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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湖南省召开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专题研讨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估处处长林梦泉、处长助理任超、项目主管陈燕出席会议。
林梦泉全面介绍了第四轮学科评估的改革思路,他强调学科评估是对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进行评估,属于“排名性评估”、“选优评估”,不同于政府组织的“合格评估”。学科评估是非强制性、非行政性的评估,主要关注学科水平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注重成果、成效评价,与合格性评估一般涉及过程、条件等方面评价不同。第四轮学科评估拟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导向,保持原有基本框架不变,根据新的形势,拟重点就资源类指标份量、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科学研究水平评价、社会声誉评价、分类评估、公共数据建设、评估结果发布与后续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任超就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具体解读,他指出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仍以“师资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成果”和“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为基本框架。改革创新之处主要有在师资队伍方面:“青年人才”单列,着重考察队伍的结构质量和可持续化能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增设“学习成果”指标,增加对学生在学期间国际学术交流的考察,进一步丰富国际化指标,引入毕业后职业发展质量评价,纳入学生创新竞赛获奖情况;在科研评价方面:改进学术论文评价方式,分类评价论文质量,体现学科差异;在社会服务与声誉方面:增加社会服务贡献指标,采用“代表性案例”评价,体现不同地区、层次学科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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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承办,西北工业大学协办的高校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专题研讨会在西北工业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
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处处长林梦泉详细介绍了关于学科评估的首轮调研情况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初稿。林处长强调,即将于2016年启动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定位是水平评估、选优评估。在上一轮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本次评估将更关注学科水平状况、人才培养质量,更注重成果、成效的评价,尤其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科社会贡献与声誉等方面的评价。此次评估将强化分类引导,从指标设置上体现学科特色。随后,评估处陈燕具体解读了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初稿的指标内涵及权重设想,并充分听取了参会各高校学科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指标体系框架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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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福建省教育厅承办,福建农林大学协办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咨询研讨会在明德楼龙岩厅召开。
6月18日,由江苏省学位办承办、南京大学协办的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咨询研讨会在南京大学举行
为迎接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促进学科内涵发展,10月21日下午,天津医科大学在学术会议中心中报告厅召开了学科评估迎评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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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咨询研讨会在中山大学召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王洪歧副主任、评估处林梦泉处长,广东省学位办主任、广东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杨军处长等,以及我校和广东省博士授权单位高校的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近40人参加了会议。
林梦泉介绍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情况,重点仍围绕“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学科声誉与社会贡献”四个方面展开。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将考虑进一步利用学位论文抽查情况,包括利用抽查通过率等指标加强质量评价。在师资队伍与资源方面,将以质量为核心,加强“人均”概念,避免以规模取胜。在科学研究水平方面,将考虑加大产出性成果的权重,包括高水平论文、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专利技术、国家级重要奖项等,加强绩效评价。在学科声誉与社会贡献方面,将扩大调查范围和优化专家的选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调查的科学性、公正性,并考虑要体现学科对中央、地方行业建设、科技发展方面的贡献,鼓励分类、特色发展。
2015年12月20日 2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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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梦泉全面介绍了第四轮学科评估的改革思路,他强调学科评估是对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进行评估,属于“排名性评估”、“选优评估”,不同于政府组织的“合格评估”。学科评估是非强制性、非行政性的评估,主要关注学科水平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注重成果、成效评价,与合格性评估一般涉及过程、条件等方面评价不同。第四轮学科评估拟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导向,保持原有基本框架不变,根据新的形势,拟重点就资源类指标份量、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科学研究水平评价、社会声誉评价、分类评估、公共数据建设、评估结果发布与后续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任超就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具体解读,他指出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仍以“师资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成果”和“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为基本框架。改革创新之处主要有在师资队伍方面:“青年人才”单列,着重考察队伍的结构质量和可持续化能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增设“学习成果”指标,增加对学生在学期间国际学术交流的考察,进一步丰富国际化指标,引入毕业后职业发展质量评价,纳入学生创新竞赛获奖情况;在科研评价方面:改进学术论文评价方式,分类评价论文质量,体现学科差异;在社会服务与声誉方面:增加社会服务贡献指标,采用“代表性案例”评价,体现不同地区、层次学科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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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承办,西北工业大学协办的高校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专题研讨会在西北工业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
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处处长林梦泉详细介绍了关于学科评估的首轮调研情况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初稿。林处长强调,即将于2016年启动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定位是水平评估、选优评估。在上一轮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本次评估将更关注学科水平状况、人才培养质量,更注重成果、成效的评价,尤其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科社会贡献与声誉等方面的评价。此次评估将强化分类引导,从指标设置上体现学科特色。随后,评估处陈燕具体解读了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初稿的指标内涵及权重设想,并充分听取了参会各高校学科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指标体系框架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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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午,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福建省教育厅承办,福建农林大学协办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咨询研讨会在明德楼龙岩厅召开。
6月18日,由江苏省学位办承办、南京大学协办的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咨询研讨会在南京大学举行
为迎接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促进学科内涵发展,10月21日下午,天津医科大学在学术会议中心中报告厅召开了学科评估迎评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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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咨询研讨会在中山大学召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王洪歧副主任、评估处林梦泉处长,广东省学位办主任、广东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杨军处长等,以及我校和广东省博士授权单位高校的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近40人参加了会议。
林梦泉介绍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情况,重点仍围绕“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学科声誉与社会贡献”四个方面展开。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将考虑进一步利用学位论文抽查情况,包括利用抽查通过率等指标加强质量评价。在师资队伍与资源方面,将以质量为核心,加强“人均”概念,避免以规模取胜。在科学研究水平方面,将考虑加大产出性成果的权重,包括高水平论文、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专利技术、国家级重要奖项等,加强绩效评价。在学科声誉与社会贡献方面,将扩大调查范围和优化专家的选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调查的科学性、公正性,并考虑要体现学科对中央、地方行业建设、科技发展方面的贡献,鼓励分类、特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