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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kook
楼主
众所周知,国家6月份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电价上涨2.5分/度。这个消息公布之后,蹊跷的事情出现了,原本供电部门在每月20号左右都会向用户张贴催款单,要求在24日之前缴清电费,但是6月份居然没有动静!原本迟交就会发生的拉闸提醒也未出现。这不禁让我产生了如下忧虑:6月应缴电费时段为5月5日至6月4日,7月应缴电费时段为6月5日至7月4日,这两个月的电费明显应按涨价前的标准来收取。我忧虑的是供电部门有可能在这个月或下个月集中收取这几个月电费时按涨价后的标准来算!虽然每个用户的利益损害不大,但是人多了之后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希望这只是我个人的杞人忧天,然而供电部门的反常表现确实让人不得不忧虑。本人借论坛宝地提醒一下大家,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希望大家能积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008年07月16日 1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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