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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想讨要说法,因为打不起官司,姚抄抄上面有人(她爸是当地宣传部的)因为……,作者忍气吞声(我泪……)。其他原创作者暂时未对此事做出直接回应……但是目前为止,姚抄抄本人一字未提“道歉”,我出离愤怒了!!!下面是姚抄抄曾经发表过文章的部分论坛的公告。读者论坛http://bbs.duzhe.com/thread-51590-1-1.html关于读者论坛原贵宾会员 姚牧云 文章涉及抄袭的处理公告 今日,有会员举报读者论坛原贵宾会员 姚牧云 多篇文章涉及抄袭,经论坛管理层认真查证,抄袭行为属实,且涉及文章数目较多。 根据读者论坛 [公告]关于抄袭处理的说明(会员必读) 的规定,对会员 姚牧云作如下处理: 1、取消其在读者论坛贵宾的身份; 2、对其ID作永久禁言处理。 我们对这件事情深表遗憾,也希望广大会员共同监督,杜绝抄袭,还文学一片干净的天空;文学是一个长期而积累的过程,急功近利的想法不可取,希望真正爱好文学的人:坚持原创,鼓励原创。也望广大会员引以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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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时,散文天下某斑竹就跟帖表示强烈反对,内容如下: 作者:朱千华 回复日期:2008-6-30 13:00:56 声明: 本人不同意这样的处理决定!请不要用“全体斑竹”字样。你的观点,无法用来替代我的看法。请你不要代表我!你也无法代表我! 国有国法,版有版规!姚某的行径,人人恶之!触犯了国法、触犯了版规,她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 姚某如果触犯了《著作权法》,自有法律制裁她; 如果姚某触犯了《散文天下版规》,应以版规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罚。请问,如此随意的“处理决定”,你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依据,就这么信口开河,凭借个人的意志、个人的情绪,随意决定吗? 本人没有删姚某的任何一个贴子。————————————————————————————————于是散文天下斑竹更正为:作者:散文天下基金 回复日期:2008-6-30 13:55:18 散文天下关于姚牧云抄袭事件的处理决定的说明 一、本处理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办法作出,没有任何文字表明是“一致通过”; 二、处理决定草拟好后,分别发各位版主征求意见,周闻道、我是奔哥、长沙艾敏、项丽敏明确回复支持,朱千华回复坚决反对; 三、朱千华先生发表的声明,属于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版主集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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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中文论坛小说版对姚牧云抄袭事件的处理公告 从6月26日开始,版主信箱大量收到网友的举报。检举07年北大中文论坛小说作者12强之一的姚牧云涉嫌大量抄袭他人文章,甚至包括白先勇、杜拉斯这样中外名家的小说作品。网友们强烈要求严肃处理这一恶劣的抄袭事件,维护北大中文论坛的神圣性和纯正性。 一夜之间,90后高二女生姚牧云抄袭事件迅速在天涯,新浪等各大论坛引发强烈反响,一时间“姚抄女”、“姚抄抄”取代了前段时间最热的“范跑跑”事件成为新的关注主题。 经过版主和管理员的认真核实取证,已认定这是一次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抄袭事件,并对姚牧云的ID做出了如下处理: 1、永久禁止发言。 2、取消其文章的置顶及精华。 3、取消姚牧云07年北大中文论坛小说作者12强资格。 4、论坛结集出版优秀作者文字时将不再考虑姚牧云的小说。 希望姚牧云能够吸取教训,努力学习,靠自己真正的实力去赢取别人的喝彩和尊重。感谢大家的举报和对北大纯文学建设的支持!也希望大家在痛斥抄袭现像的同时,能够给一个17岁小姑娘重新静心学习和赢取自尊的机会。链接:http://www.pkucn.com/viewthread.php?tid=221639&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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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十二年寒窗,才有多少人能考上?可只要复制粘贴,某些人,就有着进入这个学府的可能。还好,她明年才高考。想来北大的招生老师们,也会注意到。可姚牧云至今没有回应。有网友分析道,这样的冷处理,等的就是这一阵浪潮过去,被人遗忘的姚牧云,再拿上各类文学奖项的证书,投向北大。