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计生中心主任张才惠关人,没有发票,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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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计生中心主任张才惠关人,没有发票,凭据,利用收来的钱发放贷
款,是个社会上的流氓,仅然成为学习榜样,我初婚,老婆带一小孩,我们主动到镇计生办缴
纳社会抚养费,居然被张才惠关了在计生中心的小黑屋里,冬夜特别寒冷。。。。。。县里吴
主任跟我说,张才惠是鬼子,仅然向鬼子学习......夏天到了苍蝇满天飞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射民初字第053◑号
原告张◑◑,射阳县洋马镇人民政
府干部。
被告王◑◑,个体工商户。
被告柏◑◑,个体工商户。
原告张◑◑与被告王◑◑、柏◑◑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柏◑◑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
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诉称:被告王◑◑与被告柏◑◑是夫妻关系。2013
年6月30日被告王◑◑因经营需要向我借人民币15万元,于2014年3月1日被告王◑◑又向我借人民币
15万元。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现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30万元,承担从2014年4月4日起
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以3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并
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张◑◑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被告王◑◑于2013年6月30日、
2014年3月1日分别出具的15万元借据各1份、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息清单3份,证明原
、被告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被告王◑◑、柏◑◑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本院认为,原告张◑◑
提交的证据符合证据的真……(本文书还有1114字未显示)
,射阳县洋马镇人民政府干部,计生中心主任
2016年06月21日 01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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