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5
郑坂
楼主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2月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II级响应措施通告如下:
在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货运机动车(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可以0时至早6时通行)、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小型汽车以及10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通行实行限号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殊公务用车外)。
为强化措施,市区和县城区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即只限冀T号牌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12月8日限行尾号为1、3、5、7、9,双号车辆可出行!(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