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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王朔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我看金庸》,我感觉此文让当时的金庸很有几分措手不及,金庸把王朔这篇文章看作“是对我小说的第一篇猛烈攻击。”王朔所否定的,是金庸的为文,是他的作品。其实,早在18年前,已经有人对金庸的为人,也就是人品,进行过猛烈攻击。这个人,就是李敖。文章称作《‘金庸式’伪善与‘三毛式’伪善》,发表在1981年。之前的1979年,金庸曾到李敖家中做客,金庸“提到他儿子死后,自己精研佛学,已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李敖质问道:‘佛经里的说法……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李敖由此得出结论:金庸是伪善的,叫做‘金庸式伪善’。李敖这位‘阔人’说了金庸‘伪善’之后,一帮‘窄人’也跟着起哄,似乎自此以后,‘伪善’的钢印,就烙上了金庸的额头。自称‘虔诚佛教徒’又不曾捐献出全部家产,就是‘伪善’?金庸说自己对古代文人,最羡慕苏轼。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苏大胡子也是‘伪善’的,为什么?因为你姓‘苏’,名‘轼’,叫‘苏轼’还不要紧,你还号‘东坡’,叫‘苏东坡’也不要紧,你居然好意思自号‘ 东坡居士’,何谓‘居士’?一般而言,指的就是像金庸这样的‘在家的佛教徒’,苏轼一生倾心佛学,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年,都还在抄写《楞严经》。那么苏东坡可曾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完散尽?没有啊!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苏大胡子也是‘伪善’的。我的天!古今自称‘居士’的文人有多少,哪个把家产全部捐出来了?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有一头算一尾,全部都是‘伪善’的!李敖说他们李家自古就出‘奇人’‘怪人’,其中一个就是明代大思想家李贽、李卓吾先生。李卓吾也笃信佛学,自号‘温陵居士’。那么李卓吾先生可曾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完散尽?似乎也没有!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那位以提倡‘童心’、掊击虚伪著称的大思想家李贽,也是‘伪善’的。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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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的家产没有金庸那么多,却也是家财亿万,他也像金庸一样“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我们知道李敖也并没有捐弃全部家产——当然,李敖不像金庸那样自称“虔诚的佛教徒”。 我们可以看看遇到其他类似的事情,李敖自己是怎样处理的?比金庸、丰子恺等人高尚到何种地步? 作者: 刘国重 2008-7-11 05:41 回复此发言 -------------------------------------------------------------------------------- 4 回复:金庸式伪善与李敖式无耻 时代文艺出版社《李敖新文集》第10册第78页《寄赠订户》,李敖写道:“1966年,我印行《李敖告别文坛十书》,每套两百元,曾有不少读者预约。不料这些书,十分之六都被抢劫了……当时预约的读者,都和我一样,遭到了损失……十三年后,我出狱了又复出了,眼光远大的沈登恩为我印第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的时候,我就请他在版权页上为我加印一段启事:‘1966年向李敖预约买书的读者请注意——请寄新址53-59信箱李敖收,李敖将终身赠送他今后出版的每一本书。’” 这里,两个地方需要解释一下:[一]、李敖说的“十三年后,印第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是1979年,也是在1979年,金庸到了台-湾,与李敖会面,被李敖挖苦了一通。[二]、李敖提到的沈登恩,是远景出版社的董事长,确实‘眼光远大’,他的‘远景’,不仅从1979年开始出版多部李敖作品,而金庸的小说在台-湾‘解-禁’得以公开出版发行,也靠这位沈登恩先生奔走游说。此前20多年,金庸小说在台-湾一直都是禁-书——当然也有人偷印偷看,谁看过?李敖就看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不能公开出版发行的。获得金庸授权在台-湾正式出版《金庸作品集》的,就是沈登恩的远景出版社。何时授权?也在1979年,9月份的事。 我们看李敖1979年的这则‘启事’,多漂亮,多仗义!无怪当年他要挖苦金庸不肯散财了,李敖自己真的做得太好了,当然有资格批评金庸! 李敖今天还在写书出书,这批幸运的老读者,自然会源源不断地接到李敖大师免费赠送的伟大作品,李大师已经公开、郑重承诺要“终身赠送”嘛!大师说的话,还能说了不算? 但我看李敖大师1997年出版的《李敖回忆录》,似乎满不是这么回事:“直到十三年后我复出,我才对向我‘归队’的读者表示,我愿此生赠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书,以为补偿,但读者很体谅我的处境,他们当年花了二百元预约,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书,所以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184页) 李敖自称是‘五百年内白话文写作的前三名’,仔细体会李敖的〈回忆录〉,就知道这绝非‘李婆卖瓜,自卖自夸’。看看人家是何等刀笔!起承转合、闪转腾挪的文字功夫何等深厚!要认真学习仔细体会,要不然看不懂的。 李敖说“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他自己和读者,所有人都不计较了?不会甲方李敖与乙方读者同时决定“不计较了”罢?那么谁先谁后?是你李敖先不计较、不给人送书了?你把书给人邮寄到家,难道所有的老读者不约而同都把书退回了? 还是所有‘老读者’先不计较?这批老读者数量不会太多,但散处在台湾各地。难道他们约定好了在某日某地召开全体成员大会,经讨论,集体决定:我们“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李敖大师自己出的书”,通过了一份《‘不好意思’最后决议文》,呈交给了李敖,李敖这才俯允所请? 