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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王朔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我看金庸》,我感觉此文让当时的金庸很有几分措手不及,金庸把王朔这篇文章看作“是对我小说的第一篇猛烈攻击。”王朔所否定的,是金庸的为文,是他的作品。其实,早在18年前,已经有人对金庸的为人,也就是人品,进行过猛烈攻击。这个人,就是李敖。文章称作《‘金庸式’伪善与‘三毛式’伪善》,发表在1981年。之前的1979年,金庸曾到李敖家中做客,金庸“提到他儿子死后,自己精研佛学,已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李敖质问道:‘佛经里的说法……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李敖由此得出结论:金庸是伪善的,叫做‘金庸式伪善’。李敖这位‘阔人’说了金庸‘伪善’之后,一帮‘窄人’也跟着起哄,似乎自此以后,‘伪善’的钢印,就烙上了金庸的额头。自称‘虔诚佛教徒’又不曾捐献出全部家产,就是‘伪善’?金庸说自己对古代文人,最羡慕苏轼。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苏大胡子也是‘伪善’的,为什么?因为你姓‘苏’,名‘轼’,叫‘苏轼’还不要紧,你还号‘东坡’,叫‘苏东坡’也不要紧,你居然好意思自号‘ 东坡居士’,何谓‘居士’?一般而言,指的就是像金庸这样的‘在家的佛教徒’,苏轼一生倾心佛学,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年,都还在抄写《楞严经》。那么苏东坡可曾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完散尽?没有啊!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苏大胡子也是‘伪善’的。我的天!古今自称‘居士’的文人有多少,哪个把家产全部捐出来了?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有一头算一尾,全部都是‘伪善’的!李敖说他们李家自古就出‘奇人’‘怪人’,其中一个就是明代大思想家李贽、李卓吾先生。李卓吾也笃信佛学,自号‘温陵居士’。那么李卓吾先生可曾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完散尽?似乎也没有!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那位以提倡‘童心’、掊击虚伪著称的大思想家李贽,也是‘伪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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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的家产没有金庸那么多,却也是家财亿万,他也像金庸一样“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我们知道李敖也并没有捐弃全部家产——当然,李敖不像金庸那样自称“虔诚的佛教徒”。我们可以看看遇到其他类似的事情,李敖自己是怎样处理的?比金庸、丰子恺等人高尚到何种地步?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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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文艺出版社《李敖新文集》第10册第78页《寄赠订户》,李敖写道:“1966年,我印行《李敖告别文坛十书》,每套两百元,曾有不少读者预约。不料这些书,十分之六都被抢劫了……当时预约的读者,都和我一样,遭到了损失……十三年后,我出狱了又复出了,眼光远大的沈登恩为我印第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的时候,我就请他在版权页上为我加印一段启事:‘1966年向李敖预约买书的读者请注意——请寄新址53-59信箱李敖收,李敖将终身赠送他今后出版的每一本书。’”这里,两个地方需要解释一下:[一]、李敖说的“十三年后,印第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是1979年,也是在1979年,金庸到了台-湾,与李敖会面,被李敖挖苦了一通。[二]、李敖提到的沈登恩,是远景出版社的董事长,确实‘眼光远大’,他的‘远景’,不仅从1979年开始出版多部李敖作品,而金庸的小说在台-湾‘解-禁’得以公开出版发行,也靠这位沈登恩先生奔走游说。此前20多年,金庸小说在台-湾一直都是禁-书——当然也有人偷印偷看,谁看过?李敖就看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不能公开出版发行的。获得金庸授权在台-湾正式出版《金庸作品集》的,就是沈登恩的远景出版社。何时授权?也在1979年,9月份的事。我们看李敖1979年的这则‘启事’,多漂亮,多仗义!无怪当年他要挖苦金庸不肯散财了,李敖自己真的做得太好了,当然有资格批评金庸!李敖今天还在写书出书,这批幸运的老读者,自然会源源不断地接到李敖大师免费赠送的伟大作品,李大师已经公开、郑重承诺要“终身赠送”嘛!大师说的话,还能说了不算?但我看李敖大师1997年出版的《李敖回忆录》,似乎满不是这么回事:“直到十三年后我复出,我才对向我‘归队’的读者表示,我愿此生赠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书,以为补偿,但读者很体谅我的处境,他们当年花了二百元预约,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书,所以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184页)李敖自称是‘五百年内白话文写作的前三名’,仔细体会李敖的〈回忆录〉,就知道这绝非‘李婆卖瓜,自卖自夸’。看看人家是何等刀笔!起承转合、闪转腾挪的文字功夫何等深厚!要认真学习仔细体会,要不然看不懂的。李敖说“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他自己和读者,所有人都不计较了?不会甲方李敖与乙方读者同时决定“不计较了”罢?那么谁先谁后?是你李敖先不计较、不给人送书了?你把书给人邮寄到家,难道所有的老读者不约而同都把书退回了?还是所有‘老读者’先不计较?这批老读者数量不会太多,但散处在台湾各地。难道他们约定好了在某日某地召开全体成员大会,经讨论,集体决定:我们“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李敖大师自己出的书”,通过了一份《‘不好意思’最后决议文》,呈交给了李敖,李敖这才俯允所请?你李敖出尔反尔,不给人寄书了,让老读者们怎么去‘计较’,为几本破书上法院起诉?值得吗?李敖公开承诺免费赠书,后来又反悔,这个,我能理解——谁不心疼钱啊?!