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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last.fm/music/Mr.+Big/+videos/+1-7wkh14D_UN4我听着就说不出来的享受,舒服.所以我喜欢
2008年07月30日 1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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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燥!~!~真实!~!·~为了摇滚乐,我决定8月1日回北京·!
2008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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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好,喜欢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吧?????????不需要。
2008年07月31日 0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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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那得从小时候说起。那个时候爸爸喜欢国内的什么黑豹乐队 唐朝乐队 崔健
啊这
些,印象中听的最多的一首比较摇滚的歌是黑豹的《无地自容》,那时候对摇滚的概念就是很吵,声音很大。大概在一年级时候知道了迈克尔杰克逊,觉得他真的是帅呆了酷毙了,所以我从小就听不习惯那些很温柔的情情爱爱的歌,其实摇滚倒并不是说都是吵吵闹闹,并不是为了耳膜上的刺激,我觉得这是一种态度吧,能够毫不掩饰地把自己的内心表达出来,没有虚伪,真实的反映内心,因此我觉得摇滚无时不在,后来喜欢上了linkin park,我觉得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了,而是一种信仰,摇滚其实就是一种信仰,没有什么真摇伪摇,在我看来,不管是插电的不插电的,都没有区别。爱摇滚,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喜欢一秒是一秒。 对我来说,摇滚已经成为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我爱林肯公园,爱摇滚。真正伟大的乐队不在于他们拥有多少奖项,而在于他们到底影响了多少人。就是喜欢,戴上耳塞,打开音乐,整个世界与我无关,跟着音乐摇头晃脑,说我装B也好说我神经病也好,听不懂我在唱什么?那就滚吧!
2008年11月14日 09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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