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深度】我们该不该枪毙一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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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格格 楼主
转自:慧超 思维补丁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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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格格 楼主
无法可依吗?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啊!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去他妈的共同责任吧!大家都是聪明人,把这句话翻译成普通话的意思就是:没人负责!如果今天市政府宣布:“保护环境是全体市民的责任,从即日起解散本市所有环卫工人。” 相信我,用不了3天,这个城市就臭了。
南京饿死女童案、毕节儿童自杀案、浦口虐童案……为什么悲剧一再重演?作为一个严肃的公众号,我们不谈责任,因为不是所有人都具有高度责任感,我们谈制度:在国家层面,我们目前尚未设立统一、且专职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没有专职机构去负责,而依靠“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个条款也是日了狗屎……
没有专职负责部门会造成两个问题,第一,对困境儿童缺乏回访及剥夺现有监护人权利的及时性,饿死女童的悲剧本来可以及时避免;第二,如不慎发生悲剧,那就不仅仅叫悲剧,也叫事故,即可追究当地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的法律责任。
悲剧的最大“悲剧”在于: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这就会造成无人为此反思,从而悲剧不断重演!
孩子需要保护,这是全人类的共识,分歧在于:孩子需要什么样的保护?
接来下说这篇补丁的重点(我艹,才讲到重点啊!),即分歧部分。事实上,湖南弑师儿童那句:“我们不满14岁,打死人不用坐牢”,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漏洞。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别说杀一个,就是杀你全家,这个“孩子”也不会负任何刑事责任。所以,别以为孩子是好欺负的。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4
现行法律是鼓励未成年人犯罪。它允许未成年人随意杀人放火投毒强奸拐卖贩毒却不用受任何惩罚。
2016年02月21日 12点02分
回复 translatehome :那为什么不鼓励成年人犯罪?
2016年10月30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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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格格 楼主
你不得不承认,校园欺凌更多的发生在未成年阶段,你知道全国每年有多少例因为未成年人犯罪而导致无辜孩子失明、失聪或者其他残疾的吗?更别提这些犯罪对同样是孩子的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了!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孩子被14岁以下的孩子故意伤害致残,甚至致死,你只能得到点可怜的经济赔偿,就这还需要你自己去民事诉讼!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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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格格 楼主
一句“孩子小,不懂事”真的可以抹掉所有(请注意)的罪恶与伤害吗?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保护弱者,然而法律存在的意义更在于其公平性,一刀切地划定一个免于刑事责任的年龄,而且是14周岁,这样的“免罪金牌”真的合理吗?
比如,2007年黑龙江明水县的恶性案件,两名13岁的男孩将一位18岁少女打晕,拖到公厕内对女孩进行了轮奸,泄欲之后,两名孩子决定杀人灭口,他们找来汽油浇在受害者脸上焚烧。幸运的是,面部完全被烧焦毁容的女孩最终生还,面对记者和法庭,女孩只有一个朴素的愿望:希望他们俩能受到惩罚!然而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庭对两名罪犯的惩罚是:责令家长及监护人严加管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他毕竟只是个孩子!” ——可,应该给予孩子这样的保护吗?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7
你就没有想过孩子为什么会犯罪?
2016年07月14日 05点07分
他们生来就贱?他们生来就罪大恶极?
2016年07月14日 05点07分
回复 岑參214 :白岩松逻辑[喷]拉出去文火
2016年07月18日 02点07分
回复
暗隼_海空進軍
:然而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存在。
2016年07月24日 1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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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格格 楼主
在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下,如今的孩子早就不是只读圣贤书的小清新了,你的孩子最喜欢的老师有可能是“苍老师”,最喜欢的偶像也许是古惑仔,你还以为他对性知识懵懵懂懂,其实他解锁的姿势可能比你还多。
如果你坚持认为十三四岁的孩子还不知道闹着玩和犯罪的区别!要么你是个弱智,要么你的孩子是个弱智,我是认真的!
我理解并承认,从对儿童保护的角度,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似乎显得很有必要,这可以让很多不小心误入歧途的孩子能够得到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很强,有数据显示,如果受到正确的引导、治疗教育的话,未成年人比成人更容易戒掉犯罪。
但这一数据显然不是100%!
