庭,可住2~4人,如此,则每个氏族大致有80~90人,整个姜寨聚落的人口总数应有400~450人。半坡聚落内有两个氏族,北首岭聚落内有三个氏族,氏族规模基本同于姜寨,故前者人口总数当有160~180人,后者当有240~270人。这表明,各聚落共同体的经常性人口和基本社会组织规模,有发展上的不一致性。 距今4000年前后,人口在百人以上的聚落屡见不鲜。河南淅川下王岗聚落遗址,面积约6000平方米,一排长屋东西29间,横贯遗址中部,东端又向南拐出3间,平面呈曲尺形,其中以双室或3室为一单元的房屋有17套,每套面积14~39平方米不等,单室房屋有3套,面积19平方米上下。约三分之一的单元房内有灶,有一房一灶、一房二灶,最多的为一房六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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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套单元房的门向均朝南开,长屋西侧又有圆形房址一座①。其西北10余公里处另一淅川黄楝树聚落遗址,发现25座房屋,内7座为双连间,18座为单间,面积大的20~35平方米,小的10平方米②。这些聚落的居民共同体,都是由数十个父系家庭或家族,组成一个较大的父系氏族,人口都超过100人。汤阴白营聚落遗址,面积33000多平方米,仅在不到2000平方米的很小范围内,就发现房址63座,其中前期有17座,后期有46座③。可以看出后期个体家庭数比前期增加了1.7倍多,估计整个聚落的经常性人口当在千人以上。 与此同时,足以容纳百家乃至千家的城邑开始耸立于中原大地。《尉缭子·兵谈》云:“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④《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管子·八观》云:“国城大而田野浅狭者,其野不足以养其民,城域大而人民寡者,其民不足以守其城。”城邑出现的直接动因是当时人口密度指数的规模俗成和氏族部落间频繁的战争掠夺行为,因此可以看作是解决人地关系矛盾和新的社会变革事态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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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城邑的规模大小,与人口数量的多寡是相适应的。有学者据《战国策·赵策》所述:“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指出依古代一尺合0. 23米计算,城垣300丈的边长折合今690米,则城邑面积有476100平方米,城邑人口3000家,其密度指数大体保持在每户占地160平方米左右①。案之前述姜寨遗址设防区面积约18000平方米,有大小房屋112座,平均密度指数正为每座占地160余平方米。内蒙赤峰新店一座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石城,相当夏商之际,面积约10000平方米,城内有石砌建筑基址60座,平均每座占地166平方米。同地另一座迟家营子石城,面积100000平方米,据说原有600座以上石砌建筑基址,现尚存216座,密度指数也保持在每座160平方米左右②。可见,每户160平方米的城邑人口平均密度指数,符合中国上古时代实际情况,并在相当长时期内得以保持。基于此,下面来看一批距今4000年前后至夏商之际古城遗址的居民人口数量,如表。(见下页) 表中列出了27座龙山中晚期或夏商之际的古城遗址,根据“以城称人”的合理密度指数,对其城区面积“度地以居民”的人口数量分加推算,其中300人以下的城邑有5座,500~900人的城邑有5座,1000~1700人左右的有9座,3000人左右的有4座,4000~4500人左右的1座,5000人以上的有3座。显然,当时城邑有大中小之分,一批小邑,其居民占地的密度指数,当远比大中邑要低,如表中20号西山根石城,测算为60户,实质城内有房址72个单元,相应的人口密度指数应为139M2/户;又如22号机房营子石城,测算为25户,实质有房址40座,应为100M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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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前期方国邑,早在二里头时期即相当中原夏代晚期,这里已形成一个人口稠密区,当时的范围,东西宽约310米,南北长约650米,面积约20万平方米。至商代,范围扩至东西1130米,南北约920米,面积达104万平方米。在中部偏南又构筑一城,东西宽约260米,南北长约290米,面积7540C平方米,城外有环壕。纯以城区面积推算,可居480家,人口仅2400人,但此城性质属宫城,城内又有大片池沼景观,所居人口当不会太多,密集的居民住地均分布在城外,城址面积仅为遗址总面积的7.25%,故总人口数远非这点。