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到期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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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起广泛讨论。
  温州出现20年使用权住宅的情况有其特殊性。对绝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说,房产证上都是70年土地使用权。温州这次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解决,有极为重要的参考意义,它关系亿万人最为重要的财产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而不是50年或者100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有没有可供参照的成熟的解决办法?如果续期的标准不明确或者费用过高,又会产生怎样的问题?
2016年04月18日 07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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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国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我们经常见到的住宅和商业楼宇的建设用地,就是国有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为在产权上就已经明确土地是公有,所以居民和企业获得的土地就只能是所有权,农民获得的是农地的经营权。
2016年04月18日 07点04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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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这也是温州此次土地续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根本原因。
2016年04月18日 07点04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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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条件不明确,会有什么副作用?
  1.房产定价不明晰,即这套房子究竟应该值多少钱,都难以判断;会给这类房产的交易、抵押造成操作上的困难(尤其是快到期的时候),进而给老百姓带来诸多不便;
  2.房产定价不清晰,甚至导致产权不清晰(如果续期费用超出居民承受能力,可能就不续期了)
  3.一些与房产有关的经济活动难以进行,比如以房养老。
  一家人供一套房,甚至三家人供一套房,在中国不是什么新鲜事情,房产的最终归属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尽管70年使用权到期高峰还早,但这样重大的决策需要提前作出,以给居民和市场稳定的预期。如今,不动产登记已经全国铺开,不少省市已经提前完成这一工作。在确权工作完成、掌握全国数据后,希望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也在接下来能得以彻底解决。
2016年04月18日 07点04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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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那个房产,假如按照香港的做法,1年交的续费的钱都不到1000块,再补70年也不到7万块,30万可以补300年使用期!
我能说:温州这么对待房主,有点近乎抢劫吗?
2016年04月19日 00点04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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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通过公开竞价的形式把土地给开发商,收取了一块地动辄几十亿的土地出让金,然后开发商把这块地建了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买房人,买房人一次性支付了70年的地价拿到了一个土地使用权。到了土地期满,政府说:我们再签一次土地出让合同吧,这次不用公开拍卖了,自动协议出让给你,你按评估值补地价吧…………
一块地卖两回,天底下没有这么算账的。
事实上,谁有能力承担得起再买一回土地?
这样的做法,会让人民有强烈的被剥夺感,要求他们补地价的行为会让民众觉得,他们终其一生,倾尽了全部的力气和金钱,依然只是像个过客一样,租住在他们深沉热爱的这片土地上。
从现实的层面讲,无论物权法的“自动续期”是指有偿还是无偿,前提都是“自动续期”。如果政府以“补地价”的方式,才能让业主的财产得到认定,那么,政府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个土地租赁的关系,会让房产税的征收完全失去了法律基础。
是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也没有一顿饭收两次钱的午餐。
2016年04月19日 00点04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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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只要不拆不烂,就可以永恒久
2016年04月19日 01点04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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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时代,土地是地主的合法财产,受到国家的保护。
天下所有值得耕种的土地都是有地主的,所以一般的农民要想活下去就必须从地主手里租来耕地,就算地租是整年收成的大半也必须忍痛租下。
若遇荒年,农民还必须得交出一定量的收成,这样大部分的农民只得饿着肚皮再次向地主租地,不然第二年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而且农民还不能少交或者推迟交,这样地主是可以报官让你强制交出来的,因为他是合法的,而农民却是违法的。
地主群体垄断了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资源,在法律的保护伞下无偿地攫取农民的劳动成果,这就是剥削。
换成房子惊人的相似,只不过,房子是一时就人生黄金十多年……可是本质一样。
2016年04月19日 16点04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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