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年前的一些老戳中,存在一类不带或带一部分“邮件信息”的邮戳,比如英国黑便士时期的马耳他十字戳,美国的橄榄球型杀手戳,我国大清时期的八卦戳等,这些戳主要是注销邮资用的。那么这类仅用来注销邮票的戳子,是无法表示投递局、邮件投递日期时间段等明确“邮件信息”的,怎么办呢?所以,在信封的某处,还得盖上类似的一个信息齐全的日戳,以证明且明示邮件信息的,在日本这叫“证示戳”。
搁在以前,“销票戳+证示戳”是一套,演变成一类风格了,或者说是“行规”了。
比如下面这封,是标准的【销票(小型拇太印)+证示(二重丸印)】邮件。


于是,就不难理解下面这个片为什么英文日文两戳合用了。英文戳用于销票,日文戳用于证示。虽然这两个戳仅用一个就可以了,但在当时算是一种“遗风”,百年前国际信件有很多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