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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leechris
楼主
因为我正在被欠薪,同时我还在欠别人的薪,几个月前我还处理过讨薪。
因为资金链断裂,我原来呆的开发商把整个部门裁撤了,目前欠我四个月的工资和六个月的提成没有给。同时因为没有收到甲方付款,我自己的公司也开不下去了,年前借钱支付了所有员工的薪水,但是还有大概40%的提成没有付。而去年几乎全年我都在反复应对各路讨薪农民工冲击打砸售楼部的事情。前情可看我之前的贴子。
欠薪的原因五花八门,归根结底无非两个,一是甲方确实没钱了,二是双方存在合同纠纷。我前东家的情况就是这样。因为没钱所以欠员工钱,因为和总包方存在纠纷所以不付钱,而总包方因为没结钱并且跟分包方之间也存在合同纠纷,所以不付分包方钱,分包方也就不付工资了。另外工资保证金最高也就200万,其实根本不够付所有的拖欠工资。话说回来了,总包方跟分包方之间的纠纷,开发商和农民工都是受害者。
但是在处理欠薪问题上,双方是否理智是否及时应对,对事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比如我们的园林分包和桩基护坡分包,都是跟总包方有纠纷所以没拿到钱,但是他们的处理方式和我们的应对方式都有区别。两个分包都组织了民工讨薪,园林是砸了工程部和售楼部,桩基是去砸了开发商办公室。但是桩基的要求很清楚,他们有经过审计的工资表,同意开发商先行直接向民工支付工资,园林是要求把所有的钱都拿到手。开发商受到桩基分包的直接冲击,而对方的要求也比较合理,于是老板把自己的车抵押了拿钱发给农民工,并且是直接一对一发放,所有民工都写收条签承诺书,认可工资已结清以后不再参与任何闹事行为。园林这边就一直拿不出经过审计的工资表,也不同意先发工资再谈工程款,我前老板估计也是没东西可抵押了,一直躲着不肯出来谈判。这样两边就僵持住了,园林隔三岔五来闹事,公司就隔三岔五找人把他们打出去,最后一直拖到过年前,园林老板同意先以过节费的名义暂时支付部分工资,这样才消停下来。
其实相对来说开发商对待工程欠款不敢太无耻,毕竟民工组织起来还是很有力量的,三天两头闹自己麻烦不说,政府那边的压力受不了。真正无耻的是对供应商的欠款,那是能拖就拖能不给就不给。我们欠某大型代理行的钱大概三年都没给过,欠印刷厂活动公司广告公司的钱就更多更杂。反正一句话要钱没有要抵房就只给最差的或者总价最高的,吃准了供应商势单力薄而且不敢跟开发商翻脸。年后我算过账,这块的钱其实比欠的民工工资还多,工资是600多万,供应商欠款800多万。
至于拖欠员工工资,这个相对来说好判断得多。比如前东家和我之间是有清楚的合同以及工资发放记录的,考勤记录也有,拖欠的薪酬也有公司盖章的确认函,这样就是双方坐下来谈条件看能否达成谅解了。我跟自己的员工也是写了欠条,明确说明欠多少钱以及什么时候付清,也取得了员工的谅解,大家好聚好散。这种情况跟民工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合同关系以及薪资标准的确定。太多民工跟包工头之间没有合同也没有书面确认的薪资标准以及考勤或工作记录,这样一旦出现纠纷,既无法准确判断雇佣关系,也无法准确判断应付薪酬,于是就成了扯不清的烂账。
对于是否恶意讨薪,我的判断标准非常简单,冤有头债有主,你去闹债主我肯定支持,但是麻烦不要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我之前发过贴说把来售楼部闹事的农民工打出去了。事情很简单,开发商的办公室位置不在我这里,欠农民工钱的分包方也不在我这里,而且欠分包方钱的总包也不在我这里。你们几十号人冲进来一通打砸,甚至威胁要殴打基层工作人员,那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我必须坚决回击。我们这些员工又不欠你钱,你为什么要来害我?