比如,2004年,通河县13岁的男孩赵某殴打并强奸了同村14岁女孩。案发后,赵某很快被公安放了(肯定进行了一番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核心价值观教育)。悲愤的受害者家属只有提起民事诉讼,一年后民事诉讼作出判决:被告人向受害者赔偿9021元。这期间,赵某早已了解自己的“免罪金符”。因此,对判决怀恨在心的他手握屠刀,冲进了受害者的家:第一刀,他就割开了受害者母亲的喉咙,然后继续疯狂地砍杀了18刀,在杀人的过程中,那个去年被他强奸过的14岁女孩,缩在一旁,早已吓得大脑一片空白,你觉得她未来的一生,会有好梦吗?
强奸、杀人,同时也毁掉了一个少女人生的罪犯,因为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个可爱的孩子,仅仅被判劳教一年半!
“他毕竟只是个孩子!”——可,应该给予孩子这样的保护吗?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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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思格格 楼主
我们该不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保留处以极刑的条款?抱歉,今天的补丁没有结论。因为我也不知道,虽然我在一定程度上主张废除死刑,并完全同意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孩子们的保护远远不够,但面对类似这样耸人听闻的犯罪事实,我又分明看到那道“免罪金牌”背后的鲜血淋淋。
如果你问我,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办?换位思考,我真的会浑身发抖,我的心情与本村完全一样:
如果法律给不了我一支枪,
那也许我只能手握一把刀!
你看,仇恨与怨气,就是这么产生的,毕竟,公力救济不彰,私力救济就会取而代之。
这里是思维补丁,谢谢你的阅读。最后,愿所有孩子的童年都没有欺凌与侮辱!
“他毕竟只是个孩子!”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11
level 11
[滑稽]可惜我已经满14岁了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12
真是悲伤的故事
2015年11月29日 20点11分
回复 猫喵喵喵喵的猫 :我也很后悔,没在14岁以前解决掉仇人!╮( ̄⊿ ̄")╭
2015年11月29日 21点11分
@灵思格格 不过纵喵火喵投喵毒什么的不算在内QAQ
2015年11月29日 21点11分
我也满了[滑稽]
2015年11月30日 04点11分
level 14
未成年人可了不得,差不多占领本吧了
2015年11月30日 04点11分 13
所以。他们还有空间“胡作非为”![开心]
2015年11月30日 04点11分
回复 灵思格格 :你这话说的。。。什么叫胡作非为啊[黑线]      我这人有个毛病,喜欢给回复我五个不同表情的人送上一台G50学霸拯救者 
2016年08月10日 19点08分
本人03,拒绝背锅
2017年04月09日 13点04分
@Galaxy417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呵呵
2017年04月09日 13点04分
level 8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滑稽]
2015年11月30日 13点11分 14
level 11
法律不是为了公平,是为了维稳。
2015年12月01日 12点12分 15
但是人们对社会所有的不满,都源自他们内心里感觉到的“不公平”!
2015年12月01日 12点12分
@灵思格格 但不得不说,很多时候法律宁愿要稳定也要舍弃公平。
2015年12月01日 12点12分
回复 COROT_7B :舍弃公平要舍的高明,文中所论的状态,确实有点舍的弱智了。
2015年12月01日 13点12分
回复 灵思格格 :没办法,法律要逐步完善
2015年12月01日 13点12分
level 9
人渣不算人
2015年12月02日 09点12分 16
level 5
然而我满16岁了😂
                  ——地球是三体的!!!!!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2015年12月08日 16点12分 17
level 6
罪恶在当今得到了容忍与宽恕。
2015年12月16日 12点12分 18
level 8
幸虧我只有11歲233
   —————前進!前進!不擇手段的前進!
2015年12月23日 09点12分 19
所以趁早。如果我当年看完三体就有这觉悟,那早就结了
2016年07月24日 15点07分
level 13
下一句接的难道不是请千万不要放过他吗[疑问]
2015年12月25日 11点12分 21
你认为呢?
2015年12月25日 11点12分
@灵思格格 不能一刀划
2015年12月25日 11点12分
回复 NexWorld再飞行 :其实全面废除死刑,剩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考虑是否成年,就OK了。
2015年12月25日 11点12分
回复 NexWorld再飞行 :就算判无期,真心悔过也有减刑的机会。死不悔改的就关他到死也未尝不可!
2015年12月25日 11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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