而还有人,为她辩解。如果说范跑跑是没有应有的职业道德,那这姚抄抄,就是没有做人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著作权法》难道真是一纸空文?那些说着“孩子”“还小”“宽容”的话的人,违背了法律,又哪里谈得上道德?GJM的终审,毕竟是被认定了抄袭。而他不但改了人物名字,还自己编写了文字。他说法律不保护情节,但他毕竟是抄袭。而这样的复制粘贴,却有一帮“老师”“成年人”来帮忙辩解。如果明年的北大的自主招生名单上,有了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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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转载自http://hi.baidu.com/satsuki/blog/item/298bdbf9dbf8b35c242df238.html题目:北京大学,如果你的学生里,有了这个姚牧云。作者:岂知书剑老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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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录部分天涯网友发言,地址:『天涯杂谈』 “天才”女儿抄袭中外作家出名获奖,干部老爹保驾护航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322015.shtml作者:都是奥都桑的错 提交日期:2008-6-27 13:53:00 姚牧云,这个高二学生,曾很多次被人称为天才,每当此时,她的回答是谦虚的,但是超出她年龄的,透露着一种我们在看采访领导的节目时才会有的做作和政治化的气息。 从初二开始,她就在多种杂志刊物以及网络上发表作品。因为这些作品,她获得的不仅仅是稿酬,她被成功地包装成远近闻名的天才少女作家。她在网络上发言,总是礼貌地称呼那些小有名气的作家为老师,她给他们写信留言,希望得到关注。她甚至参与谴责文坛抄袭。她把作品发到北大文学系的论坛,在论坛优秀作者的排名名列前茅。在现实生活中,她频频在各种作文比赛中获奖,为自己在市委宣传部工作的父亲脸上增光。 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我们吃惊地发现,这个女孩子已发表的作品中绝大多数是手段低劣的抄袭之作,抄袭对象从著名作家杜拉斯和白先勇到网络各种无名作者的小说。与郭公敬明不同,她不仅是抄情节,抄部分词句,她实在是一个字都懒得改动,主角姓名都不曾换一个。 在被人揭发之后,有人发短信到她父亲的手机,告知实情,一个自称是她父亲的人出现在天涯,辩称所有这一切只是他将女儿摘抄在笔记本上的作品发表了,他以为是女儿所写。然而这个谎言是多么拙劣!难道摘抄会摘抄到全角半角的标点字符也不曾改换?会摘抄到作者无意的错别字也未经修正?那么又怎么解释女儿出来领受这些所带来的荣誉?他竟然能说自己的女儿清白无辜,毫不知情。 不管这种抄袭为的是把女儿包装成天才学生保送名校,还是单纯地爱慕虚荣,女儿所获的奖项里面有没有老爹“努力”的功劳,我仅仅想说的是,一个优秀共 产 党 员如果真能如愿以偿地把他培养出的优秀女儿送进北大,那还真是给大家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上北大,靠抄抄。 (姚父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北大已经有范跑跑了,不差一个姚抄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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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是奥都桑的错 回复日期:2008-6-27 15:13:58 以下是她自己总结的获奖情况 依此顺藤摸瓜,几乎没有发现她真正自己的作品 想出名吗?抄袭吧 想获奖吗?抄袭吧 想拿稿费吗?抄袭吧略作者:四月潇湘 回复日期:2008-6-27 15:47:45 删贴前留爪 看市委宣传部到底有多大能量 作者:vieri021 回复日期:2008-6-27 15:49:30 看来抄也是们艺术啊 我怎么没抄进北大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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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月花 回复日期:2008-6-27 16:24:48 大家都错了,此女的重点再“北大”,你看过喜爱文学的人这么抄的吗?大家起码都回锅重造过的。此女就是以复印机,再高考前积累人气和资历。看百度他们学校的吧就知道此女学习不好,除了这样还能怎么样的。此女的父亲肯地是幕后黑手。 GJM入文联后,中国再无青年文学。作者:tigerkinpaw 回复日期:2008-6-27 16:27:45 另,EG一下…… JM哎! 范跑跑跑回家了吗? 对拉! 姚抄抄出来GJM去哪里啦? 