你李敖出尔反尔,不给人寄书了,让老读者们怎么去‘计较’,为几本破书上法院起诉?值得吗? 李敖公开承诺免费赠书,后来又反悔,这个,我能理解——谁不心疼钱啊?!但李敖对别人的要求则是:你只要(私下)自称‘虔诚佛教徒’,就必须捐出全部家产,否则,就是‘伪善’!那么,以这样的道德标准来要求李敖自己,李敖就算破产倾家、散尽家财也应该兑现自己当年向全社会作出的公开郑重承诺啊!怎么轮到自己,就‘怂了’呢? 李敖如贾宝玉,“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李敖像雷锋,“心里总是装着别人,惟独没有他自己”。 当然,李敖的行径,还谈不到‘伪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 李敖兑现这份承诺,也根本不需要倾家破产,可能只会破费他家产的百分之一二。连这都做不到,怎么好意思因为别人没有放弃所有财产就骂人‘伪善’?李敖关于‘金庸式伪善’的论调,不是只在1981年说了这一次,此后,李敖把大体相似的内容写进自己的多篇文章,并剪裁收入自己的《李敖回忆录》,一直到2004年,李敖在凤凰卫视谈到金庸,仍是以此为词骂不绝口。 李敖骂人的时候,难道从来没想过孔老夫子的提醒:“李敖啊,你自己就那么好吗?”,这需要多么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多么厚的面皮啊!明乎此,我们才有可能理解大师的倨傲:“要找我佩服的人,我就照镜子”!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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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认定金庸的《明报》深入报道自己的罪案,是因为此前他与金庸谈话时令对方难堪了,金庸这才挟嫌报复,只好算是‘自由心证’,无从究诘。如果李敖可以如此猜度他人,我们也不妨“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严重质疑:李敖之所以公开、书面攻击金庸,是因为此前《明报》深入报道了他的丑闻?古人强调要‘修辞立其诚’。李敖确实是有大学问的人,其病,在于不‘诚’。1979年的这次会谈,李敖对金庸说起“我是不看武侠的,以我所受的理智训练、认知训练、文学训练、中学训练,我是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的”。李敖果真“不看武侠”“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1960年左右,李敖在国军服役,经常给马戈等朋友写信,这些书信被李敖收入作品集中,其中就提到自己正在阅读〈射雕英雄传〉,信中李敖居然不曾痛批这本书‘荒谬’。 莫非25岁的李敖,尚未完成“中学训练”? 李敖说“ 金庸所谓信佛,其实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不见……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他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而李敖自己对于各种事实甚至史实,其实更是取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说就写;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忘却。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但李敖不是“伪善”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这种无耻,自成一家,可以叫做“李敖式无耻”。 2008、6、15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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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没脸没皮,已经自成一派了,泰斗等级
2017年09月19日 16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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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一] 、萧孟能为何要“诬告”李敖?李敖道是:“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为了这一打抱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但李敖到底具体做过什么事来‘仗义执言’‘打抱不平’,李敖自己从来不提。案发之前,各种媒体上也没有萧、李失和反目的传闻。如果仅仅因为李敖私下会面时劝说(大不了挖苦〉过自己几句,萧孟能先生就要兴讼,并且还要劫夺李敖的数千万家产,你信不信?[二]、“在法庭上,李敖拿出萧孟能亲笔写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具等……均系本人转移与李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的字据”(〈李敖回忆录〉290页)即使这张字据每个字说的都是实情,那也足以令人寒心了。我们可以想见对于一个文人来说其半生收藏的字画、古董、书籍意味着什么。如果萧孟能不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怎么肯把这些一朝脱手?或者是萧孟能主动提出以收藏抵债,而李敖,居然坦然受之;或者,就更恶劣了,就像当年(谣传的)苏联逼债一样,李敖对老朋友逼债。假如您的一个好朋友借了您一笔钱,一年多没还,他提出要用自己收藏的大批字画、古董抵偿,您好意思接受吗?目前您又不急着用钱,让朋友以后再还不就是了,哪能取人所爱?如果是您主动逼债,要朋友拿收藏品抵偿,那跟黄世仁有什么区别?问题是:萧孟能真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了吗?显然不是。他为何要借李敖而不是他人的钱?当时的李敖很有钱吗?李敖从80年代以后,积累了大笔财富。但70年代后期的李敖决不宽裕。他在1976年年底(11月19日)才出狱的,在《回忆录》中,李敖说:“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李敖把房子卖了,还债后“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李敖回忆录》261页),出狱后萧孟能送给他100万元,后来李敖又从辜振甫那里讹诈了200万。