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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的水太深了,发言一下就给冲走了,把我在天涯的一些发言复制过来,希望姚同学及其家长能够看清形势,做出
正确的
选择。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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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这两天一直在关注这个事情。太过分,太恶心。太伤害辛勤创作的原作者和其他默默无闻的文学青年,还有广大的文学爱好者、阅读者。 原作者和发表原作品的、剽窃作品的刊物、网站都可以起诉姚牧云,由她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这一对父女太不懂得网络时代的巨大力量了,把大家都当成了傻瓜。读者也可以起诉他们,但是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要让父女两人知道欺世盗名的代价。顺便说一句,我也是江西人。我中学时代也经常发表作品。所以看到姚牧云通过剽窃而获得那么多的荣誉,而且做天真状、才女状欺骗读者和编辑、评委,感觉非常的恶心。 我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看完了前面的网友发言。大家的要求很合理:姚牧云亲自道歉,向读者、原作者、编辑,退回所有的荣誉和报酬,并赔偿原作者损失。这样的女孩子,如果不好好接受点教训,以后读了大学,参加了工作,要害死好多人。现在揭露出来,利国利民,也有利于她本人。 我就在江西,姚牧云及其亲友如认为我的言论对姚构成了侵权,造成了伤害,放心来起诉我。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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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自称是律师的网友也表示:“抄袭是违法的,但对一个未成年人进行人身伤害和语言攻击也一样是违法的。” --如果这句话是针对这件事情而发的,则我对前半句赞同,对后半句质疑: 1、姚牧云本人至今未露面,何来人身伤害?即使姚牧云看到了大家的发言,这些言论会造成“人身伤害”?伤害到了姚牧云的眼睛还是耳朵?会造成怎样的伤残等级? 2、“语言攻击”违法吗?那参加辩论赛的选手都是违法的了。呵呵,律师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唇枪舌剑,岂不是当着法官的面在违法? 3、结论:此“自称是律师”的网友不是真正的律师。即使是,也是一个法律(甚至中文)都没有学好的律师。 --我这个发言里面也有语言攻击,我违法了。来告我吧。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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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学我爱你我要在这里告白~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姚家的人若是真的听得进去的话事态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局面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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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女孩还不道歉,看来是必须下点猛药,她和家人才会重视这个问题了。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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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大家转告遭到抄袭的原创作者,分别起诉姚牧云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必担心时间、精力以及费用的问题。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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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方面我有充足的实战经验。起诉的法院可以选中在姚牧云所在的上饶市,也可以选择在原创作者认为的“侵权行为地”--比如自己家门口。
2008年07月03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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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无法原谅这人的作为.太过份了!连个基本的道歉都没有.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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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做一张一部分比较丑,哦呵呵~在天涯的高楼里找回复真是好痛苦我也不要做图了干嘛呢,凭什么呀让他们姚家去付律师费吧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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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缩小了……= =||||姚爸爸,准备好你的老花眼镜,姚MM,准备好你的近视眼镜,慢慢看。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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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谢了。我弄了半天没有弄成。电脑技术还是有欠缺。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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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真是好职业!我也想做律师帮你!!!!!!!!!!!!!!!!!!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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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可以让原作者集体诉讼吗?原作者不出面只提供证据,可以委托律师打官司吗?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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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因为这不是一起侵权,而是多起,需要分别起诉,但是如果在同一法院的话,法院可以考虑合并审理。2、原作者除了提供相应的证据之外,还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008年07月03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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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拜一下律师叔大人~~嗯!您是我们的坚定同盟呀~~在此小女对您致以崇高的敬意与感谢!!!
2008年07月06日 10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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