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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珠海保税区国企的一名职工,2015年8月入职,8月又签订了3年的合同。最近公司上层变动,原老总走人副总就权力熏天,打击报复,没任何通知把我们岗位薪酬从原主管经理降为最低级别,我们申请劳动仲裁已经受理,但这无耻之徒又新出个考核制度,只有基本工资,其余全部可以克扣,他叫嚣你们要恢复原岗位薪酬可以,来了还是没得钱给。我们想变更仲裁离职,不知道最多能陪多少,那厮叫嚣他请了律师最多赔一个月你们走人就是。是不是我们就只能按他说的,如果仲裁我们最多能陪多少?本来申请仲裁恢复原薪酬原岗位,他现在出的个考核制度,只有基本工资其他全部按绩效,他意思就是你留下来也能不发给你钱了。不想留这公司,能不能仲裁的时候该要求为原合同重大改变,要求公司赔偿,自己提出离职是不是就没有赔偿了如果我申请仲裁解除合同,能有代通知金吗,经济补偿金是1.5个月吗,还能有其他赔偿金吗,年终奖是不是能拿?
恳请赐教,谢谢~
2016年09月22日 0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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