若取遗址总面积三之一推算,可有2200家,人口11000人。 山西桓曲商代前期一座平面呈平行四边形的城址,为商代西北方某一方国邑所在,城垣周长1470米,面积约125000平方米,可有800家,总人口在4000人左右。 陕西清涧李家崖晚商城址,或说是鬼方之邑,平面为不规整长方形,南北以峭崖河道为障,东西筑有土石结构城墙。东西长495米,南北宽122~213米,面积约67000平方米,可有420家,总人口21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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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城发现一座商周时期古城,有两层城垣,周长3000余米,面积大概有56万平方米,可有3500家,总人口17500人。 以上5城,凡位近中原商王朝统治区者,规模一般都不大,城邑人口仅数千人而已,但远距商王朝的方国邑,人口皆在万人乃至数万人以上,雄踞一方而自成中心。《尚书·无逸》记周公言文王“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知晚商时远在陕西的小邦周,人口也在万人以上。这些方国,当还控制着周围一定区域的土地人口。合5城人口平均计之,各方国持有的人口总数约为2.1万人上下,明显高于前代族落方国的人口平均值,恐怕除了人口的增长因素外,诸国的相兼并吞,当更是造成方国人口大增的重要原因所在。 甲骨文中有方国51个,方伯名40个①,若按上述一方国2.1万人的平均值推算,则晚商方国总人口数约略有190万人左右。 考察晚商人口总数,最主要一项是当时分布于各地的族落组织或殷商王朝基层地缘组织的总体人口数量,甲、金文和考古学资料提供的许多极重要线索,可藉以对此难题作出比较切合当时实际的宏观分析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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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金文中有族落地名或地缘组织名约550个,称“侯”的诸侯名约40个。又有与其名相系的妇妣名184个(见下章三节),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的系取族落名或自有领地名,可加于上二类。统合之,地方族落或基层地缘组织总数有700个上下。 殷商王朝每向各地进行可任人力的人口清查统计,如“登人于庞”(《英国》151)、“登人于皿”(《契》90)、“在北工登人”(《粹》1217)等。或照登记人口征集兵员,登人之数,据《合集》、《怀特》、《英国》等书著录甲骨文资料统计,登人3000者有44例,登人5000者有13例,登人万以上者有3例。此外又有登某地射、肇某地射、令射、告射等,大抵为简选武士,言人数300的有27例。可见各地的可任人力数以300和3000为常见,当然这些兵员武士未必尽出单个居民共同体,很可能是地方基层组织的群体小邑聚可出人员数之合。前举甲骨文“十邑鬲千”,丁壮干人即分别来自十邑之汇集。另据殷墟墓葬发掘资料,1971~1972年后岗发现的4g座平民墓,内11座随葬兵器①,比率为4.45: 殷墟西区墓地,在943座墓中有174座出兵器②,比率为5.42: 两数之约为4.94意味着约略每5人中出兵员1人。甲骨文中登人300和3000为最多,则各地方族落组织或基层地缘组织内包括老弱妇孺的总人口数当分别为1500人和15000人左右,均之衡之,晚商地方组织的平均人口数约为8200人上下,与前举甲骨文“以人八千在驭”的人口资料相合,可见这一推测不谓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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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粗估夏商时期人口总数,夏初约略为240~270万人,商初约为400~450万人,至晚商大致增至780万人左右。《竹书纪年》称夏代“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又称商代“用岁四百九十六年。”我们暂且按950年的夏商总积年数,依据人口学复利公式,平均年增长率= ①,计算得夏商时期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仅为0.10~0.12%,可见这一历史时期的人口增长速度是比较缓慢的。即就中国鸦片战争前近2000年的封建社会中,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也才约为每年递增0.1%②,与夏商人口增长情况几乎相同,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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