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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用户_03WE895
楼主
本人由2016年4月1日进入了一家公司,当时我还是在校大学生(实习生),所以当时公司算我是实习期,给我实习期的工资,一个月600,到2016年6月底,我拿到了毕业证,在此期间,我与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包括三方协议什么的,就只是口头说等我拿了毕业证;直到2016年7月1日,我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到2016年7月15日,公司又要我签实习协议,还是算我实习期(不是试用期),一个月工资还是600,而且期限也没有明确规定!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与公司协商不成,我是不是可以走法律程序?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多谢大家的帮忙,给点建议,刚毕业的大学生,外地的,人生地不熟的。帮帮忙,谢谢!
2016年07月15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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