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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_也是1种生活
楼主
假如你是一位医生,一边是需要急救的孕妇,一边是必须参加的例行会议,你将作如何选择?选择前者。恭喜你,你答对了。 然而事实却给了我们另一个答案。据《重庆晚报》7月5日报道:永川人杨某老婆潘女士近日下体出血,3日到医院检查,确诊为宫内早孕,有流产迹象。4日一大早,老婆下体的出血量明显加重,直嚷肚子痛。他忙喊上朋友田琴,一起将老婆送往永川计生集爱医院抢救。岂料接诊医生中途竟撂下病人去开会。看着捂住肚子翻来滚去的老婆,杨某气得火冒三丈:“究竟是开会重要,还是病人的生命重要?” 事情好象并非开会这么简单。接着杨某又从一名护士那里得知,医生之所以扔下病人去开会,是因为每周一次的早会“非常重要”、“缺席会被扣钱”。这就更让杨某气不打一处来:作为医生,怎么会因为怕扣钱就置危重病人的生命不顾? 应该说,杨某的质问是非常有力的。事实上,作为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生,不论当时情况多么特殊,理由多么充分,都应该将抢救病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否则,就不配当医生。这一点,在汶川大地震中,参加抗震救灾的医护人员用行动进行了进一步的诠释。再不妨设想,如果杨刚的老婆是这位医生的亲人朋友,他还将开会置于病人的生命之上吗?他还会把金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吗?我想他断不会这么做,除非这位医生大脑突然一片空白。 但问题是,就事论事,丢下急救孕妇不管去开会,错都在这位医生吗?进一步地问,这位医生不去参加会议后果又怎样?我看,更值得关注。 当然我们还可以问问,这家医院究竟是从何时起执行“每周一次重要会议”制度的。难道从来没有领导在会上特别强调:如果开会时间某医生的确有重任在身,可以视为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对待,但会议内容必须由其他医生会后代为传达。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就理由问了:既为“每周一次”,这一次都干了些啥?既为“重要会议”,其重要性又体现在哪?难道还有什么事比抢救病人的生命更重要?有什么事比竭诚为患者服务更有意义吗? 丢下急救孕妇去开会,对这样的医生我们感到深表遗憾。但我以为遗憾的同时更应该反思一下:到底是医生本身缺德,还是医院“不去开会就扣钱”的死规定从中作祟?到底是医生对“不开会就扣钱”的死规定不敢说“不”?还是对说“不”的医生更加不利?到底是会议重要,还是孕妇的生命重要?
2008年07月07日 07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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