在ZX! 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它? 它删贴啦! 姚抄抄, 范跑跑,郭跳跳 就是吉祥的一家! ————EG吉祥三宝 作者: 黑羽兰 2008-6-27 14:56 回复此发言 很好很强大! 姚抄抄你红了,我看哪个外国学校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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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羔羊快跑 回复日期:2008-6-27 16:44:14 绝大部分大侠都是失足落下悬崖而得到奇遇。 但绝大多数人失足落下悬崖只有一死作者:口水逆流成河 回复日期:2008-6-27 17:59:30 BAIDU她的名字,全部都是她的文章……赞誉一片啊 太无耻了作者:mummy1417 回复日期:2008-6-27 18:03:31 江西省上饶市委宣传部姚国庆 原来他老爹是市委宣传部的 ,上头有人就是牛b作者:都是奥都桑的错 回复日期:2008-6-27 18:19:59 作者:口水逆流成河 回复日期:2008-6-27 18:14:05 百度知道是词条,但是百度直接搜网页还是一片赞誉…… 呕吐啊…… ---------- 你就想成是在赞美白先勇杜拉斯笑猫马鹿…… 去吃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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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口水逆流成河 回复日期:2008-6-27 18:26:55 中国美文论坛的答复 我郑重向您道歉:请多多批评! 我这几天监考全省高中会考,早出晚归,昨晚一位版主说有人发帖子,可能有问题,可能是诽谤姚牧云,建议我删除帖子,封杀该用户。我忙碌之中,没有精力深入考证,因此匆匆删除了两个帖子,并且封杀了两个用户。 我再次向您道歉,恳请您原谅我们工作失误,原谅我们对您可能造成的影响,恳请您多多谅解,多多关照!恳请您多光临我们论坛,教导我们。 我现在开通被封杀的两用户发帖功能,请继续发帖。 如果此事情仍然有待证实,相关责任我们概不负责。 我们代表散文选刊杂志社等等再次提出郑重声明: 1、欢迎作家朋友们光临中国美文论坛发帖,但是拒绝发抄袭、剽窃文章的帖子。 2、坚决反对利用本论坛诽谤、诬陷、攻击别人。 3、因诽谤、攻击别人产生的法律责任,本论坛概不负责;因抄袭、剽窃别人文章产生的法律责任,本论坛也概不负责。 《散文选刊》杂志社王剑冰、葛一敏,余继聪以及本论坛全体版主、主持人、用户 2008年6月27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就是推卸责任么 申请他注销姚牧云ID 作者:张秀才 回复日期:2008-6-27 18:40:05 幸好多年前没有人逼我出更多的作品。仅有一次有人提出欣赏我日记的时候,发现我给的是抄几个月前写的另一篇.......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次他们诧异的眼神,拯救了一个少年的灵魂 前两年我在单位做企宣,经常为收到网络下载的员工投稿而生气,认为问题严重。一次,发现自己的文章被公司一小秘改头换面,大段的文字和文章基本架构基本不变,居然署上了自己的名字。我才发现抄袭无所不在。当然这小秘也并非全无才能,凭着当时在报上发的几篇东拼西凑的评论,后来进了网易当编辑,一本正经地成了“青年时评家”,年龄也改成了八零后,不过再无作品。 抄袭是很可恶的,尤其对于被抄和被骗的人来说。但以我事不关已的角度来说,这女孩看这么多书和文字,不同年代,不同风格,找到合适的文字抄,那也不容易。她还未成年,离真正的为自己负责任还早。说不定以后凭着广泛的阅读量积淀下来的基础,也能培养一点与别不同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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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alisen50 回复日期:2008-6-28 0:28:01 请圣母们给法治让一条路——由YMY事件想开来。 姚牧云抄袭被发现至今已有2天了。从网友这两天中整理出来的资料中很明显的看出抄袭的真相。 抄袭之风源远流长,郭敬明之案判决下来之时郭所说他会赔钱但是不会道歉的话来看,法院的判决变得十分的无力。尔后许多郭敬明的支持者也表示支持郭敬明不道歉。又因这种判决不好强制执行,也便不了了之。 法律之威何存?法律之武何在?! 姚牧云事件也是如此。事件发生之后,许多关注者除了关注抄袭情况的进展之外最关心的是抄袭未正式发表(在网络发表)的文章是否属于侵权,原作者对未正式发表(在网络发表)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 答案当然是原作者有权,抄袭者侵权。 可是,抄袭之风依然不灭,抄袭者从大众抄到小众,被抄者默默忍耐。 而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很大原因: 1、诉讼成本过高。