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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有几个朋友请我去茶吧喝茶!在一旁的我闲的无聊,于是随意将座位旁边的杂志拿出来看,挖~当我翻到这一面时,我开心,兴奋,甚至无法用言语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可以说是兴奋到了极点。我居然看到智霖哥哥和靓靓一起出现在杂志上,上面写着情侣搭档 默契有佳。杂志中,智霖哥哥和靓靓都戴着墨镜,身穿牛仔裤,看上去好配。因为我是常州的,这里很难看到智霖哥哥的东西,我转遍了全市多家音响点甚至连一张他的CD也不能买到,更别说是杂志,海报什么的。于是一个念头出现了,撕下来带回家做永久收藏,恩!就这么做,因为我不敢 于是我求朋友帮我撕了下来,现在我正看着他·····现在想想,我这样做很不道德,太自私了!在此,我向霖迷门忏悔!深深致歉!霖迷们都是很有素质的,而我却损坏了你们的形象!对不起!
2005年09月26日 1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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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当众道歉的就是好筒子!下次不要咯顺便问问,是什么杂志啊?
2005年09月26日 1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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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估计偶遇到偶也会这样做吧,偶爬走~~~~~1246
2005年09月26日 1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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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MM你千万不要内疚呀内疚是错误滴越是做坏事越是要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是正确滴才能继续做坏事嘛恭喜你,你做得完全正确
2005年09月26日 1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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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要是偶,偶就会怪你了你真是笨,怎么不整本都拿走呢?!哎.罪过罪过!!!嘿嘿嘿嘿其实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尽力把它买下来的,因为我实在不忍心死这本珍贵的杂志哦!
2005年09月26日 14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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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撕坏啊??呵呵你的心情我能体会,没关系的~~~~~下回还是自己去买好了,撕的东西不好保存~~~西西
2005年09月26日 17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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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东西是买不到的嘛.智霖的东西不是很好买的.
2005年09月27日 01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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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啊,我门这里的大仙东西要绝迹了,但物以稀为贵,有挑战才决的他珍贵~~
2005年09月27日 0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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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的好象都有道理哦!不过我不后悔!明知是不对的,如果有下次,我还是会选择这么做!
2005年09月27日 11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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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请注意霖迷形象,收藏这事要看缘分的嘛!大不了上网找咯,相信大仙若上网知道自己的粉丝这样做,也会不高兴的吧!
2005年09月27日 1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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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了,还是好孩子。以后注意就是了。
2005年09月28日 11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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