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道家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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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尽悖“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指的是,凡是被定为法则的,就一定不能长久;而凡是被指称的,就一定不能长久地保持原本所指的寓意。但,“道可道,非常道”这一句话,也是一种法则。而这是由老子所定的。老子用自己的法则来否定其他法则,那么他的法则符合他自己的法则吗?他的道也是可道,那么为什么他的就是常道,而别人的就不是呢?------------------------------------------------------------这需要由变化来说明。变,也就是转换,我们每天的人与事物都在变,没有一刻是不变的。今天,我说智慧好,因为智慧可以用以解决难题。明天,我说智慧不好,因为有人用智慧来谋财害命。这,不就是转换吗?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智慧的本质是中性的,任何观点都是由人强加的。这也就是名的指称。所以,如上述例子所见,名可名,非常名。言归正传,那么这就能说明老子可以用其看似矛盾的道来否定其他的道吗?我们回到“变”中。如果,今天我们提倡仁义,有人会以仁义行善,有人也会以假仁假义来掩饰其禽兽之心,而也有人会不赞同,认为行仁义没有意义。就这样,世界就会开始乱了。为什么我们要把仁义奉为道,而轻视不仁呢?那么和之前不仁的社会有什么分别?这是角色转换了罢了。这里的角色,也就是“名”。最为高的道,也就是宇宙法则,难道会偏袒一方吗?世界一直在变,如果只守着一面,肯定不会得以长久。但,为什么老子却妄自定一个法则呢?变的本质是不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变来变去都是一样在变,说透了是不变。曾经听过一个例子,唯钱的商人最可信,因为他为了钱而变,而他的目的永远就有一个,也就是钱,所以他是最可信的。变,到不变,然后到常变。这样才能永恒。同样,道,到不可道,然后到常道。这样的道才可以依据。
2008年08月15日 06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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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道可道,非常道世事无常终在轮回
2008年08月15日 08点08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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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时无常也就是有常。此乃无常中之常。
2008年08月15日 08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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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唯一中不能同容相对呢……
2008年08月15日 13点08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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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时有常者乃日复一日日月更替之大道老子之道乃包含宇宙之法 大道之道轮回亦相对~世事万千终在这轮回大道之中`
2008年08月15日 15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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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与不唯一通融相对,不曾有过唯一与不唯一才是大道的方向。大道之道不在轮回,在于永恒。轮回之道乃变之道,变中之不变,谓之常变。
2008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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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什么“常道”?谁教给你这么解释的?你胡解什么?“最为高的道,也就是宇宙法则”——荒谬绝伦!“道”就是“道”。它是宇宙的本原,是客观实在,是组成这个世界的最基本的客观实在。所以它是唯一的绝对。哪里是什么法则、什么规律!“不仁”就是“不仁”。哪里有什么“仁”?人类以动物为食,这叫“仁”吗?杀人是杀,杀猪就不是杀?杀人不仁?杀猪就仁?整天抱着动物尸体,啃过来、啃过去,这叫“仁”吗?讲仁义,就别吃饭了。同样的道理。统治者对于人民也“不仁”。要讲“仁义”,老百姓不交“水”行吗?话说回来了,人家自己挣来的钱凭什么无偿的给你呀?百姓对于统治者有多少义务,而他们又有多少权利呢?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这叫“仁”吗?“道”就是“道”,自然就是自然。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古今中外哪里有过“仁”?你自己就是个“悖论”!你还“破解”,你怎么“破”?拿着儒学那一套东西来翻译道学,你翻译就翻译错了。前后都挨不上,你怎么“破”?你以为道德经是能“破解”的?瞎吹牛吧!别说破解,谁要能找出道家的悖论来,就能名垂青史了!
2008年08月16日 11点08分 7
认真看看老子吧,有无相生,难易相成,强调事物的两面性,这是不变的铁则
2015年02月27日 15点02分
你的名字太嚣张了,这不好。先秦诸子百家有什么错?孔孟学说也只这是百家之一,他们只是把自己的思想学说完整的表达出来。于你何损?何必如此做?“独尊儒术”是后是帝皇为了统治社稷而提出的,关孔孟何乎?若汉武帝尊的是墨家,难道你又要说是焚墨烹厘不成?
