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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当代歌坛’上令我十分感动的一篇文章,在西祠胡同找到的图,本来想打出来,可自己打字太慢了,大家应该都看过吧,就当是回味一下吧
2008年07月19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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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王菲 我们找到了一种抹去记忆的方法,我们准备了一份需要抹去的跟王菲有关的记忆清单。跟王菲有关的记忆实在是太多太多,我们只能选择其中印象最深的,而且,不一定都是大家共同的记忆,毕竟,我们并不想罗列一部王菲的编年史,我们能抹去的只能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记忆。 1.我第一次认识王菲是1992年观看“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那是王菲还叫王靖雯。尽管在这之前我听过她唱的那首红遍大街小巷的《容易受伤的女人》,但看到她竟然能和叶倩文、周慧敏、林忆莲和陈慧娴等一起争夺当年的“最受欢迎女歌手”,我仍然大吃一惊。怎么。她有这么红吗?后来才知道,她比我想象得更红。 2.1993年度香港十大劲歌颁奖典礼,王菲手里拿着香港人颁的十大金曲奖座,嘴里唱的却是《执迷不悔》的国语版。下一年,北京妞儿终于完成霸业,将“最受欢迎女歌手”和“亚太地区最受欢迎女歌手”统统收入囊中。 3.《梦中人》,王菲最初唱这首歌的时候顶着满头的辫子、操着奇怪的拖音,给人的感觉,形势内容扎人。大家很快接受了王菲的新唱腔,这时乐坛接连冒出了一箩筐“王菲二世”。 4.1994年,王菲出道以来第一次在红馆举办个唱,酣畅淋漓的演唱和别具一格的造型让当时尚处于四大天王统治之下的香港听众为之一振。有人说,这场演唱会是王菲最精彩的演唱会。是不是最精彩我不敢妄下结论,只是,当时的王菲显然不像现在这么酷,唱歌之余也不忘花很多时间跟现场观众打趣。如今回忆起来,王菲俏皮地
捏
着嗓子祝大家“圣诞快乐”的声音跟她的演唱一样令人印象深刻。 5.头几次听《执迷不悔》并不是来自王菲,当同学在课间轻哼起这首歌,我立马笔墨伺候,要她写出歌者和歌名,落在纸上工整秀气的字体:“王菲,执迷不悔”。他们说,这首歌唱的是王菲对窦唯的感情。她唱她执迷不悔,我是信的。他们说,这个女人超有个性,已然是Super Star,却宁愿嫁给北京胡同里那个玩摇滚的小伙子,穿着汗衫四角裤上胡同里的公共厕所。 6.林燕妮采访王菲,问及窦唯,她答:“老公从不觉得我比他强,我也不觉得我比他强。我的不过是商业上的成功而已,我猜香港的男人才会想及那么多的比较,钱啊、车啊、楼啊,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内地的男人,他爱上你便爱上你,至少我的感觉是这样。” 7.有一阵子,流行在家里唱卡拉OK,我看那场名为“最精彩演唱会”的录像带时保持沉默,她的造型至今为止我也不敢苟同。纠结在一起的各式发辫已经看不见纹路,一身雪白的袍子却汤汤水水不清爽,这看起来像古装片里不伦不类的女侠,而最经典的是脚上穿休闲帆布鞋,带着阿炳的黑色小圆墨镜。精髓是她那举世闻名的“眼泪装”,闪闪发亮,永远闪闪发亮。 8.11岁,当长发纠缠我至崩溃时,去理发店花五块钱收拾了一个板寸,虽然被混淆性别,但我很开心,因为王靖雯留了和我差不多性别不分的短发。自从有了她,我们的审美被颠覆了,满大街的女孩子裙子和头发都越来越短,那时候最流行的装束:白色连衣裙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头发短到几乎露出青皮、穿深色皮靴、背肩带长长的皮质小背包。那时满大街飘扬的歌是《我愿意》。 9.她眼神不经意,却掩饰不了爱意,她遍寻那根头发,快乐地整理屋子,她浓浓的京腔,摇头晃脑地听着《California Dreaming》……我们迷恋这种种细节,常常忽视了整个电影的故事架构,而这忽视,也显得迷人起来。 10.1996年,所有关注王菲的人都在讨论同一个问题,她究竟在模仿谁?Bjork、The Cranberries、或者Cocteau Twins?标准答案还没出来,Bjork先跑来北京举办了自己的个人演唱会,前去采访Bjork的媒体无一例外把她跟王菲扯到了一块儿,三千听众一头雾水地听完了Bjork神经质般的表演。
2008年07月19日 06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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