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6
電業自由化,有其優點亦有其缺點。
如同
國營企業和私營企業也都有優缺。
台灣經濟部在民國101年(2013年)就發過一系列的電業自由化的相關報導。
(台灣第一次提出電業自由化相關法案是民國88年)
多年來台灣一直在研究日~韓~德~英~美等國的電業自由化。
基本上那些國家玩了十幾年,
(英國從1989年開始)
(日本從1995年開始)
(南韓+德國從1998年開始)
(美國是各別州,自己搞自己時間太亂就不提供)
當然
適合外國體制的東西,未必適合我們就是。
電業自由化可帶來效率、解決供電瓶頸及促進投資、就業及經濟成長等優點。
(畢竟商人想賺,自然會去弄效率和想辦法加大獲利)
然
前車之鑑,美國加州自由化後,卻面臨缺電問題。(96年自由化-98年爆炸)因為一連串的錯誤
最終
加州最大的民營電力公司上法院宣告破產
而
加州陷入缺電危機。
基本上其破產有一系列的研究報告,分析各種因果關係。有興趣的可以去搜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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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7日 19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