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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员工借调郑州富士康集团
工作方案
根据深化企业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当前人员分流安置形势,按照省国资委、河南能源统一安排,义煤公司拟借调760名员工协助郑州富士康集团扩大产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保障借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公司领导
成 员:社保中心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综合办 各有关单位分管人力资源领导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借调人员,督促、监督用工方薪酬及时发放。2、综合办(法务)负责审核签订与富士康公司的人员借调协议。3、社保中心负责协调办理人员借调期间的工伤、医疗保险事宜。4、财务部负责按照协议及时开票,收缴富士康应转入的管理费及代扣的社保费用,并及时转入基层各人员借出单位。5、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借调人员安排布置及汇总上报,并配合解决借调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借调人员来源
根据停产放假单位人员富余情况实行分配指标,具体如下:千秋煤矿150人,耿村煤矿100人,巩铁煤业200人,曹跃公司100人,杨村煤矿50人,新义矿业50人,洛阳煤业公司30人,金鼎煤业30人,孟津煤矿30人,阳光煤矿20人。没有分配指标的单位可以在本单位自愿报名。每借调100人需配备1名管理人员,协助郑州富士康集团对借调人员进行管理。
三、借调人员期限
期限暂定5个月(2016年8月至12月),超出期限后个人愿意继续工作的,经协商同意后可长期借调。
四、借调人员条件
1、借调人员必须是全民合同制及新天地劳务派遣人员。
2、年龄要求18-45岁,身体健康,符合富士康集团体检条件。
3、遵守劳动纪律,无违法乱纪现象,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五、借调期间薪酬福利待遇
1、郑州富士康集团工作制度及薪酬待遇
①与富士康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同等住宿环境,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节日福利政策;②与富士康公司转正员工同等底薪,每月7日发放上月工资,标准底薪2100元/月+加班工资等,派出管理人员薪酬为3000元/月;③饮食自理,借调员工就餐模式参照富士康正式员工执行,厂牌预先开通400元刷卡就餐权限。当月实际就餐费用从工资中扣除;④员工每月需扣减住宿费、水电费、电视费、洗衣费150元/月;借调人员薪酬扣除个人应承担社保费用后,直接由富士康按月支付给借调人员。⑤旺季为每年8至11月,工作时间每周6天,执行白班和夜班每天12小时工作制,班中有2个小时的用餐休息时间但不计入工作时间,不计工作薪酬,实际每天工作10小时,超8小时加班部分按1.5倍计算工资,周末加班按2倍计算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算工资。
2、劳动关系及社保缴纳
借调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原单位为借调人员缴纳各种社保费用。富士康按照本单位基层员工社保缴费标准计算社保费用,每月将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中代扣,连同企业部分一并转入义煤公司,义煤公司再转入基层各借调单位。
六、有关要求
1、由于时间紧迫,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布置,对于符合条件却不服从安排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意见,单位存档保存,视为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结合之前情况,对于累计两次不服从安排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借调期间,按分配指标人数核减所在单位放假生活费,分配指标单位每少完成1人,单位领导班子当月薪酬下浮1%,累计计算。超额完成的,将适当给予奖励。派驻到郑州富士康的管理人员,要牵头成立党组织、工会等机构,按照要求过好组织生活,并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3、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7月31日上午12时前将确定的人员名单(经人力资源部门签字盖章确认),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科(电子版发至OA办公网人力资源科周绪海邮箱)。
2016年7月25日
2016年07月26日 0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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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根据深化企业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当前人员分流安置形势,按照省国资委、河南能源统一安排,义煤公司拟借调760名员工协助郑州富士康集团扩大产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保障借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公司领导
成 员:社保中心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综合办 各有关单位分管人力资源领导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借调人员,督促、监督用工方薪酬及时发放。2、综合办(法务)负责审核签订与富士康公司的人员借调协议。3、社保中心负责协调办理人员借调期间的工伤、医疗保险事宜。4、财务部负责按照协议及时开票,收缴富士康应转入的管理费及代扣的社保费用,并及时转入基层各人员借出单位。5、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借调人员安排布置及汇总上报,并配合解决借调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借调人员来源
根据停产放假单位人员富余情况实行分配指标,具体如下:千秋煤矿150人,耿村煤矿100人,巩铁煤业200人,曹跃公司100人,杨村煤矿50人,新义矿业50人,洛阳煤业公司30人,金鼎煤业30人,孟津煤矿30人,阳光煤矿20人。没有分配指标的单位可以在本单位自愿报名。每借调100人需配备1名管理人员,协助郑州富士康集团对借调人员进行管理。
三、借调人员期限
期限暂定5个月(2016年8月至12月),超出期限后个人愿意继续工作的,经协商同意后可长期借调。
四、借调人员条件
1、借调人员必须是全民合同制及新天地劳务派遣人员。
2、年龄要求18-45岁,身体健康,符合富士康集团体检条件。
3、遵守劳动纪律,无违法乱纪现象,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五、借调期间薪酬福利待遇
1、郑州富士康集团工作制度及薪酬待遇
①与富士康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同等住宿环境,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节日福利政策;②与富士康公司转正员工同等底薪,每月7日发放上月工资,标准底薪2100元/月+加班工资等,派出管理人员薪酬为3000元/月;③饮食自理,借调员工就餐模式参照富士康正式员工执行,厂牌预先开通400元刷卡就餐权限。当月实际就餐费用从工资中扣除;④员工每月需扣减住宿费、水电费、电视费、洗衣费150元/月;借调人员薪酬扣除个人应承担社保费用后,直接由富士康按月支付给借调人员。⑤旺季为每年8至11月,工作时间每周6天,执行白班和夜班每天12小时工作制,班中有2个小时的用餐休息时间但不计入工作时间,不计工作薪酬,实际每天工作10小时,超8小时加班部分按1.5倍计算工资,周末加班按2倍计算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算工资。
2、劳动关系及社保缴纳
借调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原单位为借调人员缴纳各种社保费用。富士康按照本单位基层员工社保缴费标准计算社保费用,每月将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中代扣,连同企业部分一并转入义煤公司,义煤公司再转入基层各借调单位。
六、有关要求
1、由于时间紧迫,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布置,对于符合条件却不服从安排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意见,单位存档保存,视为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结合之前情况,对于累计两次不服从安排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借调期间,按分配指标人数核减所在单位放假生活费,分配指标单位每少完成1人,单位领导班子当月薪酬下浮1%,累计计算。超额完成的,将适当给予奖励。派驻到郑州富士康的管理人员,要牵头成立党组织、工会等机构,按照要求过好组织生活,并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3、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7月31日上午12时前将确定的人员名单(经人力资源部门签字盖章确认),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科(电子版发至OA办公网人力资源科周绪海邮箱)。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