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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de手给我
楼主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为了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市民生存环境,扎实推进《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倡议并告知城区市民朋友:一、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爱我家园的意识。认真遵守濮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市政府《濮阳市城区内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在禁放时段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二、各村居委会、各物业小区、各沿街酒店宾馆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模范遵守市“限放”烟花爆竹规定,积极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建设生态濮阳、宜居濮阳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美德,摒弃陋习,努力建立和形成文明和谐的新秩序、新风尚、新常态,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濮阳市公安局 2016年9月8日
信息来自:濮阳市公安局
2016年09月14日 0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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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濮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