这个是许多作者无法维护自己权力而作罢的很大原因。不多论述。 2、法律意识不够强。这也是我要重要阐述的一部分。 (1)这是法律问题,并不单纯是道德问题。 并不是作者不明白自己的权利,大众也明白“抄袭”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暂且请看每一次抄袭事件被揭发后一部分民众的看法:“他(她)还小(年轻),尚可原谅。”“确实不该抄,但是这人还是有灵性,文笔好。”“博览群书,以后定能成才”“谁曾经没有犯过错误”等等。 不论年轻与否,不论是否本身有才,按照法律的二要素说,抄袭的事情若已定,法律规则没有改变,在法律上的后果就不会改变。 谁都犯过错误,但是人人都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付出相应的代价。违法这种事情仅仅用“犯错误”这种语词带过未免太轻浮。 (2)法律层面的问题并不一定能够轻易的靠诉讼解决。 法律是人人应当遵循的规范,诉讼是人们在遵循这个规范中产生纠纷而处理的一中手段。 但是诉讼并不能完全处理所有的问题,特别是民事案件,综合考虑诉讼成本等因素,不能通过诉讼声张权利的人也十分多,但并不代表无诉讼则无理、未胜诉则无惧。 也就是说,就算是无法在判决上赢得该有的说法,并不是代表原作者输了、抄袭者赢了。法律依然是在应在的一方。本来输了的,就是抄袭者。 (3) 法律本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正道德之气任重而道远 《著作权法》从制定并施行至今已有不短的时间了。“抄袭者可耻”也只是口头说说,而许多人怀着“惜才”“爱才”的心理对抄袭者袒护纵容与法律精神和原则相悖。 可知,这种纵容和袒护才是导致抄袭在文坛中更甚的原因之一。这不是爱才,这是毁才。 圣母们,请让抄袭者正视自己所违反的法律,请让年轻写手摆正自己的价值观写出真正的好文章。 http://bulaoge.com/topic.blg?dmn=kittynana&tid=71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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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kzho 回复日期:2008-6-28 1:07:31 姚子曰:"我本意在红楼,奈何雪芹名气过大,不敢直撄其锋,只得退而求其次,此真乃人生一大憾事."作者:lyjclover 回复日期:2008-6-28 1:31:50 猫大刚刚知道自己的文被抄袭,在那边都快笑翻了 作者:鬼谷子MM 回复日期:2008-6-30 3:51:10 你们,相信转世吗? 我相信呦。 看完杜拉斯女士的断水人和姚的断水人,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 姚她,就是杜拉斯的转世吧? 那份灵气,那份才华,莫不令我心动……作者:末鸢 回复日期:2008-6-30 3:54:32 我觉得你说得很对,我真的觉得她很有才华,也许真的是转世吧……可能仅仅是借鉴了其他人的一些东西,并不应当就这样被口诛笔伐。 我不是什么圣母,我只是觉得应当放过这样的孩子,一个有才华的少女,不应当因为你们的恶言而使得中国文坛少了这样一个才女佳人。作者:非是非关 回复日期:2008-6-30 10:37:27 我三岁开始抱着圣经睡觉,是不是证明了我是耶稣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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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是非关 回复日期:2008-6-30 10:52:58 先是想冷处理,后来发现冷处理不行了就披上马甲扰人眼球,可惜啊,一步错,步步错,这样无非是让更多人来关注这件事,姚MM更加丢脸罢了作者:发呆的狮子 回复日期:2008-6-30 10:55:53 作者:kkzho 回复日期:2008-6-30 10:54:24 我明年的三国演义要出版了,大家多多 ============================================= 您还是换部作品吧 这部我已经跟出版社在谈了 给你推荐西游记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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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窝草泥麻 回复日期:2008-6-30 11:15:52 姚抄抄事件八问: 1.如此大量的抄袭,其家长有没有可能不知情? 2.发表这些文章的编辑们,评奖的评委们有没有可能不知情? 3.姚抄抄在抄人家文章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这样做对于不对? 4.如果我没理解错,其父亲是宣传部的部长?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女儿身上?是其的背后支持还是家教不严? 5.这样做的目的性是什么?北大吗? 6.事情败露家长们做了些什么?姚抄抄有做了些什么?继续抄吗? 7.