但李敖对别人的要求则是:你只要(私下)自称‘虔诚佛教徒’,就必须捐出全部家产,否则,就是‘伪善’!那么,以这样的道德标准来要求李敖自己,李敖就算破产倾家、散尽家财也应该兑现自己当年向全社会作出的公开郑重承诺啊!怎么轮到自己,就‘怂了’呢?李敖如贾宝玉,“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李敖像雷锋,“心里总是装着别人,惟独没有他自己”。当然,李敖的行径,还谈不到‘伪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李敖兑现这份承诺,也根本不需要倾家破产,可能只会破费他家产的百分之一二。连这都做不到,怎么好意思因为别人没有放弃所有财产就骂人‘伪善’?李敖关于‘金庸式伪善’的论调,不是只在1981年说了这一次,此后,李敖把大体相似的内容写进自己的多篇文章,并剪裁收入自己的《李敖回忆录》,一直到2004年,李敖在凤凰卫视谈到金庸,仍是以此为词骂不绝口。李敖骂人的时候,难道从来没想过孔老夫子的提醒:“李敖啊,你自己就那么好吗?”,这需要多么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多么厚的面皮啊!明乎此,我们才有可能理解大师的倨傲:“要找我佩服的人,我就照镜子”!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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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与李敖的会面在1979年,李敖这篇文章则发表于1981年。这段时间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大事。说穿了很简单:经过10个月的审理,1981年6月17日,萧孟能起诉李敖的案子最终由高等法院做出判决:“李敖连续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处有期徒刑陆月。” 在长期的审理、判决过程中,(金庸的《明报》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报道,致令李敖不爽。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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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李敖的老朋友萧孟能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为了避免在自己离台期间财产被查没,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交给李敖,由他代理。半年后,萧孟能回到台-湾,却发现李敖已经将这些价值2000万新台币以上的财产坦然据为己有了,1980年8月,萧孟能将李敖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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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认定金庸的《明报》深入报道自己的罪案,是因为此前他与金庸谈话时令对方难堪了,金庸这才挟嫌报复,只好算是‘自由心证’,无从究诘。如果李敖可以如此猜度他人,我们也不妨“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严重质疑:李敖之所以公开、书面攻击金庸,是因为此前《明报》深入报道了他的丑闻?古人强调要‘修辞立其诚’。李敖确实是有大学问的人,其病,在于不‘诚’。1979年的这次会谈,李敖对金庸说起“我是不看武侠的,以我所受的理智训练、认知训练、文学训练、中学训练,我是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的”。李敖果真“不看武侠”“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1960年左右,李敖在国军服役,经常给马戈等朋友写信,这些书信被李敖收入作品集中,其中就提到自己正在阅读〈射雕英雄传〉,信中李敖居然不曾痛批这本书‘荒谬’。 莫非25岁的李敖,尚未完成“中学训练”? 李敖说“ 金庸所谓信佛,其实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不见……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他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而李敖自己对于各种事实甚至史实,其实更是取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说就写;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忘却。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但李敖不是“伪善”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这种无耻,自成一家,可以叫做“李敖式无耻”。 20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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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一] 、萧孟能为何要“诬告”李敖?李敖道是:“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为了这一打抱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但李敖到底具体做过什么事来‘仗义执言’‘打抱不平’,李敖自己从来不提。案发之前,各种媒体上也没有萧、李失和反目的传闻。如果仅仅因为李敖私下会面时劝说(大不了挖苦〉过自己几句,萧孟能先生就要兴讼,并且还要劫夺李敖的数千万家产,你信不信?[二]、“在法庭上,李敖拿出萧孟能亲笔写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具等……均系本人转移与李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的字据”(〈李敖回忆录〉290页)即使这张字据每个字说的都是实情,那也足以令人寒心了。我们可以想见对于一个文人来说其半生收藏的字画、古董、书籍意味着什么。如果萧孟能不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怎么肯把这些一朝脱手?或者是萧孟能主动提出以收藏抵债,而李敖,居然坦然受之;或者,就更恶劣了,就像当年(谣传的)苏联逼债一样,李敖对老朋友逼债。假如您的一个好朋友借了您一笔钱,一年多没还,他提出要用自己收藏的大批字画、古董抵偿,您好意思接受吗?