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盗令箭》的历史渊源
蔡员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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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员外 楼主
2016年08月12日 04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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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员外 楼主
这段书在王玥波的237回《大隋唐》的第65回,说得是荡气回肠,催人泪下,很是精彩。这段书最不好说,也是最不可理解的是张紫嫣最后为什么要自刎?为什么不能跟秦琼一起出关去?秦琼是什么人?“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府六洲,交友似孟常,孝母赛专诸 ”作为闻名天下的好汉,怎么可以与小女子偷偷摸摸,鸡鸣狗盗,男盗女娼。可以说正是前面他对张姑娘的慷慨激昂的陈语,活活逼死了张紫嫣。道貌岸然的大英雄主义让儿女情长只能以死相报,这里头其实有“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的影子,张紫嫣就是“赵京娘”,而秦琼就是顶天立地的“赵匡胤”。哪怕是赵京娘救的赵大,在古代世俗的士大夫笔下,京娘也是没有活路,何等凄惨悲凉的爱情故事?
2016年08月12日 04点08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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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员外 楼主
以上故事,多是小说家言,并未见于正史,而正史中与“盗令救夫”这种舍小节取大义最相近的,或者说相关情节的雏形应该是源于《吴越春秋》有关伍子胥过昭关的记载:(伍)子胥入船,渔父知其意也,乃渡之千寻之津①。[1]
子胥既②渡,渔父乃视之有其饥色,乃谓曰:“子俟③我此树下,为子取饷④.”渔父去后, 子胥疑⑤之,乃潜身于深苇之中。有顷⑥,父来,持麦饭、鲍鱼羹、盎浆⑦,求⑧之树下,不见,因歌而呼之,曰:“芦中人,芦中人,岂非穷士乎?”如是至再,子胥乃出芦中而应。渔父曰:,“吾见子有饥色,为子取饷,子何嫌⑨哉?”子胥曰:“性命属天,今属丈人⑩,岂敢有嫌哉?”[1]
二人饮食毕,欲去,胥乃解百金之剑;以与渔者:“此吾前君之剑,上有七星北斗,价直百金,以此相答。”渔父曰:“吾闻楚王之命: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⑪执圭⑫。岂图取百金之剑乎?”遂辞⑬不受,谓子胥曰:“子急去,勿留!且⑭为楚所得。” 子胥曰:“请丈人姓字。”渔父曰:“今日凶凶,两贼相逢,吾所谓渡楚贼也。两贼相得,得形于默,何用姓字为?子为芦中人,吾为渔丈人。富贵莫相忘也。” 子胥曰:“诺。”既去,诫渔父曰:“掩子之盎浆,无⑮令其露。”渔父诺。子胥行数步,顾⑯视渔者,已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矣。[1]
故事大意是渔夫出于大义救了伍子胥,伍子胥却总是怀疑老汉的动机,并一再表现出对老汉的不信任。老汉为了表明自己的心迹和道德水准,自沉于江水之中……我这暴脾气,你要不信,我就死给你看。或者说,你所表现出的不信任是对我的侮辱,这种侮辱让我不得不用死来自证清白。
这些在现代人看来自然是愚蠢可笑,不可理喻,但是在古代知识分子来说却是天经地义,可歌可泣。
大多数时候古代知识分子写的是情,表达却往往是“义”,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用壮怀的死亡来诠释和升华,最后只留下一纸荒唐的仁义道德。
孔子曰“成仁”,孟子曰“取义”,盗令箭易,闯“仁义”关难。
直教多少好汉柔情,灰飞烟灭。
2016年08月12日 04点08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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