2016年03月20日 0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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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资金链断裂,我原来呆的开发商把整个部门裁撤了,目前欠我四个月的工资和六个月的提成没有给。同时因为没有收到甲方付款,我自己的公司也开不下去了,年前借钱支付了所有员工的薪水,但是还有大概40%的提成没有付。而去年几乎全年我都在反复应对各路讨薪农民工冲击打砸售楼部的事情。前情可看我之前的贴子。
欠薪的原因五花八门,归根结底无非两个,一是甲方确实没钱了,二是双方存在合同纠纷。我前东家的情况就是这样。因为没钱所以欠员工钱,因为和总包方存在纠纷所以不付钱,而总包方因为没结钱并且跟分包方之间也存在合同纠纷,所以不付分包方钱,分包方也就不付工资了。另外工资保证金最高也就200万,其实根本不够付所有的拖欠工资。话说回来了,总包方跟分包方之间的纠纷,开发商和农民工都是受害者。
但是在处理欠薪问题上,双方是否理智是否及时应对,对事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比如我们的园林分包和桩基护坡分包,都是跟总包方有纠纷所以没拿到钱,但是他们的处理方式和我们的应对方式都有区别。两个分包都组织了民工讨薪,园林是砸了工程部和售楼部,桩基是去砸了开发商办公室。但是桩基的要求很清楚,他们有经过审计的工资表,同意开发商先行直接向民工支付工资,园林是要求把所有的钱都拿到手。开发商受到桩基分包的直接冲击,而对方的要求也比较合理,于是老板把自己的车抵押了拿钱发给农民工,并且是直接一对一发放,所有民工都写收条签承诺书,认可工资已结清以后不再参与任何闹事行为。园林这边就一直拿不出经过审计的工资表,也不同意先发工资再谈工程款,我前老板估计也是没东西可抵押了,一直躲着不肯出来谈判。这样两边就僵持住了,园林隔三岔五来闹事,公司就隔三岔五找人把他们打出去,最后一直拖到过年前,园林老板同意先以过节费的名义暂时支付部分工资,这样才消停下来。
其实相对来说开发商对待工程欠款不敢太无耻,毕竟民工组织起来还是很有力量的,三天两头闹自己麻烦不说,政府那边的压力受不了。真正无耻的是对供应商的欠款,那是能拖就拖能不给就不给。我们欠某大型代理行的钱大概三年都没给过,欠印刷厂活动公司广告公司的钱就更多更杂。反正一句话要钱没有要抵房就只给最差的或者总价最高的,吃准了供应商势单力薄而且不敢跟开发商翻脸。年后我算过账,这块的钱其实比欠的民工工资还多,工资是600多万,供应商欠款800多万。
至于拖欠员工工资,这个相对来说好判断得多。比如前东家和我之间是有清楚的合同以及工资发放记录的,考勤记录也有,拖欠的薪酬也有公司盖章的确认函,这样就是双方坐下来谈条件看能否达成谅解了。我跟自己的员工也是写了欠条,明确说明欠多少钱以及什么时候付清,也取得了员工的谅解,大家好聚好散。这种情况跟民工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合同关系以及薪资标准的确定。太多民工跟包工头之间没有合同也没有书面确认的薪资标准以及考勤或工作记录,这样一旦出现纠纷,既无法准确判断雇佣关系,也无法准确判断应付薪酬,于是就成了扯不清的烂账。
对于是否恶意讨薪,我的判断标准非常简单,冤有头债有主,你去闹债主我肯定支持,但是麻烦不要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我之前发过贴说把来售楼部闹事的农民工打出去了。事情很简单,开发商的办公室位置不在我这里,欠农民工钱的分包方也不在我这里,而且欠分包方钱的总包也不在我这里。你们几十号人冲进来一通打砸,甚至威胁要殴打基层工作人员,那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我必须坚决回击。我们这些员工又不欠你钱,你为什么要来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