北大你还会要姚抄抄吗? 8.治学严谨,难度永远只是一句空话?作者:xiaoya_xue 回复日期:2008-6-30 11:31:44 你们怎么能这样呢对待一个孩子呢? 真是不分好歹! 我们应该感谢姚MM,是她让我们认识了杜拉斯,白先勇,这种精神多么可贵阿,这是什么精神啊?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国际主义精神! 向姚MM致敬!作者:hang_dog 回复日期:2008-6-30 12:07:27 别吓着人家孩子! 我觉得不能叫抄袭,可以较模仿! 先模仿再创新!真正的作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所以这样的孩子应该鼓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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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cyah 回复日期:2008-6-30 12:11:07 哪有人模仿到连名字都不改一改的?哪有正常人会拿这样的“模仿作品”当成自己的原创拿去换稿费和名誉的?作者:季褐浙 回复日期:2008-6-30 12:24:20 哎~ 各位圣母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 小女子我才疏学浅,实在看不出那位(姚童鞋)有才华,还望各位不吝赐教指点一二。 不要含糊的说什么文思敏捷,文采飞扬等一些不着边界不话。 就说哪本书,哪一段,哪句话写的好都成。当然要说好在哪里,何处让诸位佩服的五体投地,甘愿冒着不明大是大非的罪名替他说话。 没关系,您尽管指出来,越具体越好。 如果您担心我看不懂,没关系,众JMS总有人会懂吧;如果您担心我们看不懂,也没关系,这么多世人总有人会懂吧;如果您担心大家都看不懂,那只能说明您……(实在不愿说出NC两个字 )作者:身披马甲走四方 回复日期:2008-6-30 10:04:20 我都要气哭了,太卑鄙了,这么多的大人欺负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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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illet210 回复日期:2008-6-30 12:31:59 抄抄的每本都绝对精品 随意指出来都是神来之笔~~ 能不好么 人净挑一些名家之作来练键盘三键那~~~~~作者:Juillet210 回复日期:2008-6-30 12:42:22 有几个作者都知道了 人家要么是不屑 要么是跟公子一样 耗费不起精力罢了~~~~作者:口水逆流成河 回复日期:2008-6-30 12:52:21 作者:sumianchaotian 回复日期:2008-6-30 12:50:22 上饶一中是重点中学,真怀疑她怎么考进去的。 ————————————————————————————— 她上头有人呗 据她同学说,她老爸没发话,校长都不敢动她的 作者:Rebeccalhe 观酵母弟子上饶姚氏抄袭行 公元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禁毒日,吾至天涯八卦见上饶姚牧云抄袭门,畏其彪悍。问其所师,曰:“余酵母弟子也。”余尚于高校时,记于网络观酵母抄袭浑脱,浏漓顿挫,年幼萝莉、脑残人士洎外供奉,频为开脱,吾大学四年所见不要脸者,酵母一人而已。玉貌锦衣,然余白首;今兹弟子,均亦盛颜。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抄袭行》。昔者沪人韩少,持守原创,然善攻讦挑拨,数常于博客痛诽酵母粉丝,虽落下乘,却自此愈是名盛,豪荡感激,即酵母可知矣。 昔有蜀贼酵母君, 一笔抄袭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 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 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 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 晚有粉丝传芬芳。 上饶萝莉在网络, 妙笔抄袭神扬扬。 与余问答何有以, 学业金钱与名望。 八0 写手无重数, 酵母抄袭初第一。 五年时间似反掌, 酵母上了收入榜。 所抄名家今不见, 唯我酵母顾八荒! 老夫不知其所往, 黄泉路上待佳音。 天若有情天亦老, 年少抄袭老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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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废材黑榴莲 回复日期:2008-6-30 17:41:47 我警告你哟,我也是有一个二八年华的青春少女,你这样诽谤我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击打的伤害!