2017年04月30日 10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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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不为因,后者不为果。
2008年08月16日 12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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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道可道,非常道。说的就是如果一被定义为某一方面就不能知和。知和曰常。常乃公,乃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宇宙法则,是一个可以诠释一切的定律。是反,或返。也就是祸福相依,长短相形,等等。道的确实宇宙本原,宇宙的形成所依赖的是什么?或许这样说,根本是不需依赖什么,而是自然而然的。自然,也就是宇宙法则。道是随着这个法则周行而不殆的。可见你没看懂或不想看我的贴。我所说的,也就是仁义的不可靠和其弊端。人以动物为食,是自然。杀人,被人杀,也不过是自然的演发之一。那为什么我们不鼓励杀人?因为这是另一条常规,“势”。至于统治者行仁,我在一楼也是表示不赞成的。原因也在一楼中。这个世界是吃人不吐骨的是我们人类的悲哀,无关道与自然。呵呵,谁能找出道家的悖论?看看百科吧?http://baike.baidu.com/view/1564926.htm难怪这两个人都名流青史了。
2008年08月16日 12点08分 9
百度上所谓的悖论是不存在的,胡扯罢了
2013年11月22日 22点11分
胡扯的悖论很多
2015年02月27日 11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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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了意识存在或者老子不能理解意识如何是物质的道就不可能解释意识的存在和发展,所以,老子的道不可能解释人类的来去,他顶多是用史官的身份融合参悟天地的身份,来理解人类的现象,所以老子的道是半吊子的道,半真半假。
2008年08月16日 14点08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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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行仁?把一个国家治理的差了,然后别人需要仁了,再来假惺惺的宣扬自己的仁,就像宣扬自己的孝一样,如果你的父母需要孝,那就出问题了,如果你的父母不需要你的孝,那就是你最大的孝。
2008年08月16日 14点08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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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任何事物的背后都有道的存在,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这个事物背后的道称做某某道,但是凡是我们能够理解的,都不是长道,何谓长道,就是终极之道,老子也从来没有明确完整的阐述他的道,只是表达他对终极道的探索,这从他的文字里都可以看出来。所以他说的道可道是别人根据现有的东西确定的道,他所想要追求的是终极的道。道等于精灵加物质加能量。精灵可以理解为神明。
2008年08月16日 14点08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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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就是“不仁”。哪里有什么“仁”?人类以动物为食,这叫“仁”吗?杀人是杀,杀猪就不是杀?杀人不仁?杀猪就仁?整天抱着动物尸体,啃过来、啃过去,这叫“仁”吗?讲仁义,就别吃饭了。 -------------------------------------------------------------------------------------这个东西,老子已经没有把动物当做人看了,老子也没有把人和圣人平等了,这个时候的老子是史官的老子,是为统治阶级考虑的老子。正所谓君子无备,小民无德。老子一样如此想法,正如他所说的,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老子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只能从最简单的最消极的来看,那就是你不是有知吗?我让你无知,你不是有欲吗,我让你无欲,不需要发展,咱们就这样过。这个时候的老子,阴,柔,狠。他想把人理解成物质,可是又不知道意识是怎么回事情,所以牵强附会。还有,这个时候的老子,也是养生的老子,他把别人也当成了他,以为别人只需要养生就可以了,典型的强奸犯。
2008年08月16日 14点08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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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时候的老子,以为人只要做道的奴隶就可以了,他认为身体是最重要的,人只要怕死,就会遵循道。
2008年08月16日 14点08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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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题,愚见。
2008年08月17日 01点08分 15
level 12
OK~
2008年08月17日 02点08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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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的形成所依赖的是什么?”——怪哉!你说是依赖“宇宙法则”。什么是“宇宙法则”?你又把它解释成:“是一个可以诠释一切的定律。”什么叫“定律”? “定律”的概念是什么?你搞清楚了没有?我们说的“道”是实实在在东西,一再强调是“客观实在”。世界的本源只有一个就是“客观实在”。它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所说的“宇宙法则”只是“道”的一部分,就如同人是“道”的一部分一样。还“随着这个法则周行而不殆”。从来无一物,法则又从何而来?不鼓励杀人,那叫“常规”,那叫“势”吗?首先:鼓不鼓励杀人,是有条件的。不然要军队、警察干什么?其次:这不叫什么“常规”,什么“势”。这是人的“社会性”。这是生物为保证自身繁衍的特性之一。同样在恶劣条件下,生物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也会杀戮同类。这就不算“常规”吗?“这个世界是吃人不吐骨的是我们人类的悲哀,无关道与自然。”——什么话?怎么又成了“人类的悲哀”?什么物种不是这样?人类就能特殊吗?这就是“道”。你看清楚了墨子和杨雄的言论了没有?你分析了没有?他们说对了吗?他们比你强,可他们也没搞清楚。胡适还说:“道家是半通不通的鬼话”。(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胡适)可是胡适他就没搞明白道家是怎么回事。他这倒不是悖论,直接改鬼话了。可他对了吗?同样今天中国的那些所谓的大家、学者的水平比胡适如何?光吆喝“悖论”、“破解”有什么用?谁不会吆喝?你要言之成理,要把话说对了,要把理论给圆起来才行。不能自圆其说、不能与现实相吻合、不能将自己的理论解释清楚,瞎吆喝、胡吹牛,那管什么用?
2008年08月17日 02点08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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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则么?是实在么?两者不一样呢?两者不共存么?因是者,胡不因非?
2008年08月17日 03点08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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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宇宙法则和定律是自然。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没有说宇宙法则是道的一部分,而是道效法那宇宙法则,也就是道法自然。法则,并不是物。而是冥冥中的规律。万物都逃不开它。包括道。我来阐述什么是我所说的“势”。我们人类本来是无所谓同类与不而照杀不误的。然而,渐渐的我们意识到这的行为的危机了,也就是会让同类的数量减少,进而不能演法社会效应。这,也就是不能摆脱的势,而不是常规。常规是有开始就一定有结束,有美就一定有丑,辩证式的。而美丑,成败,荣誉会互相演化。我曾经打过一个比喻,我们就生活在一个旋转木马中。引擎就是自然,也就是法则。开始和结束的那一点就是道。我们所在的那的点就叫“势”,转一圈所要的时间叫做“命”。我们从里面看去外面的叫物质,物质会因引擎(自然)的转动而改变。而我们所在的参照系就叫做“根本”或“禀赋”。物种会自相残杀吗?不会,因为它们明白利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社会效应。如果一个物种的数量因自相残杀而减少,它们一定不敌外界的变化而随之绝种。我分析了他们的话,认为他们是错的,所以我才会发这贴。至于错在那里,我在一楼已阐述清楚了。
2008年08月17日 05点08分 19
level 6
15L的似有话要说。但说无妨。
2008年08月17日 05点08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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