目前您又不急着用钱,让朋友以后再还不就是了,哪能取人所爱?如果是您主动逼债,要朋友拿收藏品抵偿,那跟黄世仁有什么区别?问题是:萧孟能真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了吗?显然不是。他为何要借李敖而不是他人的钱?当时的李敖很有钱吗?李敖从80年代以后,积累了大笔财富。但70年代后期的李敖决不宽裕。他在1976年年底(11月19日)才出狱的,在《回忆录》中,李敖说:“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李敖把房子卖了,还债后“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李敖回忆录》261页),出狱后萧孟能送给他100万元,后来李敖又从辜振甫那里讹诈了200万。这是他这几年的几宗大笔收入,李敖回忆说他们家刚到台湾时连牙膏都买不起,李敖父母一直在教育界工作,在经济上无力接济他。李敖这几年没开过公司没做过买卖,只出过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是1979年6月才出的,那时萧孟能已经要离开台湾他去了,不可能借到李敖这本书的版税收入,那么,萧孟能与李敖这次财产纠纷涉及多少财产?价值2000多万。
2008年07月10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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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又见刘国重。貌似没完啊,还有博客链接呢~~百度老要审核,老刘辛苦啦,大清早的o(∩_∩)o...
2008年07月10日 2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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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我不认为金庸多么豁达大度,但为了李敖这几句话就要颠倒黑白、肆行‘诽谤’,我想金庸也不至于睚眦必报到这种程度。 刘兄说的甚是。我个人是喜欢金庸先生的小说作品,他有多少缺点,别人如何揭示他的不足,都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2008年07月11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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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对谁看得起过.当时他对柏杨的态度就让我好恼火.这个人不谈也罢.
2008年07月11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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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骂金庸 只是一出现代版的击鼓骂曹而已。李敖某种程度上简直就是弥正再世。对于把是否捐献个人全部财产做为衡量一个佛教徒是否虔诚的标准,显然是吹毛求疵。李敖的攻击也不是没有道理 问题就在于“虔诚的佛教徒”是从金庸自己口中说出的 当然令李敖嗤之以鼻。金庸确是个佛教徒,但严格的讲 要是按佛教的戒律 金庸远远不合格,“虔诚”显然更谈不上,。【佛教戒律中的沙弥戒,系指初学者,有戒律36条.即不杀生、不偷窃、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不视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以下省略数百条)。】当然 这几条戒律只是冰山一角。身家巨万过着现代化生活的金庸能做到的有几条?当然李敖的理解,虔诚---意味着为宗教牺牲一切,过着苦行僧式的生活。然而 君不见少林方丈已经开上豪华跑车 用上高档电脑高档手机 用着QQ MSN,甚至在网上潜水,用马甲发帖骂人也未可知。专业出家人都已经这样了 那么你能对一个不是正规和尚的“员外”要求什么呢?可见不是金庸不虔诚 实在是现代社会的“虔诚”太过廉价了。可见佛教也在与时俱进 不必遵守戒律 不必历尽艰悟禅,只要心安理得,便是虔诚。金庸自己或许实现了自己所谓的“虔诚”,或许只是一种姿态,不管怎样 只有他自己清楚。穷人有穷人虔诚的方式 富人有富人虔诚的方式。李敖毕竟不是弥正,他也做不到弥正那么狂放,毕竟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金庸也有一个小算盘。这个时代 无耻不见得是下流,伪善也不见得不高尚,谁说的那句话,【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2008年07月11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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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律僧,僧众之中很少有人做律僧,太苦。李叔同走的便是律僧路子。李打破了三百年律僧堂无一合格的律僧的情况,合格律僧之艰难可见。金只是说自己是一虔诚僧众而已,不用用律僧的律条去要求他。律僧,从律字就可以看出律条多严。
2012年01月18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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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发文,确实很累。自从新浪博客删了俺一篇博文,就再不链接了。地震,金庸一定捐过,多少,现在似乎难以确定。不捐,也没什么,干什么都发动捐款,每年数万亿养活个正府干啥吃的?问好!
2008年07月11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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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不同意。不能按普通人的标准要求金庸这种名人。他们享受着比普通人高的多的地位 财富 名誉,更主要的是他们的社会影响力非同一般,所以社会责任必然要比普通人更多。如果严格的说作为个人陈冠希跟谁乱搞那是他的私生活 不干别人的事,但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多少青少年的偶像,其影响之恶劣,乃是神仙之屁--非同凡响
2008年07月11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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