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躲在房间里偷偷的哭泣!你严重伤害到了我的感情!中国国力为什么上不去,就是你这帮标榜正义,其实利用工作时间不干正事的人。你就是无聊,好不容易出点新奇的事情,苍蝇逐臭一样上去了。你就是诽谤!一个猥琐的躲在黑暗网吧角落的坏人!一个猥琐的躲在电脑前的马甲,气急败坏的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这一位天才花季美少女受到了怎样严重的伤害啊!非要逼死人家你才满意啊,你这个网络暴民! 你这个网络暴民! 你这个网络暴民! 你这个网络暴民! 乃有病! 乃有病! 乃有病! ………………………………………………作者:口水逆流成河 回复日期:2008-6-30 17:49:17 可是我讨厌考场作文,它基本上已经规定好了,你必须写什么,怎么写。偏偏我是最不愿写这样八股文一样的文章。我说过,好的文章应该是无拘无束的。所以我总是作文分不高,甚至出现过满分60分的作文考过30分。 YMY的BLOG里写的 我想如今,这个谜终于可以解开了 她那些语文老师也终于知道了真相 啊哈哈哈哈哈哈真这个事实真太有趣了!!!!!我弟作文差也没有60分只拿30分的记录啊。 原来这个姚MM除了爱拷贝之外……记性也极差啊,所以考试的时候没办法背作文上去……挖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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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末鸢 回复日期:2008-6-30 18:44:05 她是他的命,她之去,他亦心死。什么荣华富贵,什么如花美眷,什么儿孙满堂,空的,全是空的!他的心也如此小,只装得下她罢了,她没了,这一切便是空的了。 他遁入空门,连心都空了,又有什么不能抛的呢?这贾家,只不过一个巨大的坟墓罢了。 他在多年以后记起她初见时的清冷,这个似菊的女子,仿佛永远都是一副不容于世间的样子,仿佛永远都是幻影一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 再看这篇,这难道不是叫才华吗?她对红楼梦,对曹雪芹一定是有自己的感悟,对林妹妹有着极深的了解,否则,她又怎能写出这像菊的女子?怎能写出这优美的怡人的文字?你们难道还不承认是在嫉妒她的才华?和那颗懂得去感受世界的心?作者:绯村逍遥 回复日期:2008-6-30 18:52:36 末鸢童鞋为了从内部突破敌人,极力掩藏自己无间的身份,甚至不惜上演临阵脱逃来拖延身份暴露的时间,运用自抽耳光来揭露圣母的毫无才华和毫无廉耻,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作者:苍苍之木 回复日期:2008-6-30 19:16:57 作者:末鸢 回复日期:2008-6-30 19:09:59 鉴定完毕,和穿马甲走天下是一个人.因为天下兄弟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们嫉妒吧嫉妒吧!我不怕!让嫉妒更猛烈些吧!" "你们是在残害一个带着美丽光环的天才美少女!" "我几乎都快哭了!" "我是一个路见不平的过路人!" 您还专门在这个帖子里路过.笑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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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anitaS 回复日期:2008-6-30 19:25:35 曾经,有个小偷,她在监狱里哭泣,心中怒骂着原告与证人:你们!就是刽子手!你们会受到惩罚的!你们会为伤害了这样一个无辜单纯的女孩儿而受到惩罚的!!!! 这个逻辑,能不能换一个有点水平的MJ,好歹20岁以上的。作者:宝井叉烧 回复日期:2008-6-30 20:26:55 作者:圣约翰骑士 回复日期:2008-6-30 20:10:59 经典的东西可以一次次演绎,就像霍元甲,金庸武侠一样,可以由不同导演按他们不同理解把同样食物从不同角度演绎. 姚牧云同学也一样,她只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事物,难道我们社会只能存在一种价值一种意识,百家争鸣不好吗? 再说,这些所谓的文章你们都读过吗?你们懂吗? 完全是跟着瞎起哄 ================================================================================= 起码那些东西的作者名字没有被改掉 试试你孩子叫别人父亲or母亲的感受作者:紫衣小队 回复日期:2008-6-30 20:26:26 圣约翰骑士所谓的姚MM在改编的说法,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并不能代表姚MM本人的想法! 强烈建议:不能因为姚MM不在场就剥夺她反驳的机会! 该MJ一切言论不能代表姚MM本人!!!!
2008年07月01日 02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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