这是他这几年的几宗大笔收入,李敖回忆说他们家刚到台湾时连牙膏都买不起,李敖父母一直在教育界工作,在经济上无力接济他。李敖这几年没开过公司没做过买卖,只出过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是1979年6月才出-的,那时萧孟能已经要离开台湾他去了,不可能借到李敖这本书的版税收入,那么,萧孟能与李敖这次财产纠纷涉及多少财产?价值2000多万。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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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首先做好自己,做事做到心中无愧,别人说什么也就不重要了,当然知名人士有些不同,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时间也是公正的,大浪淘沙,最终还是心中无愧的人在历史上能站的住脚
2008年07月11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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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兄好久不见了啊,久违久违,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呵呵
2008年07月11日 0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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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欣赏李熬.只可惜大陆没有"李熬",大陆这边也不适合"李熬"这类人,
2008年07月11日 0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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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事忙,没写东西,所以各处都少去了。前几天其实发过一篇《雅俗金庸》,怎么也发不出,放弃了,。李敖是有勇气的,但在这里,他说他会成为WANGHONGWEN 那样的风云人物,才不会傻冒呢。LINZHAO,等人比他高贵多了。
2008年07月11日 0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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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都是亲自去了解的吗,还是道听..那个..说?当然啦,随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完全相信的。比如报纸新闻我一向都只作参考,半信半疑的。对你这篇文章也是半信半疑。哎~人生下来如此,难改呀。
2008年07月16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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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这篇文章也是半信半疑。===================这很正常啊。我对各类文章也是这个态度,尽可能掌握更多资料,自己判断真假
2008年07月17日 08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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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要有相当的判断力与分辨力来自己决定信任程度。作者写文章时要有责任心与义务感,尽可能客观的表达事实或个人感悟。涉及他人时更要小心。文字是很强大的工具,不管是生产商还是用户都要认真使用,特别是有关第三方以上的内容。我认为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尊重事实,尽可能100%表达作者,读者,第三者,及其他方所能达到的程度。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传载这么多年,在我们或后辈手中应该更加发扬光大,所以一定要正确使用。这是每一个中华子孙的责任。说远了,刘兄及各位继续。
2008年07月18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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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在《三毛式伪善与金庸式伪善》文中,李敖言道:“胡适之说武侠小说‘下流’。”
约2001年,李敖接受访问,再次谈到:“胡适先生生前对我说,他是不看武侠小说的,用他的话来讲,武侠小说太‘下流’。”
果真如此?
如果胡适先生确如李敖所言对武侠小说持彻底否定态度,他会为亚东图书馆出版的武侠小说《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精心撰写长《序》?
在《三侠五义序》中,胡适先生指出:“从《包公案》演进到《三侠五义》,真不能不算是一大进步了。”
晚清大学问家俞曲园(樾),不以武侠小说为‘下流’,竟对《三侠五义》一书评价甚高。对此,胡适先生的态度是:俞曲园先生“以一代经学大师的资格来这样赞赏一部平话小说,他的眼力总算是很可钦佩的了。”
胡适先生真如李敖所言,对武侠小说彻底否定斥为‘下流’?
存疑。
当李敖在台大读研究生时,台大历史系主任许倬云先生发现“李敖在《文星》上写文章,其中涉及我的老师们,我熟悉老师们的事情,发现文中有些东西完全出于李敖的编造。我跟他说,我们学历史别的没有什么,但基本的行规就是不许编造故事。”
此后,李敖大师撰文攻击许先生。本来文人间笔墨之争,稍微激烈点、刻薄点都不是问题,李敖则是独辟蹊径,拿许先生的先天残疾大做文章,讽刺嘲骂,无所不至。这就不是刻薄,是恶毒了,已经冲决了人伦底线。
李敖大师之品格,至此, 不堪闻问矣!
2009年08月16日 0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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